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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義理的商業運用——印尼佛教徒企業家個案研究 作者:Yulianti 佛教的商業實踐原理: 正命(Samma-Ajiva):雖然佛教內在地缺乏作為社會理論的經濟理論──認為佛教對於 經濟沒有貢獻是不妥當的(洛伊Loy,2003:160)。在早期教義中,我們發現一些經文, 雖然沒有直接講述經濟問題,但是可以指導佛教經濟學家學習怎樣謀生活。八聖道中,正 命被認為是佛教經濟學的核心(舒馬赫,1973:37)。 因為經濟活動是建立在謀生的動機之上──佛教徒的生活方式應當被稱作佛教經濟學(舒 馬赫,1973:37)。依照佛教經文,正命的意思本身就具有幾個定義。 《相應部》中[1],正命(samma-ajiva)一詞是指避免消極的行為和履行有功德的行為 (SN.45: 8)。《增支部》(Anguttara- Nikaya)的另一類經文中,這個詞是指遠離五種 錯誤的生活方式──交易武器、活生物、毒藥、肉類和麻醉品(AN 5:177/III:142)。 這兩個定義事實上彼此相關,後者解釋了前者。特別關係到佛教徒正命的問題──這些定 義成為人們正命或正業的指南針。簡而言之,佛教價值觀在確定基於正命原則的企業類型 的過程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 還有一個很有趣並且更先進的觀點是關於人們怎樣謀求正當生活方式的。這由日本的法師 鈴木正三提出: “每一職業都是佛教修行。你應當通過工作來求證佛果。沒有一件工作不是佛教修行。你 會發現每一工作都在為世界福利做貢獻這一事實。人們被創造成佛陀的形象並且被賦予佛 陀的天性。人們絕對不應該愚蠢地走上邪途。”(井上Inoue,1997:7) 正三的觀點顯然不局限於人所從事的職業類別,正相反,他在陳述結束時強調工作不應當 涉及邪惡活動。此外,談到營生特別是談到經商時,正三再次評論稱商業作為多種職業之 一——經濟活動應當被看成是為求得開悟的苦行實踐;因為人們可以憑藉正當收入去施功 行(肇Hajime,1967:4)。因此,兩種主張均描繪了謀生的手段和人們應當怎樣支配掙得 的財富。 《吉祥經》(Mangala Sutta)講述:人們工作時應當遠離憤怒,而這樣的工作狀態被認 為是福報(S.N.262)。這裡遠離憤怒是指雇傭雙方──必須同時避免任何造成對方不快 的事情——通常是在工作中出現的。有關此話題,《善生經》(Sigalovada Sutta)為 居士們設計了幾條處理勞資雙方的問題的建議。說到:雇主應當根據雇員的能力為其安排 適宜的工作,應當照顧他們,發給他們工資和食物,分享美食,並讓他們在適宜的時間下 班(D.N.III.191)。 然而,考慮人們準備銷售哪一類產品是非常重要的──撇開純粹利潤,是唯一目標。適宜 選擇所生產或銷售的產品類型──將對消費者和環境產生積極影響。將減少過度消費並且 產品本身不會助長人們產生內在消極因素,例如貪欲。 在這一情境下,控制貪欲非常重要,因為在經濟生活中,貪欲是最消極的活性劑,危及到 企業可持續性發展。貪心熾盛的人可能會因自己的原因而想要破壞別人的成功。厭惡和慎 恨(dosa)因貪欲而產生──希望別人失敗和跌倒。因此,人們必須謹慎應對這種微妙的 消極品質。當經商贏利時,必須小心地將貪欲(lobha)從美好願望(chanda)中剔除, 甚至要採取其他謀生手段(佩尤托,1992:35)。一旦理解了經濟活動,諸如消費、生產 等,這些本身不是結果──而更是實現發展及提高他人福利、自我與環境的手段──這些 都幫助人們思考脫離於唯物主義目標的經濟活動。 [1]《相應部》(Samyutta-Nikaya)是經藏中五個分類群的講法之一。 (to be continued)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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