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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聖諦──佛法的基本 (12) 達賴喇嘛尊者 (二)業與個人 一個佛教的修行者如何真正地開始過一種道德生活?人的終極企求是想自輪迴中解脫 ,以得到精神自由或菩提,因此主要的工作是戰勝煩惱。然而,一個修行者不可能一開始 就能直接與惡的心念戰鬥,因此,合理的進行方式很簡單,就是找出一種克制我們表現身 口意惡業的方式第一步就是要看好自己的身口意三業不令作惡,因而不要讓我們惡的 心念得勢以致受其控制。 當你達成第一個階段後,你可進入第二個階段以及處理根本因──我們先前談過的根 本無明。在這個階段,你就可直接對抗煩惱的力量。一旦你能這樣做,第三階段就不只是 要戰勝它們,還要根除它們留在你心上所有的傾向和痕跡。這就是為什麼提婆在《中觀四 百頌》中談到,一個真正的修行者,首先必須要克服惡行,在中間階段必須對抗我執,而 最後的階段應該要去掉使我們身陷輪迴的所有見解。(註二) 如我們已知的,佛教解釋世間與眾生所住器世間,這二者都是根本無明的結果,特別 是從無明而起的業所產生的結果然而我們不應以為業無中生有地就會產生這些東西。情 形不是這樣的。業不像一種永恒因。我們應了解,業要能運作以及要有產生後果的潛力, 它必須有可以如此做的基礎。緊接著要有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這二者連續體的存在。我們 可以把物質世界的連續體回溯到某一特定宇宙之起始,之後,我們甚至可以把那個「起始 」回溯到虛空。佛教接受「虛空微塵」(namkhai dul)的存在,而且主張有一個虛空的 階段,從某個角度來說,物質宇宙的來源都包含其中。至於精神世界的情形,我們不能說 眾生意識的連續體是業力的結果。同時我們也不能說,物質與心靈這二者不斷的連續過程 是業的結果。 如果情況是這樣,如果基本的連續體不是由業所造,那麼業的適當位置在那裡?在產 生眾生及其所居住的環境這方面,在哪一點上業扮演了因果的角色?也許我們可以這樣說 ,這世界有一個自然的過程,在某一時點上,當演化到一個能影響有情眾生的階段──能 產生苦的經驗或快樂的經驗,這就是業涉入的時刻。畢竟,業力過程只有和眾生的經驗相 關才有道理。 因此,如果我們問,意識是不是由業產生的?或眾生是不是由業產生的?答案似乎應 該是否定的。但另一方面,如果我們問是否人的身體和意識是業的產物?答案則是肯定的 ,因為兩者都是從善業來的這是因為當我們談及人的身體和人的意識時,我們是在談和 個人痛苦、愉快經驗直接相關的存在狀態最後,如果問我們追求快樂與克服痛苦的自然 本能是否為業的產物?似乎答案會再一次為否定的─────────────────────────────────────── 注二、《中觀四百論》第八章,第十五頌。 -- 【煩惱纔生,先能令心雜染,倒取所緣,堅固隨眠,同類煩惱,令不間斷。於自於他於 俱損害,於現於後於俱生罪,領受苦憂,感生等苦。遠離涅槃,退失善法,衰損受用 ,赴大眾中怯懼無樂及無無畏,一切方所惡名流布,大師護法聖者呵責,臨終憂悔, 死墮惡趣,不能獲得自己義利。斷除煩惱,須知煩惱過患、體相、對治、生因。由知 煩惱過患,觀為過失計為怨敵,若不知過患則不知為怨敵。知煩惱相者,亦須聽對法 ,下至當聽五蘊差別論,了知根本及隨煩惱。於心相續,若貪嗔等,隨一起時便能認 識,此即是彼,他今生起,與煩惱鬥。須如是知。】 ~《菩提道次第廣論‧思惟集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ool810 來自: 123.205.70.74 (01/27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