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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http://agama.buddhason.org/SA/SA0003.htm 北傳:雜阿含3經 南傳:相應部22相應24經,35相應27經 關涉主題:教理/離欲貪 得解脫 (02/27/2011 07:13:01 更新) 雜阿含3經[正聞本6經/佛光本3經](陰相應/五陰誦/修多羅)(莊春江標點)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於色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則不能斷苦。   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則不能斷苦。   諸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斷苦。   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堪任斷苦。」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相應部22相應第24經/證知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起源於舍衛城。   「比丘們!不證知、不遍知、不離貪、不捨斷色,則不能有苦的滅盡。   不證知、不遍知、不離貪、不捨斷受,則不能有苦的滅盡; 不證知想……; 不證知、不遍知、不離貪、不捨斷行,則不能有苦的滅盡; 不證知、不遍知、不離貪、 不捨斷識,則不能有苦的滅盡。   比丘們!證知、遍知、離貪、捨斷色,則能有苦的滅盡。   證知受……想……行;證知、遍知、離貪、捨斷識,則能有苦的滅盡。」 相應部35相應27經/不遍知經第二(處相應/處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比丘們!不證知、不遍知、不離貪、不捨斷一切,則不能有苦的滅盡。   而,比丘們!什麼是不證知、不遍知、不離貪、不捨斷一切則不能有苦的滅盡呢?   比丘們!凡眼與色,以及凡眼識與能被眼識所識知之法……(中略) 凡舌與味道,以及凡舌識與能被舌識所識知之法; 凡身與所觸,以及凡身識與能被身識所識知之法; 凡意與法,以及凡意識與能被意識所識知之法, 比丘們!不證知、 不遍知、不離貪、不捨斷這一切,則不能有苦的滅盡。   比丘們!證知、遍知、離貪、捨離一切,則能有苦的滅盡。   而,比丘們!什麼是證知、遍知、離貪、捨離一切則能有苦的滅盡呢?   比丘們!凡眼與色,以及凡眼識與能被眼識所識知之法……(中略) 凡舌與味道,以及凡舌識與能被舌識所識知之法; 凡身與所觸,以及凡身識與能被身識所識知之法; 凡意與法,以及凡意識與能被意識所識知之法, 比丘們!證知、遍知、離貪、捨離這一切,則能有苦的滅盡。」 感想: 三事和合生觸 眼根 色塵 眼識 形成的過程 為觸 這些都是必須 離貪的 六根都是 色受想行識都是 在我們認識活動中 都必須捨離欲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