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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http://agama.buddhason.org/SA/SA0357.htm 北傳:雜阿含357經 南傳:相應部12相應34經 關涉主題:實踐/十二緣起之四諦、 四聖諦的運用 (02/13/2012 21:09:50 更新) 雜阿含357經[正聞本502經/佛光本356經](因緣相應/雜因誦/修多羅)(莊春江標點)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有七十七種智,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云何七十七種智?生緣老死智,非餘生緣老死智;過去生緣老死智,非餘過去生 緣老死智;未來生緣老死智,非餘未來生緣老死智;及法住智無常、有為、心所緣生、 盡法、變易法、離欲法、滅法、斷知智。   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 無明緣行智,非餘無明緣行智;過去無明緣行智,非餘過去無明緣行智; 未來無明緣行智,非餘未來無明緣行智;及法住智無常、有為、心所緣生、盡法 、變易法、無欲法、滅法、斷智。是名七十七種智。」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相應部12相應34經/智之事經第二(因緣相應/因緣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住在舍衛城……(中略)。   「比丘們!我將教導七十七智之事,你們要聽!你們要好好作意!我要說了。」   「是的,大德!」那些比丘回答世尊。   世尊這麼說:   「比丘們!什麼是七十七智之事呢?『以生為緣而有老死』智、『當生不存 在了,則沒有老死』智,過去世『以生為緣而有老死』智、『當生不存在了, 則沒有老死』智,未來世『以生為緣而有老死』智、『當生不存在了,則沒有老死』智, 『凡法住智也都是滅盡法、消散法、褪去法、滅法』智,『以有為緣而有生』智、 ……(中略)『以取為緣而有有』智、……『以渴愛為緣而有取』智、 ……『以受為緣而有渴愛』智、……『以觸為緣而有受』智、……『以六處為緣而有觸』 智、……『以名色為緣而有六處』智、……『以識為緣而有名色』智、 ……『以行為緣而有識』智、……『以無明為緣而有行』智、『當無明不存在了 ,則沒有行』智,過去世『以生為緣而有老死』智、『當無明不存在了,則沒有行』 智,未來世『以生為緣而有老死』智、『當無明不存在了,則沒有行』智, 『凡法住智也都是滅盡法、消散法、褪去法、滅法』智,比丘們!這些被稱為 七十七智之事。」 註解: 1.「法住智」(dhamma??hitiñā?a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法的安定性之理解」 (That knowledge of the stability of the Dhamma),並引註釋書說,這是 「條件性法則之理解,因為它是事象持續發生的原因」,就是指 「『以生為緣而有老死』智」等,包含過去世與未來世。 理解「此(法住)智」也屬於[會]破壞之智, 註釋書稱之為「反觀之觀」(vipassanā-pa?ivipassanā, counter-insight into insight),即「剛識知最初對象的消溶而洞察入洞察智的 行為之消溶」(i.e., insight into the dissolution of the very act of insight knowledge that had just cognized the dissolution of the primary object.)。後來《般若經》的「空空」、「空空不可得」思想或源於此。 2.「磨滅法」,南傳作「消散法」(vayadhammo),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屬於消散者」 (subject to vanishing)。這裡的「法」不是指「正法」。 感想: 對智慧重要的理解! 連我們對因果關係、條件法則的了解、智慧,也是會被破壞的 連「觀」者所得的「觀慧」都必須捨去,還剩下什麼? -- 寒山問拾得:世間有謗我、欺我、辱我、笑我、輕我、賤我、騙我,如何處置? 拾得曰:只要忍他、讓他、避他、由他、耐他、不要理他,再過幾年你且看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13.117 ※ 編輯: Samus 來自: 59.116.13.117 (03/04 15:23)
Lunakaoru:隨喜 03/05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