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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http://agama.buddhason.org/SA/SA0027.htm 北傳:雜阿含27經 南傳:相應部22相應39-42經 關涉主題:其它/名為法隨法行者 ‧實踐/無常厭離欲解脫 (04/25/2011 18:10:19 更新) 雜阿含27經[正聞本33經/佛光本27經](陰相應/五陰誦/修多羅)(莊春江標點)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頭面作禮,卻住一面,白佛言:   「如世尊說法、次法向,云何法、次法向?」   佛告比丘:   「善哉!善哉!汝今欲知法、次法向耶?」   比丘白佛:「唯然,世尊!」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比丘!於色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   如是,受……想……行……識{,於識}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踊躍歡喜,作禮而去。 相應部22相應39經/隨法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起源於舍衛城。   「比丘們!這是法、隨法行比丘的隨法:   應該住於在色上熱心於厭,應該住於在受上熱心於厭,應該住於在想上熱心於厭, 應該住於在行上熱心於厭,應該住於在識上熱心於厭。   凡住於在色上熱心於厭者;在受上……在想上……住於在行上熱心於厭者; 住於在識上熱心於厭者,遍知色;受……想……行……遍知識。   那遍知色者;受……想……行……遍知識者,他從色被釋放;從受被釋放; 從想被釋放;從行被釋放;從識被釋放;從生、老、死、愁、悲、苦、憂、絕望 被釋放,我說:『他從苦被釋放。』」 相應部22相應40經/隨法經第二(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比丘們!這是法、隨法行比丘的隨法:   應該住於在色上隨觀無常……(中略)我說:『他從苦被釋放。』」 相應部22相應41經/隨法經第三(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比丘們!這是法、隨法行比丘的隨法:   應該住於在色上隨觀苦……(中略)我說:『他從苦被釋放。』」 相應部22相應42經/隨法經第四(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比丘們!這是法、隨法行比丘的隨法:   應該住於在色上隨觀無我,在受上……在想上……在行上……應該住於在識上 隨觀無我。   凡住於在色上隨觀無我者……(中略)遍知色;受……想……行……遍知識。   那遍知色者;受……想……行……遍知識者,他從色被釋放;從受被釋放; 從想被釋放;從行被釋放;從識被釋放;從生、老、死、愁、悲、苦、憂、絕望 被釋放,我說:『他從苦被釋放。』」   不屬於你們的品第四,其攝頌:   「於不屬於你們的所說兩則,一位比丘兩則在後,    於阿難所說兩則,從隨法兩對。」 經文比對(莊春江作):  2.「法、次法向」(雜阿含經),「趣向法、次法」(中阿含經),南傳作「法、 隨法行」另譯為「法、次法向;法、隨法之行;法、隨法之行道;法、隨法之實踐」), 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依照法實行」(practising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hamma),按:「法」(dhamma)、「隨法」(anudhamma)的意思是「一個法接著下 一個法」,也就是「有次第地;按部就班地」。   7.南傳經文的「遍知」(parijānāti),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完全地理解 」(fully understands),參看《雜阿含3經》「經文比對」。 感想: 不執著,了解 最後解脫 五蘊 很有次第的一步一步走 是否也暗示了,想要了解自己,就是不能過於自我中心 (跟聖嚴師父教的吻合,自我成長越多,自我就消融越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2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