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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前..「煩惱障」與「所知障」摘自課本:《佛教四部宗義.見解明釋集》倉忠仁波切) * 何謂「二顯錯亂」? 例如,(出根本定之後的)後得位,通達瓶上空性之智,彼智雖有通達瓶之空性,但 是,彼智中的顯現有「瓶之空性自性成立」錯亂分,彼智不僅通達瓶之空性,並且錯亂於 「瓶之空性自性成立」,故是二顯錯亂(顯現與實際不相符順)之認知(覺知)。 又,十地菩薩以下補特伽羅相續中顯現世俗諦的認知,皆是二顯錯亂之認知,因為, 彼等認知中不僅顯現世俗諦,且顯現「世俗諦自性成立」(顯現為自性成立的錯覺)。 * 再者,此中必須清楚: 「二顯錯亂」之分(顯現為自性成立之分)是所知障,因為彼(顯現自性成立之分) 屬是所知障,但是,彼(顯現自性成立之分)不是「二種我執的習氣」。 就是說,(心續中)未斷二種我執的習氣,故有二顯錯亂,因為(心續中)顯現彼法 自性成立;但是,二顯錯亂(即顯現彼法自性成立之分)並不是二種我執的習氣。 (註:此處二種我執的習氣所知障,並不是說煩惱未現行時,煩惱隨眠的習氣,煩惱 不現行時隨眠的習氣種子屬煩惱障。此處二種我執的習氣,指不僅斷除了煩惱現行,也根 斷了煩惱的隨眠習氣種子之後,心識上還有無始來因為二種我執的串習所留下的習氣。) 總相的闡釋是——二顯錯亂(顯現自性成立之分)是所知障,由於法我執無明習氣所 染污(即使已斷除了法我執,不再有法我執現行也斷除了法我執的隨眠習氣種子,仍有過 去因法我執執取自性成立的串習所留下的習氣),故有二顯錯亂(顯現自性成立之分)。 例如,八地以上菩薩的分別知中有二顯錯亂(顯現自性成立之分,實際上無自性,但 顯現為自性成立,顯現與實際情況不符合故稱二顯錯亂),因為法我執習氣染污的緣故。 但是,詳細觀察:二顯錯亂(顯現自性成立之分)是習氣嗎? 「是所知障」與「不是習氣」的同位是有的,「二顯錯亂」是所知障,但不是習氣, 而是類似習氣。 其中的道理是:未斷所知障(諦實執習氣),故有二顯錯亂;又,二顯錯亂是以「認 知(覺知)趨入對境」的角度而安立,所以,彼(二顯錯亂分)不是心類所餘留的習氣。 如是,二顯錯亂(顯現自性成立之分)並不是習氣,然而屬是所知障(雖然不是習氣 ,但是因所知障的習氣而有),可說為類似習氣、類似所知障。 總之,由諦實執習氣(即所知障)而有的二顯錯亂(由習氣所知障而顯現有自性成立 之分),彼是類似習氣,此如宗喀巴大師所造《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及《入中論善顯密 義疏》中說「所知障(諦實執習氣)所攝之二顯錯亂(顯現與實際不符的錯覺顯現)」。 (...待續...) >>>>> [1] 補特伽羅心續中,分別心的自性執著屬煩惱障,分別心的自性顯現屬所知障。乃至十 地菩薩出了根本定的後得位,仍有顯現自性有的分別心、顯現自性有的二顯錯亂分, 此分自性有的顯現與實際情況不符故稱二顯錯亂,屬所知障,直到成佛斷盡所知障。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59093932.A.C3D.html ※ 編輯: ykkdc (123.205.79.183 臺灣), 07/29/2022 22: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