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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http://agama.buddhason.org/SA/SA0363.htm 北傳:雜阿含363經 南傳:相應部12相應16經 關涉主題:其它/名為法師‧實踐/ 無常厭離欲解脫 (08/05/2011 17:22:38 更新) 雜阿含363經[正聞本516經/佛光本362經](因緣相應/雜因誦/修多羅)(莊春江標 點)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所謂說法比丘,云何說法比丘?云何如來施設說法比丘?」   諸比丘白佛:   「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說法比丘,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佛告諸比丘:   「若有比丘說老病死生厭、離欲、滅盡法,是名說法比丘。   如是,說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 是生厭、離欲、滅盡法,是名說法比丘。   諸比丘!是名如來施設說法比丘。」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相應部12相應16經/說法者經(因緣相應/因緣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在舍衛城……(中略)。   那時,某位比丘去見世尊。抵達後,向世尊問訊,接著在一旁坐下。在一旁 坐好後,那位比丘對世尊這麼說:   「大德!被稱為『說法者,說法者』,大德!什麼情形是說法者呢?」   「比丘!如果對老死為了厭、離貪、滅而教導法,『說法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比丘!如果對老死為了厭、離貪、滅而行,『法、隨法行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比丘!如果對老死從厭、離貪、滅,以不執取而解脫,『得當生涅槃比丘』 是適當的言說。   比丘!如果對生……(中略)比丘!如果對有……比丘!如果對取……比丘! 如果對渴愛……比丘!如果對受……比丘!如果對觸……比丘!如果對六處… …比丘!如果對名色……比丘!如果對識……比丘!如果對行……比丘!如果對無明 為了厭、離貪、滅而教導法,『說法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比丘!如果對無明為了厭、離貪、滅而行,『法、隨法行比丘』是適當的言說。   比丘!如果對無明從厭、離貪、滅,以不執取而解脫,『得當生涅槃比丘』 是適當的言說。」 註解: 1.「向法、次法」、「法、次法向」、「趣法、向法」、「法、隨法行」(dhammā nudhammappa?ipanna,另譯為「法、隨法之行道;法、隨法之實踐」),菩提比丘長老 英譯為「依照法實行」(practising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hamma), 按:「法」(dhamma)、「隨法」(anudhamma)的意思是「一個法接著下一個法」 ,也就是「有次第地;按部就班地」。 2.「厭離」或「厭」,南傳作「厭」(nibbindati),菩提比丘長老在《中部》英譯 為「(由沈迷中)清醒」(disenchant),但在《相應部》則英譯為「(經驗)厭惡; (經驗)反感」(experiences revulsion),在《增支部》中又改回「(由沈迷中)清醒」 (disenchant),譯者2003年7月在美國新澤西州同淨蘭若(bodhi monastrery) 私下面詢長老為何使用不同的譯詞時,他表示,前者的程度不足, 後者太過,真正的意思應該介於這兩者之間,但英文沒有恰如其分的字可以對譯。 3.「法眼」、「導」、「主」,南傳作「以世尊為導引」(bhagavaṃnettikā), 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被幸福者導引」(guided by the Blessed One)。按:「眼」 (nettika),另譯為「導;導引、治水者」,「依」應為「歸依」(sara?a) 的簡譯。此句SA.24譯為「為法主、為導、為覆」,MA.77譯為「世尊為法本, 世尊為法主,法由世尊」,MA.115譯為「世尊是眼、是智、是義、是法、法主、法將」。 感想: 對12支緣起,每個都去了解 離欲、解脫 -- 寒山問拾得:世間有謗我、欺我、辱我、笑我、輕我、賤我、騙我,如何處置? 拾得曰:只要忍他、讓他、避他、由他、耐他、不要理他,再過幾年你且看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