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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認識的色拉寺及其分院色拉傑(下)/見悲青增 一脈相傳之「寺規傳受」 ※前言:在西藏有一句俚語「摧毀幾個寺院的罪過,比不上破出家處(三大寺)一條小寺 規的罪過大!」。其意為何?其即是在告訴我們,若一棵樹,砍其枝葉(即摧毀幾個寺院 ),它還好!若砍掉它的根(即破壞三大寺的寺規),那它就永不可能重新來起(即佛法 亦無法重建起來)。由於三大寺的寺規關係如是重大,故我們全寺皆非常重視。如札倉每 年開16次以上的「講寺規」課;講此課時,全寺不許有人請假,不來聽;糾察師講過後, 住持還要把糾察師遺漏的部份提出來,即可從中得知。 ※正文:今試就「色拉傑札倉」,其「寺規傳受」的大概,來對三大寺一脈相傳的「寺規 傳受」了解。分六大段落來談: (一)所傳境(即處所/人眾):只能在札倉(分院)的「大殿」,對「全體僧眾」傳;不 可私下至各康村或夏中(僧院)傳-亦即必在可會集全札倉僧眾的處所,對全札倉的僧眾 傳。 (二)所傳時:為了能明確及省時,一般在該課或活動前傳-如辯經課的寺規,在每年八個 辯經課前講;其他課或另外的法會活動等,亦是其課或活動前,才特別講。 (三)能傳者:即使札倉中能講寺規的人很多,但一時之中,可以講寺規的,只許住持和糾 察師二人(亦即一時之中,不准有第三人講)。或許有人會問:「此中之由為何?」這是 因為一時之中,若允許許多人講,意見會太多,易形成紛爭;反過來,只一人講,萬一他 記錯,又會不圓滿。故規定一時之中,只允住持、糾察師二人有權宣講寺規。 (四)如何傳:原則上,只能用敬辭講僧眾的功能,不許講壞事。且講的內容,要如「水換 瓶」-即水在一個一個輪灌(瓶)下,水一點也沒有少;亦要如「石換手」-即石頭在多 人之手中傳遞,此石頭依然是原石。(這亦即是說-講寺規的人可以不同,但其內容可一 點也不能變。) 至於舉過的內容與方式:由於破根本戒或破喝酒戒是戒罪,其是要依戒規上所訂來處治( 非由糾察師來舉其罪)故糾察師能舉的過,是就犯了寺規而言。其方式又非常特別,如對 初犯者,若其是居上位者,糾察師要面向下位的方向,講其過失(此即是在保全上位者的 面子);若其非上位-且若其是坐在東面,糾察師就要向西面的方向,講其過失(此即因 僧人要以慈悲為懷,不可當犯者之面舉過);若此犯者,再犯。糾察師就要想辦法,令犯 者的朋友聽出其(糾察師)正是在說他朋友(某某)的過失(如此作,即是在盼他的朋友 ,會去勸告犯者不要再犯);若犯者,第三次再犯。糾察師才可當其面的直接呵之。 (五)如何聞法: 1.用「身口意」聞寺規之法 *聽到糾察師、住持講寺規時,身不能靠牆碰柱等物; *就算正念最深奧的咒語也要馬上停止來聽寺規; *就算你定在空正見中也要馬上出定來聽寺規。此即是,唸咒語、入空正見固然是重要, 但以「三大寺的寺規,是佛法之根本」下,故聽到有人在宣講寺規時,要如是尊重。 2.「上中下」聞寺規之法 此是指「不僅學僧要來聽,就是住持、辦事人,乃至廚師等,都要來聽。」又此間,不可 請假;也不許有人准假。 3.「老中小」聞寺規之法 A.「老」是指「資深」的僧眾: a.從班級來分,戒律班以上,謂資深。 b.從入寺年齡來分,進入寺十五年以上,謂資深。 c.從了義不了義來分,自己會守寺規,也會講給人家聽的話,就算他在第一班,亦可說是 了義(真實)的資深;反過來,自己不守寺規,也不會講的話,他就是出家百年,也算是 不了義(不真實)的資深。 B.「中」是指「不算資深,也不是初來」的僧眾。一般,是以「第一班以上至戒律班以下 」或「在三大寺出家眾4 年以上至15 年以下」為「中」僧眾。 C.「小」是為「到三大寺,還不滿4 年」的僧眾。 此老、中、小三種人在聞寺規時,其心態亦應各有不同。如老的,要以作證人的心態來聽 ;中的,要以加強記憶來聽;小的,要為能弄懂而來聽。 4.依「斷器三過 具依六念」聞寺規之法 A.斷器三過: a.蓋有蓋子的器皿,如不打開蓋子的話,是不能加水、加油。