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看板Buddhism
標題[轉錄] 佛教義理的商業運用(1)
時間Sun Dec 18 18:58:42 2011
佛教義理的商業運用——印尼佛教徒企業家個案研究
連結:
http://bbs.lingshan.cn/read.php?tid=100090 作者:Yulianti
前言:
佛教是一大宗教,在全世界範圍的信徒越來越多。佛教入門教育——其基本定向是緩減人
類的世俗苦難。佛陀認為貧窮是世間最大的苦難類型,並且從不讚賞世間貧窮(菩提比丘
Bhikkhu Bodhi,2000:162)。他建議一位農夫先吃飯,再聽他講法,一位弟子對此表示
質疑,他回答說處在貧窮狀態的人是無法感知真理的(佩尤托Payutto,1994:88)。
因此,批評佛教是一個窮人的宗教或以某種方式遣責一個貧窮的佛教國家都是不合情理的
─缺乏一種宗教精神,正如韋伯(Weber)曾說的那樣(韋伯in哈威Harvey,2000:206)
。有很多歷史證據表明佛陀的著名追隨者們中不乏百萬富翁,參與經濟活動。
“商業”最早出現在大約六千年前的蘇美爾人中間(根據撒繆爾.諾亞.克萊默Samuel
Noah Kramer考證)。(所羅門Solomon,1993:355)。在這麼長的歷史時期直到今天,
商業不是總能贏得好名聲和令人尊崇的社會地位,商業倫理觀通常被視為是消極的。
隨著時間的流逝,企業家贏利是對還是錯,對於大多數宗教信奉者已經不是倫理難題。
簡言之,經商贏利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不能錯誤地認為贏利就是商業的全部。亞里斯多德
作為第一個經濟學家曾經宣稱:他將經濟劃分為兩條主線:戶屬交換oikonomikos和為了
利潤的交換chrematiske(所羅門,1993:355)。
前者被定義為家庭貿易,是他所贊同的,認為是對任何社會、即使特別複雜社會的工作都
至關重要。這種經濟不缺乏善德。而對後者,亞里斯多德的反應截然不同,強調這種經濟
方式因為是利潤導向的經濟,不具備善德,是不好的。(所羅門,1993:355)。
因此,人們在謀求商業成功的過程中不應當忽視商業行為倫理。倫理仍然是衡量商業失敗
或成功的決定性因素。對此,葛列格里.埃默里(Gregory A. Emery)認為經商還應當考
慮其他的非經濟價值,諸如社會和文化價值。(www.moralmusings.com;1999年10月)
此外,好企業據說必須建立在可信賴的倫理基礎之上。沒有好倫理,無論付出多大努力,
企業將不會持久存在。經商,換句話說,反映了表現人們個性的倫理行為。
保留商業倫理,瞭解佛教與經濟的正確關係,舒馬赫(E.F. Schumacher)在其著作《小
即是美》(Small is Beautiful)中說:“佛教徒的生活方式呼喚佛教經濟,正好比現代
物質生活方式催生了現代經濟一樣。”(舒馬赫,1999:37)。這包括符合佛教“正命倫
理”的所有類型的謀生方式,包括經商。
基於上述影響市場商業行為的有關宗教倫理的論證,當前的研究直指研究主題。有意思的
是去瞭解永遠不乏成功的佛教企業家。我試圖找出宗教信仰與個案間的關係:佛教與經商
。Kuntowijoyo(1999)斷言當今世界形勢是由市場要求理性行為做出決定性選擇來主導
的。市場機制的力量作為影響人們範式的因素也受到人們實踐其信仰、其宗教性方式所影
響。
在印尼的環境下,佛教只有很少數的信徒,在同一環境或地區,幾乎找不到共同生活的佛
教徒團體。然而,你不難認出他們,因為在佛教徒居住地,佛寺到處可見,他們經常到寺
院參加宗教活動,各行各業的佛教徒們聚集在那裡,彼此相識、結交。
本研究發現實際上的確有許多的佛教徒是靠經商謀生,也經常去寺院。研究從這一初步認
識入手,將一些佛教企業家作為研究課題。因此,一些著名佛教企業家成為了本研究的物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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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52.45
推 bobju:多麼有趣的題材~ 12/18 19:22
推 cool810:贏利:所得利潤 營利:謀求利潤 依文意好像用"營利"較妥 12/18 22:51
→ cool810:與營利相對的,例如有一些非營利NPO組織。 12/18 22:53
感謝補充
http://tinyurl.com/cutdqn3 (營利? 贏利? 盈利?)
推 cool810:嗯,也是google此連結 XD 12/18 23:02
→ Crazyfire:XD 不過再看了一下 從宗教倫理角度來看 只能接受"贏利" 12/18 23:04
→ Crazyfire:就相當於亞理斯多德認可的"戶屬交換"(oikonomikos) 12/18 23:06
→ Crazyfire:而"營利"在此應該會是等同於亞理斯多德的"為利潤交換" 12/18 23:08
→ Crazyfire:(chrematiske) 這是亞里斯多德所不能接受的 因此可推知 12/18 23:10
→ Crazyfire:"營利"在宗教倫理層面來看是不可被接受的 所以作者原文 12/18 23:12
→ Crazyfire:文意使用應該是OK的 不過還是感謝cool大的補充 才能夠 12/18 23:13
→ Crazyfire:把這些重要概念的定義特別注意到並檢視 12/18 23:14
推 cool810:這樣說有道理,也比較能連接到符合有宗教倫理實踐的"正命" 12/18 23:17
→ cool810:內涵。 12/18 23:18
推 cool810:但如果先不那麼嚴格的定義,如果贏利的目的是為了造福更多 12/18 23:24
→ cool810:數,例如某些功利主義(如中國古代的墨子)似乎也說得通? 12/18 23:25
→ Crazyfire:這篇文章是用"戶屬交換"來界定"贏利"的定義 所以只要是 12/18 23:29
→ Crazyfire:互助型、互惠型的商業經營模式 在這篇來看 都是被宗教、 12/18 23:30
→ Crazyfire:倫理學所認可的 如果墨家的功利主義模式是符合這種性質 12/18 23:31
→ Crazyfire:那也當然能被認可。 其實這篇的理念 有點像主要發源自 12/18 23:32
→ Crazyfire:英國的"社會企業"這種模式的理念 12/18 23:33
推 cool810:值得推廣的理念,落實的話可能就要從社會背後支撐的條件、 12/18 23:58
→ cool810:社會教育、制度設計等來相互的思考,其實說到偏向社會主義 12/18 23:59
→ Crazyfire:如果是一般的營利企業 則只能鼓勵、或創造一些誘因條件 12/18 23:59
→ Crazyfire:讓其盡量去多盡"企業社會責任"吧 12/19 00:00
→ cool810:,由於文化背景的關係,好像覺得以人為出發的儒家也滿適用 12/19 00:00
→ cool810:,有些屬於歷史因素的東西要調整就是了。 12/19 00:01
推 cool810:不管是何種文化宗教,應該是多元的平台有共同的核心價值@@ 12/19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