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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善顯密意疏》 月稱菩薩造論 宗喀巴大師疏 翻經沙門釋法尊謹譯 ─────────────────────────────────────── 釋第一勝義菩提心之二 癸三、釋成上說。分三:子一、明《十地經》說二乘通達法無自性,子二、引教證成,子 三、釋妨難。 初又分二:丑一、解釋《釋論》之意趣,丑二、明彼亦是《入行論》宗。今初 《十地經》說,六地以下不能以智德勝二乘,由此可知,二乘亦知法無自性。若二乘 人無彼智者,則初發勝義心菩薩之智德,亦應勝彼,以彼不知法無自性故,如以粗靜相世 間道而得離欲之仙人。《釋論》謂:「猶如外道,聲聞獨覺亦應不能永斷三界煩惱及種子 。」意顯若不通達空性修習,則如粗靜相世間道不能盡煩惱種子。又說:「若不通達真實 義,則應緣色等五蘊而執實有。由此心顛倒故,則應不能圓滿了解補特伽羅無我,以於施 設人我所依之諸蘊執為實有之境,未能破故。」此明若於施設所依之諸蘊,未能破執實之 境,則於安立之補特伽羅,亦不能破執實之境。由未通達補特伽羅無實,則亦不能圓滿了 解補特伽羅無我也。此義極難通達,諸依本宗及靜天論師者多未能善說,故更為抉擇之。 或有作是念:若以正理抉擇補特伽羅實我與諸蘊性,一異俱遣,則能定解空無我相及 無常等十六行相。即能解彼,則彼正所化機亦必緣彼極善修習。由修習力,定能現證補特 伽羅無我。此是成立瑜伽現量諸理之所成立。由是因緣,現證彼義之見道,能斷分別煩惱 亦得成立。若彼已成,則現見補特伽羅我已,更數數熏修之修道亦得成立,亦能成立斷除 俱生煩惱,乃至漏盡。雖未通空性,亦能斷三界一切煩惱及種子。以所述見、修斷惑之理 ,即出世間道斷惑之理也。故修無常等十六行相之道,亦能斷一切煩惱盡。 當釋彼疑。吾等非說未得真實義見,則以正理抉擇無常等十六行相,及彼所化勤修彼 義,現見粗分補特伽羅無我,並見後熏修,皆不可能。乃說彼道不能圓滿通達補特伽羅無 我,非是真見道及出世修道,全不能斷見、修所斷之種子。故說彼道為見道、修道,能斷 二種所斷惑及種子,彼二道究竟能得阿羅漢果者,此皆判為不了義。如唯識宗破無方分極 微、與極微所集之外境、並與彼異體之外境、並與彼異體之能取,雖可以量成立。彼所化 機久修彼義,則能現見。見後熏修雖亦得成。然若說彼道能登十地而趣後三道,則中觀宗 釋彼為不了義也。 況修無常等十六行相雖同,然許唯證如上所說之補特伽羅無我智,乃是解脫煩惱之道 。如《集論》說:「無我作意能斷煩惱,所餘諸相是修彼之方便。」《釋(量)論》亦云 :「空見能解脫,修餘為證彼。」印度論師有誤解此中「空見」為通達真實義之見者,深 乖論義。論說空彼補特伽羅實我之空見耳。此道雖不能永斷煩惱種子,然能暫斷煩惱現行 。彼共外道之粗靜相道,尚能暫斷無所有地以下煩惱現行,而況前道之暫斷現行乎。然所 言暫斷煩惱現行之煩惱,亦是《集論》、《俱舍》所說之所緣行相煩惱。若本宗所說染污 無明之實執,及由彼所起之利鈍煩惱,凡異於《對法》所說者,則雖現行亦不能斷。又《 對法》說有頂地攝之煩惱現行,粗靜相道雖不能斷,然修前說通達粗分補特伽羅無我之道 則亦能伏斷也。 此等即是解說《釋論》「凡未通達真實義而說為對治煩惱之道者,皆與粗靜相道同, 及如外道不能斷除一切煩惱」之意。 丑二、明彼亦是《入行論》宗 靜天菩薩亦許此義,《入行論》云:「由見諦解脫,何用見空性。」外人意謂由見無 常等十六行相之道,已能解脫煩惱。故為盡斷煩惱,不須見無自性之空性也。答曰:「經 說無此道,不能證菩提。」意謂:若無見自性空之道,則不能得三乘菩提。