同樣,聞寺規時,要打開耳 朵,將寺規聽進去。 b.器皿如果破了底,裡面是存不住水。同樣,聽進去的寺規,要能不忘記。 c.器皿裡有髒水的話,不管你加進去的水(或甘露),多麼乾淨(或多麼稀有),都變成 不能喝的水(或甘露)。同樣的,你不能因你不喜歡講寺規的人,就隨意的批評他(如說 他這裡講對,那裡講錯等)。 B.具依六念: a.念自己是病人(或弟子)。 b.念講寺規者是醫生(或師長)。 c.念所念的寺規是藥(或菩提道次第廣論)。 d.念守寺規(或聞法研辯)是在療吾等之無明大病。 e.念佛陀是吾等的大善知識。 f.念佛教如何久住於世。 (六)寺規的內涵 由於其包含的內容很廣-從初入寺院的手續;入寺後應守的規矩;乃至如何成就格西學位 ,考核制度及請假規定等-此可參考上期「我所認識色拉寺及其分院色拉傑」一文中略知 。 ※簡餘:對寺規有絕對權威的糾察師,因其頗具特色,故略述之。 糾察師是每年選任。分有札倉糾察師,及康村糾察師二類。其地位,雖然沒有住持高,可 是實權卻非常大。其具實權的狀況,康村糾察師又更是如是。今略舉如下之一二,來比知 : 如某人,不管他平時的為人如何,或他有沒有學問(甚至,他有很多個人的問題),只要 他當上糾察師,大家就要對之非常的尊敬(亦即是完全聽從他的話)。 這可從寺規中規定「…糾察師等辦事人員,就算是狗,也要把狗的尾巴奉到頭上。」得知 。 又如康村中,一旦有問題發生,大家都會很熱心的提出一些解決的方法。但最終還是要看 糾察師的臉,依他的決定;其中,若他所抉擇出來的有錯(或與大家所提的方法相反), 大家還是會異口同聲的說「好!好!」-絕對不會有反對的聲音。 為何會如此順從?這是因為我們都知道「30 頭牛有60 個角;30個人有30個想法」,如何 能把每個人的意見都用上去呢?既然最後,還是只能依某個人之意見或方法,那糾察師的 意見,在此時被採用,應是最好不過了。 -為何謂「最好不過」?想想,若能讓糾察師有此大尊嚴,他才能愈具壓伏十方的威風- 才能更有力的把寺規圓滿的維續下去。若大家一直各持己見,只有不利團結。今有這麼一 個人可作緩衝,一切不是就圓滿了。 ※後語:如上所述,必尚有許多不圓滿之處,然以多少可補足「我所認識的色拉 寺及其分院色拉傑」一文中之不足處,故還是將之具文提出。 又由於此宗風,或許在漢系佛教較少見,故亦盼此文能對漢、藏佛教的交流,有實質的助 益。 由陳那論師所引發之──開啟智慧門的「冬季辯經」 陳那論師-相傳是六、七世紀的一位印度僧人。當他在印度的山洞中造「量論」時,其寫 好的禮佛讚(在石頭上),每於他托缽回來後,就發現為人所塗掉。他如是重寫三次,都 被抹去。第四次,他只有用留言-謂「我是為法及眾生之利益,才在此造論,故請不要開 玩笑的一再抹去我所寫的讚佛偈。當然,若您不是開玩笑,而是想與我辯,那就留在山洞 ,等我托缽回來吧!」 果然,有一位外道應此邀約,在山洞等他。當二人相辯,陳那辯贏時,該外道竟大發脾氣 。陳那不由心灰意冷的想:「一個眾生就如是難度,更何況無量眾生。我看我還是作個自 了漢吧。」於是,他將已寫好的量論拋上天空,並發願「石頭落地之時,我即捨菩提心! 」可是許久,石頭一直未落下來…他好奇的舉起頭來看-只見空中,文殊菩薩提著他那寫 好「量論」的石頭,微笑的對他說:「孩子!不要放棄菩提心,我會全力相助(當你度眾 有困難時),我不會讓你受委屈。」…相傳這塊石頭,後來落在西藏蕊對這個地方。 藏人為了紀念此「佛教因明」之倡導者,及盼在該地受陳那(或文殊菩薩)的加持。故每 年冬季,藏傳學辯者都會聚集在蕊對這個地方,對陳那這本「量論」作為期一個月,精彩 的辯論研習。 由於大家都深信對「量論」研辯的活動,確實會令智慧大開。故至今,在印度,仍然延續 此風-只是場地,是在印度三大寺-六個札倉中舉辦。 雖然目前場地不是在蕊對,但以學僧如是熱衷此冬季辯經,及其精彩不減在蕊對之研習上 來看,-我們相信文殊菩薩及陳那論師的加持誓言,一直未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9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