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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傳:雜阿含304經 南傳:中部148 關涉主題:教理/六根的運作、無常苦空非我
‧事蹟/聽法中證果 (12/18/2011 17:32:58 更新)
雜阿含304經[正聞本406經/佛光本282經](入處相應/六入處誦/修多羅)(莊春江
標點)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
,諦聽!善思!
有六六法,何等為六六法?謂:六內入處,六外入處,六識身,六觸身,六受身,
六愛身。
何等為六內入處?謂:眼入處,耳入處,鼻入處,舌入處,身入處,意入處。
何等為六外入處?[謂:]色入處,聲入處,香入處,味入處,觸入處、法入處。
云何六識身?謂: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
云何六觸身?謂: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
云何六受身?謂:眼觸生受,耳觸生受,鼻觸生受,舌觸生受,身觸生受,
意觸生受。
云何六愛身?謂:眼觸生愛,耳觸生愛,鼻觸生愛,舌觸生愛,身觸生愛,
意觸生愛。
若有說言:『眼是我。』是則不然,所以者何?眼生滅故。若眼是我者,
我應受生死。是故,說:『眼是我者。』是則不然。
如是,若色、若眼識、眼觸、眼觸生受若是我者,是則不然,所以者何?
眼觸生受是生滅法,若眼觸生受是我者,我復應受生死。是故,說眼觸生受是我者,
是則不然,是故,眼觸生受非我。如是,耳……鼻……舌……身……意觸生受非我,
所以者何?意觸生受是生滅法,若是我者,我復應受生死。是故,意觸生受是我者,
是則不然,是故,意觸生受非我。
如是,比丘!當如實知眼所作、智所作、寂滅所作,開發神通,正向涅槃。
云何如實知見眼所作,……乃至正向涅槃?
如是,比丘!眼非我,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
、不苦不樂,彼亦觀察非我;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是名如實知見眼所作,
……乃至正向涅槃。
是名六六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中部148經/六六法經(六處品)(莊春江譯)
我聽到這樣:
有一次,世尊住在舍衛城祇樹林給孤獨園。
在那裡,世尊召喚比丘們:「比丘們!」
「大德!」那些比丘回答世尊。
世尊這麼說:
「比丘們!我將為你們教導法:開頭是善、中間是善、終結是善;意義正確
、辭句正確的法,我要說明唯獨圓滿、遍清淨的梵行,即:六六法,你們要聽!
你們要好好作意!我要說了。」
「是的,大德!」那些比丘回答世尊。
世尊這麼說:
「六內處應該體會,六外處應該體會,六識身應該體會,六觸身應該體會,
六受身應該體會,六渴愛聚應該體會。
而,『六內處應該體會。』當它被像這樣說時,這是緣於什麼而說呢?
有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六內處應該體會。』當它被像這樣說時
,這是緣於此而說,這是第一組六法。
而,『六外處應該體會。』當它被像這樣說時,這是緣於什麼而說呢?有色處、
聲處、氣味處、味道處、所觸處、法處。『六外處應該體會。』當它被像這樣說時,
這是緣於此而說,這是第二組六法。
而,『六識身應該體會。』當它被像這樣說時,這是緣於什麼而說呢?緣眼與色
生起眼識,緣耳與聲生起耳識,緣鼻與氣味生起鼻識,緣舌與味道生起舌識
,緣身與所觸生起身識,緣意與法生起意識。『六識身應該體會。』當它被像這樣說時,
這是緣於此而說,這是第三組六法。
而,『六觸身應該體會。』當它被像這樣說時,這是緣於什麼而說呢?緣眼與色
生起眼識,三者的會合為觸。緣耳與聲生起耳識,三者的會合為觸。緣鼻與氣味
生起鼻識,三者的會合為觸。緣舌與味道生起舌識,三者的會合為觸。緣身與所觸
生起身識,三者的會合為觸。緣意與法生起意識,三者的會合為觸。『六觸身應該體會。
』當它被像這樣說時,這是緣於此而說,這是第四組六法。
而,『六受身應該體會。』當它被像這樣說時,這是緣於什麼而說呢?緣眼與色
生起眼識,三者的會合為觸,以觸為緣而有受。緣耳與聲生起耳識,三者的會合為觸,
以觸為緣而有受。緣鼻與氣味生起鼻識,三者的會合為觸,以觸為緣而有受。
緣舌與味道生起舌識,三者的會合為觸,以觸為緣而有受。緣身與所觸生起身識,
