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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判府蔣樞密開講要義白話 (宋)元照 凡夫白話譯 「為判府蔣樞密開講要義」是宋朝元照法師,應官宦之請,而講解戒律,他並把比丘戒律 ,加以簡略介紹。 為判府蔣樞密開講要義 如來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唯以佛之知見。示悟眾生。欲令眾生入佛智慧。是以種 種方便。為一切眾生。作成佛之由也。 經云。凡有心者。皆當作佛。所以常不輕菩薩。每將十三字教化於人。但言我不敢輕於汝 等。汝等皆當作佛。 於是八十年在世。五十餘年說。其意無他。只欲教化眾生作佛耳。如來於十二年中。但說 略教一偈云:善護於口言。自淨其志意。身莫作諸惡。此三業道淨。能得如是行。是大仙 人道。 善護口言即口業也。淨志意即心業也。莫作諸惡即身業也。三業道淨。即是佛行也。大仙 金仙。皆召於佛。世間神仙。皆小仙也。即此謂之教授木叉。 但由眾生無始結惑。三障所纏。遇境而動。而妙清淨體。墮生死海中。故華嚴座上。現千 尺盧舍那身坐蓮華臺。周匝千華。一一葉中。釋迦化佛皆來聽誦佛戒。初結波羅提木叉。 即梵網經菩薩戒也。 梵語盧舍那。此云淨滿。即報身佛也。是中十重戒謂波羅夷。四十八條謂輕垢罪。大抵止 人為惡。有人懼以戒禁多不敢受。 經云。若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庶人乃至四趣眾生。但解法師語者。皆可得 受。故云。寧受後破。不可不受。何以如此。以受心境遍功德深也。破戒則別別所犯也。 涅槃經云。欲見佛性證大涅槃。必須深心修持淨戒。 又華嚴經云。戒為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若能堅持於淨戒。是則如來所讚歎。 諸經論中。廣有讚戒功德。此即約大乘戒如是說也。其有機緣不等。故華嚴會上。法所不 被者。如來即現應身。乃降生示跡。誕質王宮。厭世無常。棄榮入道。現丈六身。作比丘 相。普度一切。廣誘世間。隨機設戒。種種調攝。 然此戒律。不唯釋迦如來所制。乃至十方三世如來所傳。佛佛道同如是也。 故戒本云。如過去諸佛。及以未來者。現在諸世尊。能勝一切憂。皆共尊重戒。此是諸佛 法。 當時人法兩勝。機感相投。始於鹿園度五拘鄰。故世尊一呼善來。鬚髮自落。袈裟被體。 即時納戒。以善根夙利。自然冥合故也。 續以機性差劣。不可以善來得度。即以三語受戒。所謂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於此言 下。便得具體。 又復人性澆薄。機緣轉疏。不可以三語。乃以白四羯磨納戒。一白之詞。三番羯磨也。 羯磨梵言。此翻為業。亦翻辨事。以能辨僧中止作二業一切法事也。大率以此方咒法。能 以心業。同力秉之。可使革凡成聖也。 仍置壇場。立十僧行法。壇上敷設佛像。布列天神星像。皆有所表。今則我等比丘所受者 。即聲聞二百五十戒也。 其間五篇七聚。罪相輕重。與世官法。典刑不殊。如俗五刑。古謂墨劓剕宮大辟。今謂笞 杖徒流死。 以佛教推之。則三皇五帝。周孔訓籍。制立條法。皆大權示化。非凡智所能為。抑亦過去 古佛流及。世世相循也。 今此佛法戒律。即釋門中家訓也。如來誡諸弟子有過失者。當如法治之。律中乃有七九治 罰。