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當十秘財
果碩仁波切
密勒日巴尊者曾如是開示:「世間的一切財富受用,於臨終時,無法帶走分毫;既然
終究均須放下,為何不於此刻即放下一切,而謀求更為殊勝的利益。」
修持任何的教法之前,均須修正意念與動機,以前講授禪定止觀時,曾提及可以數息
的方法,止息粗分的分別心。其它修正意念動機較為常用的方法,則是觀想面前虛空有釋
迦牟尼佛為主尊的皈依境,了知佛陀為佛、法、僧的總集。
由思惟依止善知識、暇滿人身難得、死無常(三根本、九因相、三決定)的內涵,觀
修自己死亡時的相貌,進而以十秘財的要訣逐步修正自己的意念與動機,讓自己的心念能
專注於善念與善行之上,思惟自己往昔所曾造作無量無邊的惡業,臨終時,必然為惡業所
牽引,而墮入三惡道,承受無量無邊的痛苦。
如是思惟令自己對輪回心生極大的厭離與畏懼,此時以虔敬的信心,祈求三寶攝受,
觀想資糧田諸尊放出無數的光與甘露進入自身,將自己所有的惡業與煩惱完全淨除,此為
修持任何教法的根本。
上師所講授的任何教法,其目的無非是希望能使行者獲得殊勝的利益,冀望諸位能將
教法付諸實修,如此,始能獲致佛法殊勝的利益,講經說法方能具足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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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菩薩以貪多財而為恐怖。自己財寶恆求積聚而不受用,何況能施貧乏眾生?於
己財寶深生貪著,於他財寶欲令損減,以是因緣命終之後墮大地獄受無量苦。如是
苦報名為第一正感之果;從地獄出受畜生身,身常勞苦水草不足,經多時中酬損他
財,如是眾苦名為第二正感之果;受是罪已生餓鬼中,因飢渴苦無量千劫不聞漿水
飲食之名,其咽如針其腹如山,縱得飲食隨變為火,如是苦身名為第三正感之果。
畢是罪已來生人間,貧窮下賤為他所使,……。】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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