三者的會合為觸,以觸為緣而有受。緣意與法生起意識,三者的會合為觸,
以觸為緣而有受。『六受身應該體會。』當它被像這樣說時,這是緣於此而說,
這是第五組六法。
而,『六渴愛身應該體會。』當它被像這樣說時,這是緣於什麼而說呢?緣眼與色
生起眼識,三者的會合為觸,以觸為緣而有受,以受為緣而有渴愛。緣耳與聲生起耳識,
……(中略)緣鼻與氣味生起鼻識,……緣舌與味道生起舌識,
……緣身與所觸生起身識,……緣意與法生起意識,三者的會合為觸,以觸為緣而有受,
以受為緣而有渴愛。『六渴愛身應該體會。』當它被像這樣說時,這是緣於此而說,
這是第六組六法。
如果說:『眼是我。』那是不成立的。眼的生起與消散被了知,而如果其生起與消散
被了知,就形成『我的真我生起、消失了。』因此,如果說:『眼是我。』
那是不成立的。這樣,眼無我。
如果說:『色是我。』那是不成立的。諸色的生起與消散被了知,而如果其
生起與消散被了知,就形成『我的真我生起、消失了。』因此,如果說:『色是我。』
那是不成立的。這樣,眼無我,色無我。
如果說:『眼識是我。』那是不成立的。眼識的生起與消散被了知,而如果
其生起與消散被了知,就形成『我的真我生起、消失了。』因此,如果說:『眼識是我。
』那是不成立的。這樣,眼無我,色無我,眼識無我。
如果說:『眼觸是我。』那是不成立的。眼觸的生起與消散被了知,而如果
其生起與消散被了知,就形成『我的真我生起、消失了。』因此,如果說:
『眼觸是我。』那是不成立的。這樣,眼無我,色無我,眼識無我,眼觸無我。
如果說:『受是我。』那是不成立的。受的生起與消散被了知,而如果其生起
與消散被了知,就形成『我的真我生起、消失了。』因此,如果說:『受是我。』
那是不成立的。這樣,眼無我,色無我,眼識無我,眼觸無我,受無我。
如果說:『渴愛是我。』那是不成立的。渴愛的生起與消散被了知,而如果
其生起與消散被了知,就形成『我的真我生起、消失了。』因此,如果說:『渴愛是我。
』那是不成立的。這樣,眼無我,色無我,眼識無我,眼觸無我,受無我,渴愛無我。
如果說:『耳是我。』……(中略)如果說:『鼻是我。』……(中略)如果說:
『舌是我。』……(中略)如果說:『身是我。』……(中略)如果說:
『意是我。』那是不成立的。意的生起與消散被了知,而如果其生起與消散被了知,
就形成『我的真我生起、消失了。』因此,如果說:『意是我。』那是不成立的。
這樣,意無我。如果說:『法是我。』那是不成立的。諸法的生起與消散被了知,
而如果其生起與消散被了知,就形成『我的真我生起、消失了。』因此
,如果說:『法是我。』那是不成立的。這樣,意無我,法無我。如果說:『意識是我。
』那是不成立的。意識的生起與消散被了知,而如果其生起與消散被了知,
就形成『我的真我生起、消失了。』因此,如果說:『意識是我。』那是不成立的。
這樣,意無我,法無我,意識無我。如果說:『意觸是我。』那是不成立的。
意觸的生起與消散被了知,而如果其生起與消散被了知,就形成『我的真我生起、
消失了。』因此,如果說:『意觸是我。』那是不成立的。這樣,意無我,法無我,
意識無我,意觸無我。如果說:『受是我。』那是不成立的。受的生起與消散被了知,
而如果其生起與消散被了知,就形成『我的真我生起、消失了。』
因此,如果說:『受是我。』那是不成立的。這樣,意無我,法無我,意識無我,
意觸無我,受無我。如果說:『渴愛是我。』那是不成立的。渴愛的生起與消散被了知,
而如果其生起與消散被了知,就形成『我的真我生起、消失了。』
因此,如果說:『渴愛是我。』那是不成立的。這樣,意無我,法無我,意識無我,
意觸無我,受無我,渴愛無我。
而,比丘們!這是導向有身集之道:
認為眼:『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認為色:『這是我的,
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認為眼識:『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
認為眼觸:『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認為受:『這是我的,
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認為渴愛:『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
認為耳:『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中略)認為鼻:
