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1014a:隨喜 05/14 16:06
摘自:《覺燈日光》─道次第講授 成滿智者所願
十四世達賴喇嘛
因果論的三大條件:不動緣、無常緣、能力緣
今天的科學家可以透過儀器證實佛教所說的細微無常的存在。佛教說「諸行無常」,
即一切有為法都是剎那改變。為什麼會有剎那改變呢?我們從肉眼看到的粗分無常來推理
,自然就可以知道。像我一開始到印度時是二十四歲,今天已經是七十二歲的老人了。從
一開始非常年輕的一個青年變成老人,其間的轉變絕不是突然發生的,改變是在每一剎那
當中。為什麼會每年都在變呢?是因為每個月都在改變;為什麼會有每一個月的改變呢?
是因為有每一個星期的改變;為什麼會有每一個星期的改變呢?是因為有每一天的改變;
為什麼會有每一天的改變呢?是因為有每一時辰的改變;為什麼會有每一時辰的改變呢?
是因為有每一分鐘的改變;每一分鐘的改變是來自每一秒的改變;每一秒的改變是來自每
一剎那的改變。由此可知,凡是由因緣所生之法,都是在剎那改變中,這就是四法印中的
「諸行無常」。
因為實際狀況是如此,佛教配合實際狀況就說了不可磨滅的事實,那就是因果論。因
果論來自三大條件:第一叫作不動緣。什麼叫不動緣呢?我們不認為一切會改變的萬物是
因為造物主的想法改變而創造出來,所以叫作不動緣。因為從邏輯上推理,如果一切萬物
是由造物主所創造,那造物主是常法還是無常法?如果造物主本身並不是常法而是無常法
,那他就會改變。如果造物主也會改變,那就是說一定有一個因緣去推動造物主在改變。
如果有這樣一個因緣,那麼變成造物主之前又有其他的因,造物主就不是真正的造物主了
,因為他還要依賴先前的因緣來改變。如果說造物主本身完全不會改變,那就是常性了,
那他就不可能創造出什麼來。所以我們說一切有為法不是常因而有,不是來自於造物主。
第二是無常緣。我們認為一切會改變的法,都是由會改變的因緣而生,所以叫作無常
緣。也就是說,每一個正在改變的法,在當下就具有會轉變、會壞滅的性質,這是因為促
成此法的因本身具有壞滅的性質,所以由此而生的果必定也會有壞滅的性質。
第三是能力緣。在因果演變的過程中,異類因沒有辦法感同類果,每一果都必須由它
的同類因緣形成。當然,這個同類因緣是以主因來說,而不是以俱生緣來說。如這一株苗
的產生,它的主因是那個種子,它們必須具備同類的性質,才能產生這種果實的苗。但是
如果講到俱生緣,像陽光、水分、肥料、土地等,就不一定是同類的性質。主因和主果,
佛教專有的名詞叫作近取因和近取果,近取因和近取果的關係必須是同類性質。一切剎那
變化的法都是由能力緣產生。
所以只要是無常法,就必須要從不動緣而有,必須要從無常緣而有,必須要從能力緣
而有。正因為實際狀況是如此,所以因果論從此形成。現代著名科學家達爾文在他的演化
論中曾經說到,萬物都是透過演化演變而形成的。這與佛教說,一切在改變的萬物並不是
由造物主創造出來的,而是由它自己同屬性的因緣慢慢變化而成的,內涵剛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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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快樂是深具意義的,而且要藉由培養某些特定的態度與觀點才能順應而生,
一個人若能系統化地訓練自己的心智,就能達到這樣的快樂境界。這種訓練包含要
根除你心中的負面情緒──如憎恨、敵意、忌妒或貪婪,並認真培養出相對的心態
──如慈悲、包容、知足、與慈悲。真正的快樂更需要更長的時間來創造,也需要
付出努力,但是這種快樂能夠源源不絕地延續下去,即使在日常生活中最嚴酷的情
境中,也能支撐著我們。”
~達賴喇嘛〈工作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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