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堂課講到修行「五力」,我們在修行中此五力必須完備,缺少任何一個都不圓滿。
而臨終的階段對來世也很重要,所以又講了大乘往生法,也運用了五力。
第五、明修心之量
【諸法歸一要 二證取其主 常懷喜悅心 散能即修淨】
第五部分的這四句是講修心達到的證量。
道次第四殊勝:“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殊勝,易於獲得聖者密
意殊勝,極大惡行自趣消滅殊勝”中,前兩句表明若行者將整個道次第修習得好,則對世
尊一切教法都能連貫起來。對於修自他相換的行者來說,世尊的任何教法都可用於對治我
愛執,所以“一切聖言現為教授”。一切法的密意都是去除我愛執的狹隘之心,培養利他
的寬廣之心,所以“無違”,對自己的修行有幫助,即是“現為教授”。
對自他相換一直修而慢慢體會到所有的行動都能去除我愛執和培養愛他之心,由此而
能將世尊開示的一切教授連接在一起。所有諸法歸於一個“菩提心”。所以《掌中解脫》
以是否有助於去除我愛執來作為判斷是否為佛法或是否有成就的標準。有此「諸法歸一要
」的感覺,才表示修行的量達到了。
「二證取其主」:一個修行者修到一定程度,對自己在戒律(包括三昧耶)、學處等
等修行方面完全做到如理如法,沒有絲毫慚愧,這只有達至一個“量”時才能保證,否則
無法保證。另外,行者也要關心他人的看法,避免他人起謗法行為,若他人看自己一切如
理如法,沒有缺點,也容易生起信心和歡喜心,由此他人也能對行者“保證”。“量”之
意為“標準”。
「常懷喜悅心」,內心恒時保持快樂,世間八法都因我愛執而來,若無我愛執,則內
心平靜喜悅,一切違緣皆能轉為菩提道,若具菩提心,則能快樂面對三大阿僧祗劫修行之
苦。
一般人若遇到與自己或平等或高貴或低劣的人,容易生起競爭、嫉妒、欺負等煩惱。
若從修行者的角度思考,這些想法均由我愛執而來;若遇此境時,修習自他相換,從對方
的角度去看待,以愛他之心去除這些煩惱。由此遇任何眾生皆可修習自他相換,皆可借此
不斷成長菩提道。前面也講過將三毒轉為三善根的道理。
「散能即修淨」:一般人還沒達到“量”時,遇到對境易起我愛執,所以遇境時要特
別謹慎,毫不放逸,心不散亂。但能達至“量”時,則不須特別謹慎而能任運對治(我愛
執)。這道理相當於我們平常所講的,無造作的菩提心才是真正的菩提心。
上面第二至第五是修心七義最主要的部分,下面的第六和第七部分講三昧耶和學處,
三昧耶(18個)是不可違背的(所以有很多否定之詞),而學處(22個)是應學之處。兩者
連在一起為修心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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