『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中略)認為舌:『這是我的,
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中略)認為身:『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
我的真我。』……(中略)認為意:『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
認為法:『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認為意識:『這是我的,
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認為意觸:『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
認為受:『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認為渴愛:『這是我的
,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
而,比丘們!這是導向有身滅之道:
認為眼:『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認為色:『這不是我的,
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認為眼識:『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
這不是我的真我。』認為眼觸:『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
認為受:『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認為渴愛:『這不是我的,
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
認為耳:『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中略)認為鼻:
『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認為舌:『這不是我的,
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認為身:『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
這不是我的真我。』……認為意:『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
認為法:『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認為意識:
『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認為意觸:『這不是我的,
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認為受:『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
。』認為渴愛:『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
比丘們!緣眼與色生起眼識,三者的會合為觸,以觸為緣而有或樂、或苦、
或不苦不樂受。當被那樂受接觸時,他歡喜、歡迎、持續固持,則對其之貪煩惱
潛在趨勢潛伏於其中。當被苦受接觸時,他悲傷、疲累、悲泣、搥胸號哭,成為迷亂,
則對其之嫌惡煩惱潛在趨勢潛伏於其中。當被不苦不樂受接觸時,他不如實
了知受的集起、滅沒、樂味、過患、出離,則對其之無明煩惱潛在趨勢潛伏於其中。
比丘們!對樂受未捨斷貪煩惱潛在趨勢;對苦受未去除嫌惡煩惱潛在趨勢;
對不苦不樂受未根絕無明煩惱潛在趨勢,未捨斷無明;未生起明,而後,當生將
達成苦的結束,這是不可能的。
比丘們!緣耳與聲生起耳識……(中略)比丘們!緣鼻與氣味生起鼻識……
(中略)比丘們!緣舌與味道生起舌識……(中略)比丘們!緣身與所觸生起身識……
(中略)比丘們!緣意與法生起意識,三者的會合為觸,以觸為緣而有或樂、
或苦、或不苦不樂受。當被那樂受接觸時,他歡喜、歡迎、持續固持,則對其
之貪煩惱潛在趨勢潛伏於其中。當被苦受接觸時,他悲傷、疲累、悲泣、搥胸號哭,