條而結之。是以比丘。非律勿視。非律勿聽。非律勿言。非律勿行。故國無禮刑。莫 治天下。僧無戒律。莫以御眾。 由昔迦葉問佛云。佛法幾時當滅。答曰。隨說戒律滅處則滅也。 又論云。毗尼藏者。佛法壽命。又曰。我實不滅。半月一來。以戒法常在故。是知住持佛 法。綱紀僧宗。功在斯也。 今此戒經。初篇四重。謂波羅夷者。此翻為棄。以犯此罪。永棄佛法海外。不得預清淨僧 中法食之數也。 此四者即淫盜殺妄。譬之四樹。以為根本。下去諸篇。皆枝葉也。罪喻斷頭。不復有佛法 壽命。故永絕道分也。教中亦許伏首行懺。但入眾時。在僧末坐。位同沙彌也。 次篇十三條僧伽婆尸沙者。此云殘。謂犯此篇罪。覆一日即治一日。覆一月即治一月。所 謂僧前與覆藏。法後與出罪。羯磨用二十僧行法。乃至全淨。有殘之罪。由僧除滅也。 第三篇一百二十條波逸提者。義翻為墮。以此篇多因財事生貪染心。飲居戲劇。人多喜犯 。後墮燒煮覆障地獄。 第四篇波羅提提舍尼者。此翻向彼悔。以對人說所作罪也。亦云此罪應發露也。不者墮泥 犁中三億六十千歲。 第五篇一百條眾學名突吉羅。此云惡作。乃是檢學僧倫威儀之要行也。有犯即對首懺之。 此乃五篇之名。就中離出偷蘭遮並惡說罪。遂名七聚。 今現前比丘登壇秉受者。即此具戒也。諸篇所列。蓋是所止二百五十件過惡。以至三千威 儀。八萬律行。 於一一行中。斷其過惡。又何止於此。乃至微塵數威儀行相。而比丘盡當謹而護之。何也 。山河大地。草木叢林。胎卵濕化。有情無情。一一根塵。發得無作戒體。 智論云。略則八萬四千。廣則塵沙無盡。然制法雖多。不出現前三業。所謂身處木叉。口 處木叉。意處木叉。當知此三。即是毗尼藏也。所謂篇聚。總而謂之。威德木叉。 木叉即持戒之果號。由是始於鹿苑。終至鶴林。而囑累云。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等此毗 尼藏。 佛滅度後。結集之時。有窟內窟外。謂之根本二部。後復分為五部。今南山律師所宗四分 部主曇無德師。即五部中之一也。 且夫持戒要在圓融。識達其體。況戒學屬於事相。心法存乎理智。自非戒律制約三業。策 勤四儀。則過患奚以防禦也。 但眾生在惑業苦三道之中。妄想顛倒。不能守持。多尚虛頭。疏蕩放逸。若然者。須達其 緣生法理也。 即此時持戒業性本空。罪亦何有。唯是從緣流變。善惡隨彰。持犯互見。若了得緣生。方 不滯於偏執。不著於有無。即此以為中道義也。 故龍樹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 只此一偈。下三句亦是助言。要之不出因緣二字。即此空假中三觀。廣如天台教中所辨也 若兀爾持戒。不了觀慧。此即人天福報。亦乃聲聞自調之謂。則不名究竟解脫。 又淨名云。佛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樂亦不忘。 舉要言之。由因緣故。即有諸法。是則持戒者能達法空。是名持戒。即六度中尸波羅蜜也 。則不住二乘。直趣菩提之果也。 又經云。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亦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等大論云。 或云。即心是戒。何假他受。未敢取焉。何也。以一切眾生。下至蠕動蜎飛。皆有佛性。 亦具佛理。以無戒善。不斷諸惡。輪迴生死。受報無窮。無由解脫。 所以十方諸佛。三世聖人。乃至彌陀淨土。