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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聖諦──佛法的基本 (10) 達賴喇嘛尊者 肆、集諦 在前一章中,我們看清我們每個人都想離苦得樂的事實,以及儘管這個自然的渴求, 卻因為我們不知道怎麼去創造樂因,反而還會創造更多的苦緣我們發現這情形的根源是 由於有一根本的迷惑,用佛教的術語來講,有一根本無明的關係我們不只對事物存在的 方式感到迷惑,而且對因果關聯的方式也感到迷惑。因此,在佛教中談到兩種無明:一、 對因果律的無明,特別是業報法則的無明二、以對究竟真實的無明這分別和我們在略 談二種層次緣起的了解有關第一個層次是對因果相依的了解,這去除了我們對因果律的 無明較深的層次是對究竟真實的了解,這去除了我們的根本無明。 然而,這不是說無明是我們迷的存在的唯一原因。當然有其他的衍生因緣,我們用「 煩惱」(klesha)這個術語來稱它。這是一類非常複雜的情緒和念頭,在阿毘達磨文獻中 有很詳細的描寫。例如,根據阿毘達磨的說法,有六種根本煩惱,從其中又生出二十種次 要的情緒念頭(隨煩惱)。因此,阿毘達磨提出了整個心念世界的完整解釋。 密教金剛乘的文獻對存在於輪迴的過程有另一個解釋,詳列了八十種存於迷惑狀態的 心念在屬於金剛乘的時輪金剛文獻中,進一步從習氣的角度指出存在於輪迴之中的原因 從我們根本妄想所產生的煩惱導致諸行。就這樣,煩惱與業就一同成了苦的根源一般而言,我們把那些一發生就會立即在我們心中產生干擾的狀況定義為煩惱,這些 煩惱使我們內在受苦。 -- 【十二緣起支中,初無明者,如《俱舍》云:「無明如非親實等。」此亦如說 怨敵虛誑,非唯遮無親友諦實,及異親實,是說親友實語相違所對治品。如 是無明亦非僅遮能對之明及明所餘,是明相違所對治品。此中能治明者,謂 正明了補特伽羅無我之義,此相違者,謂補特伽羅我執薩迦耶見。然此相違 能治上首,則同許為覺無我慧。又此愚蒙,略說二種,謂業果愚及真實義愚 ,初能招集墮惡趣行,後能招集往樂趣行。】 ~《菩提道次第廣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ool810 來自: 123.205.70.149 (01/22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