成為迷亂,則對其之嫌惡煩惱潛在趨勢潛伏於其中。當被不苦不樂受接觸時,
他不如實了知受的集起、滅沒、樂味、過患、出離,則對其之無明煩惱潛在
趨勢潛伏於其中。
比丘們!對樂受未捨斷貪煩惱潛在趨勢;對苦受未去除嫌惡煩惱潛在趨勢;
對不苦不樂受未根絕無明煩惱潛在趨勢,未捨斷無明;未生起明,
而後,當生將達成苦的結束,這是不可能的。
比丘們!緣眼與色生眼識,三者的會合為觸,以觸為緣而有或樂、或苦、或
不苦不樂受。當被那樂受接觸時,他不歡喜、不歡迎、不持續固持,則對其之貪煩惱
潛在趨勢不潛伏於其中。當被苦受接觸時,他不悲傷、不疲累、不悲泣、不搥胸號哭,
不成為迷亂,則對其之嫌惡煩惱潛在趨勢不潛伏於其中。當被不苦不樂受接觸時,
他如實了知受的集起、滅沒、樂味、過患、出離,則對其之無明煩惱潛在趨勢
不潛伏於其中。比丘們!對樂受捨斷貪煩惱潛在趨勢;對苦受去除嫌惡煩惱潛在趨勢;
對不苦不樂受根絕無明煩惱潛在趨勢,捨斷無明;生起明,而後,
當生將達成苦的結束,這是可能的。
比丘們!緣耳與聲生耳識……(中略)比丘們!緣鼻與氣味生鼻識……(中略)
比丘們!緣舌與味道生舌識……(中略)比丘們!緣身與所觸生身識……(中略)
比丘們!比丘們!緣意與法生意識,三者的會合為觸,以觸為緣而有或樂
、或苦、或不苦不樂受。當被那樂受接觸時,他不歡喜、不歡迎、不持續固持,
則對其之貪煩惱潛在趨勢不潛伏於其中。當被苦受接觸時,他不悲傷、不疲累、
不悲泣、不搥胸號哭,不成為迷亂,則對其之嫌惡煩惱潛在趨勢不潛伏於其中。
當被不苦不樂受接觸時,他如實了知受的集起、滅沒、樂味、過患、出離,則對其之
無明煩惱潛在趨勢不潛伏於其中。比丘們!對樂受捨斷貪煩惱潛在趨勢;對苦受
去除嫌惡煩惱潛在趨勢;對不苦不樂受根絕無明煩惱潛在趨勢,捨斷無明;
生起明,而後,當生將達成苦的結束,這是可能的。
比丘們!當這麼看時,已受教導的聖弟子厭於眼,厭於色,厭於眼識,厭於眼觸,
厭於受,厭於渴愛。厭於耳,厭於聲……(中略)厭於鼻,厭於氣味……
厭於舌,厭於味道……厭於身,厭於所觸……厭於意,厭於法,厭於意識,厭於意觸,
厭於受,厭於渴愛;厭者離染,經由離貪而解脫,解脫時,生『[這是]解脫』之智,
他了知:『出生已盡,梵行已完成,應該作的已作,不再有這樣[輪迴]的狀態了。』」
這就是世尊所說,那些悅意的比丘歡喜世尊所說。
而當這個開示被說時,六十位比丘的心以不執取而從諸煩惱解脫。
六六法經第六終了。
註解:
1.「這不是我的真我」(na meso att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這不是我的自我」
(this is not my self ),並解說:「這是我的真我」(meso attā)是「邪見」
之執(dit.higa-ha, the grip of view)。
2.「六識身」等,「身」(kāya),不是指「身體」,而是「種類」的意思,菩提
比丘長老英譯為「種類」(class)。
3.「三事和合緣觸」、「三事和合觸」、「三法和合觸」、「三事和合生觸」、「
三事共會便有更觸」(MA)、「三事相因便有更樂」(AA),南傳作「三者的會合為
觸」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三者的會合為接觸」(the meeting of the three is
contact)。按:這裡的「法」(dhammānaṃ,為「複數形」),不是指「正法」
,而是指「事」,「三法」就是指「根」、「境」、「識」三者,而這裡的「觸
」(samphasso,或phasso)與一般有形無形的「接觸」(phut.ha)不同,是十二
緣起中的「觸」支。
4.「說此法時」,南傳作「……被說時」(bhaññamāne),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
「當這個解說被說時」(while this discourse was being spoken)。按,經文
中動詞「被說時」(bhaññamāne),用的是被動動詞的「現在分詞」的語態,
明確表示是在說法的進行中證果的。
感想:
此經把我們的身心活動分的非常細,其實只是要說
我們認為的「我」,其實是不存在的
那些只是訊息中的傳遞跟組合,如果認為有我,那就有苦吃了
而我認為,實修修行還是要從這些條件下手
題外話,我想了一下,性空「體」的概念,或許是在破除完這些條件的存在後,而顯出的
至於這個「體」的稱呼,就可以有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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