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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http://agama.buddhason.org/SA/SA0018.htm 北傳:雜阿含18經 南傳:相應部22相應69經 關涉主題:教理/我與欲貪的關係‧ 觀念/不是你的 (03/31/2011 17:53:06 更新) 雜阿含18經[正聞本24經/佛光本18經](陰相應/五陰誦/修多羅)(莊春江標點)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有異比丘從坐起,偏袒右肩,為佛作禮,卻住一面,而白佛言:   「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 ……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比丘:   「善哉!善哉!汝作如是說:『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 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耶?」   時,彼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   若非汝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此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   時,彼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   佛告比丘:「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比丘白佛言:   「世尊!色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 長夜安樂。   如是,受……想……行……識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宜速除斷; 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   是故,我於如來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佛告比丘:   「善哉!善哉!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   比丘!色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 長夜安樂。   如是,受……想……行……識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 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一靜處,精勤修習,不放逸住。 ……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時,彼比丘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相應部22相應69經/非我的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起源於舍衛城。   那時,某位比丘……(中略)在一旁坐好後,那位比丘對世尊這麼說:   「大德!請世尊簡要地教導我法……(中略)那就好了!」   「比丘!凡不是我的者,在那裡你應該捨斷欲。」   「已了知,世尊!已了知,善逝!」   「比丘!你如何依我簡要所說,了知詳細的義理呢?」   「大德!色不是我的,在那裡我應該捨斷欲;受……想……行……識不是我的, 在那裡我應該捨斷欲,大德!我這樣了知這世尊簡要所說的詳細義理。」   「比丘!好!好!比丘!你了知我簡要所說的詳細義理,好!   比丘!色不是我的,在那裡你應該捨斷欲;受……想……行……識不是我的, 在那裡你應該捨斷欲,比丘!應該這樣看見我這簡要所說的詳細義理。」   ……(中略)那位比丘成為眾阿羅漢之一。 南北傳經文比對(莊春江作):  2.北傳經文的「非汝所應」,此處南傳經文作「不是我的」(anattaniya,直 譯為「是非我自己的;是非我的」),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不屬於自我的」 (does not belong to self)。 感想: 如果不去貪著 自己就不會讓自己難過 很奇妙的體驗 這是 正念 禪定 才體會到的 難道自己有兩個? 還是? 所以有些經論 在論自性與雜染識時 可以論好大一篇 先實際操作吧 體驗呼吸 身在哪裡 心在哪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8.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