依正二報。並由願心取證。非誓不立。亦須全 藉信願行力。之所莊嚴也。(下略) 如來世尊為了一件大事情的緣故,所以示現世間。這件大事就是要用佛的知見,來開示悟 入眾生。因此,為了要讓眾生能夠證入佛的智慧,於是就用種種方便的方法,作為一切眾 生,得證成佛的原由。 經典上說:「凡是有心的,都可以成佛。」所以常不輕菩薩,總是拿十三個字來教化眾生 ,他經常說:「我不敢輕視你們,你們都會成佛。」 於是佛陀在世的八十年中,有五十餘年都在說法。他說法的用意沒有別的,只不過是想要 教化眾生成佛而已。如來在弘法的頭十二年中,只簡單的教一首偈語而已,這首偈語說: 「你們要好好護持口裡所言,自己要清淨心志和心意念,持身不要去做一切的惡事,身口 意這三業必須要清淨,若是能身口意都如法的話,就能成就大仙人所說之道。」 善於護持口中之言就是口業,清淨心志意念就是心業,莫作諸惡就是身業。身口意三業都 清淨的話,就是佛的修行。所謂大仙或金仙,就是佛的異名。世間所謂的神仙,都只是小 仙而已。前面所說的清淨三業,就是所謂的教授木叉。 然而眾生自無始劫以來,就累積了甚多的迷惑。由於被惑業苦這三種障礙所纏縛,所以一 遇到境界就被動搖。雖然本具妙清淨體,但卻墮落在生死的大海之中。因此在華嚴世界的 蓮華座上,盧舍那佛現出千尺之身,坐在蓮華臺上。他的周圍有一千朵蓮華圍繞,每一朵 花上,都有一位釋迦牟尼佛的化身,坐在華臺上聽盧舍那佛誦佛戒。這就是最初制定的戒 律,也就是梵網經所言的菩薩戒。 梵語盧舍那,我們譯為淨滿,也就是報身佛。此中所言的十重戒,也叫波羅夷。四十八條 輕戒也叫做輕垢罪。此菩薩戒大體上是制止人做惡事,而有人害怕戒律太多而不敢受戒。 梵網經上說:「不管是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老百姓、甚至諸天、鬼 神、畜生、修羅等四趣眾生,只要聽得懂法師所說的戒法,都可以受戒。」所以說,寧可 受戒之後破戒,而不可以不受。原因何在?因為受戒的心,境界遍十法界,功德甚深之故 。而破戒只會破某一部分而已。 涅槃經說:「想要見佛性,想要證大涅槃,必須要用深重求法之心,來修持清淨的戒律。 」 華嚴經說:「戒律是無上菩提的根本,應當要圓滿具足清淨的戒律。如果能堅持清淨的戒 律,那就會獲得如來的讚歎。」 在許多的經論之中,很多地方都讚歎持戒的功德。以上所說的,是大乘的戒律。而眾生的 根機和因緣各有不同,因此華嚴會上,非是別教圓教的菩薩,則無法得受用。於是如來就 示現應化身,降生在印度的王宮裡。長大後厭離世間的無常,因而捨棄王位的尊榮,離家 修道。以丈六之身,現比丘的形相,普度一切的眾生。用種種方法來誘引世間人學佛,隨 眾人的根機來設定戒律,用種種法門來調治攝化眾生。 然而戒律並非只有釋迦如來才制定,而是十方三世如來所傳下來的,諸佛的道法是相同的 。 因此戒本經上說:「和過去世的諸佛一樣,和未來世的諸佛一樣,和現在世的諸佛一樣, 能戰勝一切憂慮之佛,都同樣是尊重戒律的,這就是諸佛所傳之法。」 最初傳法時,授法人和受法人都很殊勝。由於受戒者根器利,和佛陀感應相投。在鹿園得 度的憍陳如等五人,是最初得度的弟子。世尊一叫「善來」,弟子就自然鬍鬚和頭髮都掉 了,袈裟自然上身,立刻得到戒體。這都是由於夙世善根利之故,所以能夠自然就一切都 合乎法度。 後來弟子根機和品性稍差,不能叫一聲「來得好」就得度。