此如《入行論 大疏》引《般若經》說:「有法想者則無解脫。」及「預流乃至獨覺,皆依般若波羅蜜多 而得道果。」有但釋為無上菩提者,非也。 次說:「苾芻是教本」等四句,亦明心有實執所緣之道,不能得於涅槃。 次云:「若斷惑解脫,彼無間應爾。」「若斷惑解脫」是牒敵者之宗,此與前說「由 見諦解脫」義同。意謂:若如汝說,由修無常等十六行相之道,便斷煩惱而得解脫。此中 所諍在唯修無常等十六行相之道,能否解脫煩惱。此即從「由見諦解脫」等諍論演繹而來 ,極為明顯。以是有人許唯修無常等十六行相之道,能斷盡煩惱,又說由彼不能解脫一切 苦果,全非論義。此中破他意云:若由身心生起十六行相之道,其共聲聞兩宗所立煩惱暫 不現行,便立彼為煩惱已盡而得解脫者,則應暫斷煩惱現行之際,無間當得諸漏永盡之解 脫。然「彼等雖無惑,猶見業功能」,雖暫無煩惱現行,猶見業力能引後有,故不應許爾 。有釋論及藏人釋此論意,如目犍連及指鬘等,雖無煩惱,由昔異生位所造之業,猶受苦 果,非無間而得解脫。不應如此釋。此中非說引生現法苦果之功能,乃說惑未永滅,由業 功能引生後有,故不得解脫。如云:「由遠離空性,心滅當復生,如無想等至。」此說若 離通達空性之智,雖修餘道亦能暫滅煩惱心現行,然非畢竟滅,當復生起煩惱現行,由業 增上流轉生死永無止息也。 敵者於「猶見業功能」,作如此難:「且謂無愛取,而云決定者。」謂由彼道斷盡受 後有之愛,故決定不由業力更受後有。答曰:「此非染污愛,如遇云何無?」此謂敵者既 許愚癡無知,有染、污不染污之二,何不許此愛,亦如《對法》所說,有染污、不染污之 二耶?然此乃說應有大小乘共許之非染污愛,非謂自宗許彼愛為不染污也。故此是說,其 有實我補特伽羅我執所引諸愛現行雖暫斷除,然執補特伽羅由自性成薩迦耶見所引諸愛猶 不能滅。若作是思:若俱斷彼二宗所說之煩惱現行,不斷種子,現行之有無既同,何事分 判愛之差別也?論曰:「由受緣生愛,彼等受仍有。」此即顯示餘道(十六行道)能斷餘 煩惱現行而不能斷愛之理,謂離真實義見則不能斷緣受之實執無明,由是生樂受則起不離 愛,生苦受則起速離愛,依於順緣具足、障緣遠離之受因,定生愛果也。自宗於受斷愛之 理,如《入行論》云:「若時無受者,受亦不可得,爾時見彼義,何故愛不滅。」謂見受 者及受都無自性,如是修習,方能斷愛。故亦是說,若無此道,則一切愛即不能滅。此亦 即《六十正理論》義,如云:「若心有所依,惑毒寧不生。」此以有受之因而證有愛。西 藏法獅子與自在獅子輩,破《入行論》云:「有因不能成立有果,故非善說。」此因習聞 藏地諸師多說聲聞不證法無我義,又因未能精識論師之教理,乃於智者妄生毀斥。如是藏 人有於月稱論師見其過失者,亦由未解論師之義,乃以似過妄相攻難。又如《疏抄》中所 說:「無常等十六行相道,能斷分別煩惱,不能斷俱生。」亦不應理。以若約暫斷諸宗共 許之煩惱現行而言,則分別、俱生俱可斷。若約不斷種子而言,則俱不能斷。此亦不知月 稱靜天意趣相同之失也。 是故若未了知五蘊無實,則不知補特伽羅無實,亦即不能通達補特伽羅無我。如於五 蘊等法空無實有,立法無我,則補特伽羅空無實有,亦應立為人無我,以其義相同故。以 是執補特伽羅實有,必應立為補特伽羅我執。乃至彼執未盡,一切煩惱亦不能盡。執補特 伽羅及法實有,應皆煩惱障攝。靜天論師宗必應作如是建立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66.2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uddhism/M.1408630585.A.71A.html
a1014a: 隨喜 08/21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