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聖諦──佛法的基本 (7)
達賴喇嘛尊者
二:三苦
那麼,現在的問題:苦是什麼?佛教提到苦的三種層次或三個類型。第一個叫「苦苦
」,第二個叫「壞苦」,第三個叫「行苦」。
當我們談到第一個類型「苦苦」時,我們是談大家都會將苦視之為眾所皆有的經驗。
這些經驗是痛苦的。佛教中有四種這類痛苦的主要經驗,此四種被認為是輪迴生活的主要
經驗,此四種被認為是輪迴生活中的根本,即生、老、病、死苦。認定這些狀態是痛苦的
形式意義,以及把這個認定做為精神探索觸媒的重要性,在佛陀自己的傳記中顯現無遺。
根據故事,當佛陀還是年輕的悉達多太子時,據說他看到一個病人、一個老人、一個被抬
走的死人。看見這些痛苦的衝擊,很明顯地使他了解到,只要他不能免於無盡的生之過程
,他就得永遠受制於其他三苦的控制。之後,他有緣遇到一個靈修者,使佛陀完全了解到
有從這個痛苦的循環中得到自由的可能。
因此,佛教了解到只要我們還受再投胎的過程控制,所有其他形式的痛苦都是這個起
始點的自然過程。我們能把我們的生命刻畫成在生死循環的中間夾雜著病與老的種種痛苦
第二種層次的苦──壞苦──是指那些我們通常以為快樂的經驗。但是,事實只要我
們還在迷的狀態中,所有我們快樂的經驗都是有染的,而且終究會帶來痛苦。
為什麼佛教要宣稱明明是快樂的經驗終究會是痛苦的狀態?重點在於我們把它們看做
愉快或歡喜的狀態,只因為和痛苦的經驗比起來,它們是種減輕解除的狀態,這種愉快的
狀態只是相對的。如果它們自身是真的愉快的狀態,那就會像我們沈溺於苦因則痛苦的經
驗會增加一樣,我們愈投入讓我們產生愉快經驗的原因,我們愉快或歡喜就應該會增強,
但事實卻非如此。
例如,在日常生活的層次,如果你有美食華衣和引人羨慕的珠寶等等,短時間內你真
的會覺得頗為非凡。不只是你享受一種滿意的感覺,而且當你把你的東西給別人看時,他
們也會分享同樣的感覺。但是一天過了之後,一星期過了之後,一個月過了之後,這個曾
經給你那麼多愉快的同一個東西卻很可能只給你挫折。這是事物的本質──它們會改變。
名譽也是如此。一開始你自己可能會這樣想,「喔!我是這麼快樂!現在我大名鼎鼎,我
出名了!」但一段時間過後,有可能你就只覺得挫折和不滿意。這種相同的改變,也會發
生在友誼和性關係方面。一開始,你幾乎愛得發瘋,但其後那個愛卻能變成恨和攻擊,最
壞的狀況甚至會導致謀殺。因此,這就是事物的本質。如果你仔細看,每件漂亮與美好的
事物,每件我們視為令人滿意的東西,到最後都會帶給我們痛苦。
最後,我們來談第三種類型的苦──「行苦」。這道出了主要的問題,為何此是事物
的本質?回答是因為發生在輪迴中的每一件事都是由於無明的關係。在無明的影響和控制
下,沒有永久快樂的可能。總會發生某些麻煩,某些問題。一旦我們還被無明的力量操控
,也就是說,我們對事物的本質還有誤解或迷惑,那麼痛苦就會像漣漪一樣,一個接一個
地來。
第三種苦是指我們迷的存在的難掩事實,因行苦是由於根本迷惑及因惑而生的惡業影
響所致。把它叫做行苦的理由是這種存在的狀態,不只是今生痛苦經驗的根基,而且也是
未來受苦的原因與條件。
法稱的《釋量論》(Pramanavarttika)以及提婆的《中觀四百頌》(Chatuhshataka-
shastrakarika)兩者都提出一種看待第三種苦的有用方式,幫助我們深化對它的了解。
兩部作品都強調要反省真實易變無常的微細層次。
這裡要緊的是要記住有兩個層次的意義。我們可以從某一事件的生、住、滅的角度來
了解無常。這個層次的無常相當容易了解。在這個層次上,我們應該要加上某一事物的消
逝需要一個次要條件做為摧毀其連續體的觸媒。但是,還有第二個對變動不居更微細的了
解。從這個更微細的角度來看,我們剛剛描述過的明顯的變化過程,只是一個更深的潛藏
變動過程的結果。在較深的層次,每件事物都剎那剎那不斷地在變動。這個剎那變動的過
程並非只是由於次要條件的產生而摧毀某一事物的關係,而是導致一件事產生的原因,本
身同時也是令之毀壞的理由。換句話說,在生起的原因中,就有滅止的原因存在。
因此,剎那性要從兩個方式來了解。首先,從任何實體存在的三個剎那的角度──第
一剎那,生起;第二剎那,住;第三剎那,滅。其次,從每個剎那自身來看。一剎那並非
是靜態的;當它生起時,就走向自身的滅止。
既然每件事在生起之初就不折不扣地帶有滅的種子或潛在力,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
可以說,它們的消滅不依賴進一步的次要條件。因此,佛教說所有的現象都是「依他起」
的,也就是說,它們是在自身之因的控制下。
一旦你對現象的易變性質有了這種了解後,你就能把對苦的了解放入那個脈絡中,以
及反省你作為輪迴中一個個體的生活。你知道,既然世界的存在是由於它自己的原因與條
件的結果,它也必須是依他起的。換句話說,它必須受制於使它產生的因果過程控制。不
管如何,在輪迴的脈絡中,我們這裡所談的原因,不外是我們的基本迷惑或無明(藏文叫
marigpa) 以及迷惑導致的錯覺狀態。我們知道,只要我們還在這個根本迷惑的控制下,
就沒有永久的歡喜或快樂的空間。當然,在三界之中,有些狀態在相較之下是要比別的狀
態更快樂些。不論如何,只要我們還留在輪迴之中,不管我們是在色界、無色界、或欲界
之中,都沒有永續快樂的餘地。透過最後的分析,我們是在一種苦的狀態。這是第三類苦
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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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雖得人天勝位,然仍未能出於行苦,若即於此執為樂性,實為顛倒。故於真實全
無安樂,其後定當墮諸惡趣邊際惡故,譬如有一無間定當墮於懸險,現於險崖暫為休
息。《入菩薩行論》云:「數數來善趣,數受諸安樂,死後墮惡趣,常受極大苦。」
故於善趣亦當厭患,猶如惡趣。《中觀四百論》云:「諸智畏善趣,等同奈洛迦,不
畏三有者,此中遍皆無。」如是欲得諸取蘊苦寂滅解脫,亦由觀見,取蘊苦性所有過
患。由於苦集二諦詳細了知生死體相,欲捨生死欲彼寂滅及欲證得。雖纔生此亦是出
離意樂,然唯爾許猶非止足,次後更須令漸增長。若僅口面漂浮少許,則於集諦生死
之因、滅除苦集之滅,求解脫心亦復同爾,故欲正修解脫道心亦唯虛言。見他有情漂
流生死,所受眾苦不忍之悲,亦無從起,亦不能生有大勢力策發心意無上真菩提心。】
~《菩提道次第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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