於是就要講三句話來受戒,這 三句話就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講完三句話之後,當下就能得到戒體。 後來,人的根器又更拙劣了,根機和因緣都變差,不可以講三皈依就得度。於是就有了白 四羯磨的受戒法,就是明白宣講一次,再三問是否受持。 羯磨是梵語,我們翻成業或辨事。因為能分辨僧眾不得作及必須作之二事及一切法事故。 大致上是以本國的咒法及心業的力量來秉受戒法,以達成超凡入聖的地位。 白四羯磨要設置壇場,由十位清淨僧來主持。壇上要擺設佛像及天神星之像,這些像每一 種都具有特定的含意。這就是我們現在這些比丘所受的戒,也就是所謂的聲聞二百五十戒 。 比丘戒的五篇七聚,講的是犯罪的輕重規定,跟世間政府制定的刑罰一樣。譬如世間有五 刑的設置,古時是在罪人前額刺字染成黑色、割鼻子、割腳、割生殖器及死刑。現在宋朝 則是鞭打、杖打、入牢勞作、流放遠處及死刑。 如果以佛教來推演的話,三皇、五帝、周公、孔子等人的依循古代文籍,來制定設立法條 之舉,可看出他們都是大權示化的菩薩,因為這實在不是一般凡夫的智慧所能做得到的。 也是過去的古佛,流通下來的教法,世世代代遵循的緣故。 如今佛法裡的戒律,也就是佛門裡的家訓。如來教誡諸弟子,若是有過失的話,應該要遵 照一定的方法來調治,因此律裡面有六十三條治罰之法。所以比丘必須要非律勿視、非律 勿聽、非律勿言、非律勿行。因此國家如果沒有禮儀規範和刑賞罰則的話,是沒有辦法治 理天下的。僧團如果沒有戒律的話,如何能統領眾人呢。 以前迦葉問佛說:「佛法什麼時候會滅?」佛陀回答說:「只要是不講戒律的地方,佛法 就會滅亡。」 論著裡面說:「戒律就是佛法的壽命。」又說:「我其實並沒有滅度,我每半個月就會來 一趟,因為戒法還在的緣故。」所以我們知道,佛法得以住持,僧團得以維持綱紀,戒律 是大功臣。 戒經五篇,第一篇講四重戒,就是波羅夷,我們翻成棄。因為犯了四重戒,就永遠被捨棄 於佛法的大海之外,不能夠成為清淨僧,以法為食了。 四重戒是婬盜殺妄,好比四棵樹,是戒律的根本。而下面的四篇,都是枝葉。犯此四罪, 也被比喻成斷了頭。因為不再有佛法的壽命,而永遠斷絕證聖果之分。雖然佛教裡也允許 破戒僧行懺罪法,但是座位是在僧人的後面,地位和沙彌一樣。 第二篇有十三條僧伽婆尸沙,我們翻成殘。意思是說,犯了這篇所說的罪過,隱藏一天不 說,就要對治一天。隱藏一個月,就要對治一個月。所謂在僧眾前發露罪過,不再隱藏, 作法對治之後,就可以脫出罪障。羯磨時,要由二十位清淨僧來行法,一直行到全部清淨 為止。如有殘餘之罪,可由清淨僧除滅,這就叫僧殘。 第三篇有一百二十條的波逸提,我們翻成墮。這篇是說僧眾因為財物而生貪染之心。在飲 食、居住、娛樂方面,一般人大多喜歡,因此容易犯此罪,結果會墮落燒煮覆障地獄。 第四篇有四條波羅提提舍尼,我們翻成向他悔過,也就是要對清淨僧說所作的罪。犯這種 罪是應該要講出來的,不然的話,就會墮入泥犁地獄三億六萬歲之久。 第五篇有一百條突吉羅,我們叫做惡作,也就是檢點在學的僧眾威儀的條件,犯過的人, 要對清淨僧懺悔。 以上是五篇的大致內容。如果把其中的偷蘭遮及惡說罪提出來說的話,就叫做七聚。 現今的比丘,登壇所受的,就是這個具足戒。五篇所列出的諸條,就是二百五十件應該制 止的過惡。甚至有三千種比丘該具備的威儀,八萬種戒律之行為。 其實在日常的每一項行為中,該斷掉的過惡,何止這些呢,實在是有微塵數那麼多的威儀 行相,是比丘應當要謹慎守護的。原因何在?因為山河大地,草木叢林,胎生卵生濕生化 生、有情無情,每一個根塵,都能發得無作的戒體之故。 