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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http://agama.buddhason.org/SA/SA0026.htm 北傳:雜阿含26經 南傳:相應部22相應115,116經 關涉主題:其它/名為法師‧實 踐/無常厭離欲解脫 (06/07/2011 17:34:48 更新) 雜阿含26經[正聞本32經/佛光本26經](陰相應/五陰誦/修多羅)(莊春江標點)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頭面禮足,卻住一面,白佛言:   「如世尊所說法師,云何名為法師?」   佛告比丘:   「善哉!善哉!汝今欲知如來所說法師義耶?」   比丘白佛:「唯然,世尊!」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佛告比丘:   「若於色,說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者,是名法師。   若於受……想……行……識,說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者,是名法師, 是名如來所說法師。」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踊躍歡喜,作禮而去。 相應部22相應115經/說法者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起源於舍衛城。   在一旁坐好後,那位比丘對世尊這麼說:   「大德!被稱為『說法者,說法者』,大德!什麼情形是說法者呢?」   「比丘!如果對色為了厭、離貪、滅而教導法,『說法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比丘!如果對色為了厭、離貪、滅而行,『法、隨法行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比丘!如果對色從厭、離貪、滅,以不執取而解脫,『得當生涅槃比丘』是適當 的言說。   比丘!如果對受……(中略)比丘!如果對想……比丘!如果對行……比丘! 如果對識為了厭、離貪、滅而教導法,『說法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比丘!如果對識為了厭、離貪、滅而行,『法、隨法行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比丘!如果對識從厭、離貪、滅,以不執取而解脫,『得當生涅槃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 相應部22相應116經/說法者經第二(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起源於舍衛城。   在一旁坐好後,那位比丘對世尊這麼說:   「大德!被稱為『說法者,說法者』,大德!什麼情形是說法者呢?大德! 什麼情形是法、隨法行呢?大德!什麼情形是當生得涅槃呢?」   「比丘!如果對色為了厭、離貪、滅而教導法,『說法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比丘!如果對色為了厭、離貪、滅而行,『法、隨法行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比丘!如果對色從厭、離貪、滅,以不執取而解脫,『得當生涅槃比丘』是 適當的言說。   比丘!如果對受……(中略)比丘!如果對想……比丘!如果對行……比丘! 如果對識為了厭、離貪、滅而教導法,『說法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比丘!如果對識為了厭、離貪、滅而行,『法、隨法行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比丘!如果是對識從厭、離貪、滅,以不執取而解脫, 『得當生涅槃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經文比對(莊春江做):   6.南傳經文的「法、隨法行」(dhammānudhammappah羅) 另譯為「法、次法向;法、隨法之行;法、隨法之行道;法、隨法之實踐」), 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依照法實行」(practising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hamma),按:「法」(dhamma)、「隨法」(anudhamma)的意思是 「一個法接著下一個法」,也就是「有次第地;按部就班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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