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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HJKL (hi)》之銘言: : 依據原文: : 1.先貼佛經裡五根的敘述,先從雜阿含經開始。從佛經裡,把佛法找出來、實修。 : 有關搜尋"雜阿含經"五根的敘述,卷第二十六為最詳細。 : ---------------------------------- : ()為個人註解 : 字義不懂,可自行查。學貴自得,不以他求。 : http://140.111.34.46/jdict/main/cover/main.htm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 http://cbs.ntu.edu.tw/dict/ 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 ---------------------------------- (六四八)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比丘於此五根,如實觀察已,於三結斷知 。何等為三?謂: 身見、戒取、疑,是名須陀洹,不墮惡趣,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 」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六四九)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比丘於此五根,如實觀察已,得盡諸漏, 離欲解脫,是名阿羅漢。 (言於此五根,如實觀察已,不只得須陀洹,更能得盡諸漏,離欲解脫,是名阿羅漢) 諸漏已盡,所作已作,離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得解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六五○)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諸比丘! 若我於此信根、信根集、信根滅、信根滅道跡,不如實知者, 我終不得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中,為出為離,心離顛倒, 亦不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如信根, 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亦如是說。 「諸比丘!我於此信根,正智如實觀察故,信根集、信根滅、信根滅道跡正智,如實觀察 故,我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眾中,為出為離,心離顛倒, 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如信根, 精進、念、定、慧根亦如是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六五一)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諸比丘! 我此信根、信根、信根、信根、信根不如實知者, 我不得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眾中,為解脫,為出為離,心離顛倒, 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如是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亦如是說。 「諸比丘!我於信根、信根"集"、信根"沒"、信根"味"、信根"患"、信根"離",如實知故, 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眾中,為解脫,為出為離,心離顛倒, 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六五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比丘於此五根: 若利、若滿足,得阿羅漢; 若軟、若劣,得阿那含; 若軟、若劣,得斯陀含; 若軟、若劣,得須陀洹。 滿足者成滿足事,不滿足者成不滿足事,於此五根不空無果,若於此五根一切無者,我說 (得阿羅漢) 彼為外道凡夫之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六五三)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比丘於彼五根: 增上明利滿足者,得阿羅漢俱分解脫。 俱分解脫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 由定、慧之力,使煩惱、解脫二障俱離。 俱解脫 [佛學大辭典 (丁福保)] (術語)九無學之一。鈍根之羅漢,唯離煩惱之障,謂之慧解脫。 若利根之羅漢,與之俱離一切禪定之障(即定解脫),至於得所謂滅盡定之至極定,是為 俱解脫。即離慧與定之二障而得自在者。頌疏二十五曰:「定慧障,名之為俱。」 [阿含辭典 (莊春江)] 另譯為「俱分解脫」,「俱」是指「禪定力」與「解脫慧」兩者兼具, 北傳的看法是,具初禪(含)以上定力的解脫者, (我按:若依丁福保辭典,及雜阿含經,禪定力應是"非想非非想"之上(滅盡定)。) 南傳的看法是,具第四禪(含)以上定力的解脫者,參看「慧解脫」。 若軟、若劣者,得身證。 身證: [佛學大辭典 (丁福保)] (術語)二十七賢聖之一。入滅盡定而身得寂靜樂之不還果聖者也。 [佛光大辭典] 梵語 k?ya-s?ksin,巴利語 k?ya-sakkhin。七聖之一,二十七賢聖之一。又作身證那含 、身證不還。即不還果中,利根之人依滅盡定,得似涅槃法,身得寂靜樂之聖者。大毘婆 沙論卷一五二(大二七‧七七六中):「世尊安立身作證,名想受滅解脫。以無心故,在 身非心,身力所起,非心力起,是故世尊說為身證。」關於身證之得名有二說,說一切有 部以滅盡定為無心定,若於身中生滅盡定之得,即身得寂靜之樂,稱為身證;經量部則以 出定後,緣滅盡定之寂靜,以此極似涅槃法,由得及智現前證得身之寂靜,稱為身證。大 乘乃就譬喻以立身證之名。〔雜阿毘曇心論卷五、成實論卷一、顯揚聖教論卷三、俱舍論 卷二十四、卷二十五、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三、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一末、大乘義章卷 十七本〕(參閱「不還果」997) p3020 於彼若軟、若劣,得見到。 見到: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 見得,見至。以慧為首的解脫,利根之聲聞乘之人,自見法而得理。亦即以殊勝之智慧, 而達至證見真理。又分為中般涅槃(在往生色界天中,就證入解脫涅槃) 、生般涅槃(往生 色界天後,不久就能斷除餘惑,證入涅槃)、上流般涅槃(先往生低階色界天,然後再到色 究竟天後,才能證入解脫涅槃)三種。(我按:即阿那含果) 於彼若軟、若劣,得信解脫。 信解脫: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 1.以信為首的解脫,又分為上流般涅槃、行般涅槃(往生色界天後,需經過一段時間的修 學才證入涅槃)、無行般涅槃(往生色界天後,不必勤修,久了自然會斷除餘惑,證入涅槃 )三種。 於彼若軟、若劣,得一種。 一種: [阿含辭典 (莊春江)] 另作「一種子道」,字意為「一有種子」,即指剩一次受生者,果位之一,相當於「阿那 含向」。(相關詞「得一種」) 於彼若軟、若劣,得斯陀含。 於彼若軟、若劣,得家家。 於彼若軟、若劣,得七有。 於彼若軟、若劣,得法行。 於彼若軟、若劣,得信行。 是名比丘,根波羅蜜因緣知果波羅蜜,果波羅蜜因緣知人波羅蜜。 (根波羅蜜: [阿含辭典 (莊春江)] 全句作「根波羅蜜因緣知果波羅蜜;果波羅蜜因緣知人波羅蜜」, 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由根的差別而有果的差別;由果的差別而有人的差別」。) 如是滿足者作滿足事,減少者作減少事,彼諸根則不空無果, 若無此諸根者,我說彼為作凡夫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六五四)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根。何等為五?謂: 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此五根,一切皆為"慧根"所攝受。 (慧根: [獅子吼站阿含經簡註] 1.由定中觀智所起,而了知如實之真理者,以四聖諦為代表,苦、集、滅、道,四種正確 無誤之真理。 2.智慧。) 譬如堂閣眾材,棟為其首,皆依於棟,以攝持故。如是五根,慧為其首,以攝持故。」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六五五)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根。何等為五?謂: 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信根者,當知是"四不壞淨"; 精進根者,當知是"四正斷"; 念根者,當知是"四念處"; 定根者,當知是"四禪"; 慧根者,當知是"四聖諦"。 (本文先把雜阿含經五根之敘述讀完,然後再讀"四不壞淨、四正斷、四念處、四禪、 四聖諦"之相關敘述。) 此諸功德,一切皆是為其首,以攝持故。」乃至……。 (一切皆是慧為其首,故上述讀"四不壞淨、四正斷、四念處、四禪、四聖諦", 根據此段文字,而以"四聖諦"為先讀")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65.244 ※ 編輯: AHJKL 來自: 125.229.115.12 (09/15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