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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佛教論集》 有情──人類為本的佛法 (原出自《佛法概論》第三章) 釋如正2004/9/17 第一節 佛法從有情說起 一、前言 引言:宗教與哲學,認識其根本的立場,即不難把握其思想的重心。 重點:學習佛法,要把握住佛法思想的重心;要把握住佛法思想的重心,先要認識佛法根 本的立場。(佛法含括宗教及哲學) 設問:佛法以什麼為其根本的立場? 舉答:佛法的中心、根本,是---有情;不是---宇宙、社會、物質或精神。 結論:把握佛法的真義,從有情著眼;不從宇宙、社會、物質或精神說起。 定義:有情---- 梵語sattva「薩埵」,譯為有情---有情愛或有情識。. 溯根探源:1從「數論」,2從《般若經》。 1:從「數論」 數論師自性的三德 ──薩埵(sattva)、刺闍(rajas)、答摩(tamas)中,即有此薩埵。 約心理說-------薩埵是----「情」 約動靜說-------薩埵是----「動」 由此,可見薩埵是象徵「情感、光明、活動」的。 約明闇說-------薩埵是--「光明」 小結:約此以說有精神活動的有情,即熱情奔放而為生命之流者。 2:從《般若經》 《般若經》 說薩埵為「大心」、「快心」、「勇心」、「如金剛心」,也是說他(菩薩) 是強有力地,堅決不斷的努力者。 歸結:小如螻蟻,大至人類,以及一切有情,都時刻在情本的生命狂流中。有情以此情愛 或情識為本。由於衝動的非理性,以及對於環境與自我的愛好,故不容易解脫繫縛而實現 無累的自在。 --------------------------------------------------------------- 1.數論:SAMkhya僧佉,或稱雨眾外道,本意為「數」,是推算量度之意,古奧義書解釋 為「審擇」,或被引申為「精取」。數論以「二十五諦」為其學說中心思想,審擇精取二 十五諦以說明宇宙萬有的原理,故有數論之名,乃印度六派哲學中成立最早者。 2.《金七十論》卷上(T54,1247c)謂︰薩埵--喜(樂)---能作光照--照,羅闍--憂(惱)--- 能作生起--造,多磨--闇癡-----能作繫縛--縛。 3.《般若經》是最初期的大乘經典,早在西元179 年時,《般若經》已被譯為中文。 參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4 (T8,243c15),《大智度論》卷4 (T25,86a14)、 (T25,94a20)。《光讚經》卷5 (T8,180c5~27)。 -- 守口攝意,身莫犯非; 如是行者,得度世已。 ~世尊 http://blog.yam.com/imagewind/ ~我的部落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208.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