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聖諦──佛法的基本 (21)
達賴喇嘛尊者
五、解脫
我們的檢討已達成這點結論,即我們可以接受妄想和無明的力量是可被減少的,但是
否可以完全趕走它們以及從我們的心中根除,仍然是個問題。這裡,彌勒菩薩《究竟一乘
寶性論》中幾個重點可能深具關鍵性。根據該論典的說法,我們認識的潛能是內藏於我們
的意識之中,是我們的心本有和自然的品質,而那些令心煩惱的因素,並非是心的根本部
分。精神上的痛苦和我們心的本質是不同的,因此被稱為是外來的。
當我們談到成就佛陀的完美智慧時,我們不應想成是我們需要去創造不在我們自身之
中的品德,以及需要從我們自身的外在某處去得到這些。我們應該要視完美的佛智為一種
能被實現的潛能。心的染污妨礙了內含於我們意識中的那個潛能的自然表現。這就如同無
所阻礙的認識能力已在我們的心中,但染污遮蔽妨礙其完全的發展和表現。然而,一旦我
們了解心的本性是一種純然光明和單純體驗,或全然的認識能力,之後,我們就能認識到
完全去除這些煩惱的可能性。
總結來說,我們在這一章依循概念的途徑來推斷是否真正可能達到解脫的問題。
最後,如果我們接受解脫是可能的,那要如何正確地了解它呢?在經典中,解脫具四
種特徵。第一個特徵是煩惱續流的真正滅止。第二個特徵是真正的和平,完全平靜的狀態
,已得到免於所有心之染污的完全自由。第三個特徵是完全滿足,因為已得究竟滿足。第
四個特徵是定離,意思是說已確定了脫離迷的存在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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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觀念如果不考慮動機,便無法言之成理。試想,如果是自己一頭撞上一棵樹,我
們會怪那棵樹嗎?當然不會!道德責任感的觀念,必須要以某種內在動機的存在為前
提。所以,對我來說,描述道德卻又不提及動機層面,可說是非常不完整的論述。”
~達賴喇嘛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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