大智度論說:「戒律簡單的總結,有八萬四千種,廣而言之,則像塵沙般無盡。」雖然制 定這麼多的戒法,然而並不出現前的三業。也就是身的戒、口的戒及意的戒。要知道這三 樣,就是戒律。所謂的五篇七聚,總而言之,就叫威德戒律。 佛陀從鹿苑開始弘法,一直到鶴林涅槃。臨終前吩咐說:「在我滅度之後,你們要尊重珍 惜恭敬對待此律藏,如同對待我一般。」 佛陀滅度之後,弟子做三藏的結集,當時分窟內及窟外兩種,也就是根本二部。後來隨時 代的演變,又分成五部。現今南山律師所傳的四分律,是五部之一,部主是曇無德大師。 持戒主要在能圓融,要能認識了達戒律的本體。何況戒律之學是屬於事相上的,而心法卻 是講究理性智慧的。因此如果沒有戒律來約制身口意三業,勤力策動行住坐臥四威儀的話 ,如何能防禦過失和災患呢? 但是眾生在迷惑、造業、苦報這三個惡性循環之中,妄想顛倒,沒有辦法守持戒律。大多 數之人都崇尚虛浮,不務實修,放蕩懶惰,好逸惡勞。若是沒有這些缺點,而能嚴持戒律 的話,則又必須能了達因緣所生法的道理才行。 也就是說,雖然嚴持戒律,但要知道惡業的自性,本來是空無的。既然如此,那麼又那裡 有罪過呢?只不過是隨因緣的變化,而顯出善業與惡業,持戒與犯戒罷了。若是了達因緣 生諸業的道理,才不會有所執著的偏一邊,或著於有無之見。這就是中道的道理。 所以龍樹菩薩說:「因緣所生的諸法,就是真空的道理,也是假名的意思,其實也就是中 道。」 這一首偈語,下面的三句話,都是輔助之言,其實不出因緣這兩個字。至於空假中的三觀 ,天台教裡面都有很詳細的說明,這兒就不談了。 若是什麼都不懂的持戒,不瞭解何謂觀照之智慧的話,只能獲得生天或做人的福報而已。 最多也不過是小乘行人自己的修行而已。這都不叫做究竟解脫。 淨名經上說:「佛法不是有,也不是沒有。由於有因緣,所以諸法生。其實無我、無造者 、無受者。然而善惡之果報絕定有。」 舉要言之,由於因緣的緣故,所以有諸法。而嚴持戒律的人,真能了達諸法空性的話,才 叫做持戒,也就是六度裡面所說的尸波羅蜜。能了達法空,就不會墮落小乘,而能直接修 成菩提之果位。 經典上又說:「如來所說的法,是不一定的。而一切的賢聖之人,由於修無為法的程度, 而有層次上的差別。」 大智度論上說:「一切的有為法,有如夢幻泡影。」 有人說,既然心就是戒,何必假借他人而受呢?這種理論是不可取的,何以故?因為一切 的眾生,連只要會動會飛的,皆具有佛的本性,佛的理體。但是由於沒有戒律的善行善念 ,而無法斷除造惡業,於是就輪迴生死之中,受無窮盡的果報,而無法解脫。 所以十方的諸佛,三世的聖人,乃至於阿彌陀佛的淨土,其中的依報和正報,都是由發願 的心力而證到的。彌陀發了四十八誓願之後,還須要完全憑藉信願行的力量,才能莊嚴極 樂淨土呀。 http://www.bfnn.org/book/article2/1347.htm -- 楞嚴咒心: 唵○阿那隸○毗舍提○鞞囉 跋闍囉陀唎○槃陀槃陀你○ 跋闍囉 謗尼泮○虎信 都嚧甕泮○娑婆訶 「大白傘蓋佛母」心咒: 「嗡、沙爾娃、打他架打,烏尼卡,施 達打巴遮,吽呸,吽媽媽,吽呢,梭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25.172 penetrating:轉錄至看板 Learn_Buddha 04/12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