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次,云何{以}無明{為}緣{而有}行?廣說乃至{以}生{為}緣{而有}老死?】
【我(世親)今略顯符順經義,謂諸愚夫於緣生法(唯識宗以下認為緣生法為有為法
),不知唯行,妄起我見(補特伽羅我執/執補特伽羅能自己獨立實質有/認為補特伽羅
不依賴五蘊)及我慢執(對我慢產生執著),為自受樂(三禪以下含三禪){及}非苦樂(
捨受/四禪以上含四禪)故(凡夫以此為來世所證目標),造作身等各三種業(身業、語
業、意業之非福業/福業/不動業),(自受樂可分兩類:現世及來世。若為現世所造身
、口、意三業為不善業(非福業),為來世所造身口意三業為善業(福業、不動業))謂
為自身受當樂(當來;來世/例如來世得生人天二趣或得生淨土)故,{透過身語業三門}
造諸福業;受當來(將來,包含現世及來世,有些修行人現世即能證四禪以上)樂(藏文
將此樂放在前面諸福業之後,形容造諸福業所得為樂)非苦樂(捨受)故(為了將來的捨
受),造不動業;受現樂(現世安樂)故造非福業,如是名為『無明緣行』(以無明為動
機而造引業(行))】
(若動機為緣現世自身的安樂,所造之引業多半為不善業,這種不善的引業主要是讓
來生(不一定是下一世)投生惡趣,即使在這種動機下造的善業,其善業力量也很微弱,
這種善業只能成為將來不管投生善趣或惡趣中之滿業而已。緣著現世安樂為動機所造的善
業只能構成滿業,不會成為投生善趣的引業。因為在只緣著自己現世安樂的動機下造業時
,此過程當中,造作不善業時的力量很強,故不善業會成為引業,相對來說造作善業時的
力量較弱,這時候善業不會成為引業的體性,而只能成為滿業的體性。)
(引業與滿業的界限,主要看其“加行、正行、結行”是否圓滿,如果這三個都圓滿
則此業成為引業,若不俱足則此業成為滿業。譬如一個人布施,這個布施要成為引業比較
困難,因為要俱足剛提到的三方面,故而多半只能成為滿業而已;但如果一個人完全不為
自己而去救助他人,捨身為人,這樣沒有想到自己只是全心全意去幫助別人,這樣的業會
成為引業,這種情況不一定發生在佛教徒身上,很多非佛教徒也會捨身為人,都沒有想到
自己,這種護生的業可能就會形成引業。主要是看“加行、正行、結行”有沒有俱足,或
看業的力量大小,業的力量大成為引業,業的力量比較弱成為滿業。大約的界限如此。)
(緣現世安樂的動機而造的業多半為不善業,而且此不善業多半會成為引業,原因是
善業與不善業當中,善業要俱足這三方面“加行、正行、結行”比較難,但是不善業要俱
足這三方面很容易。主要是這三方面容不容易俱足的差別。)
問:假設一個人居士的五戒他都有持守,但他又不信來世的話,那他造的持守居士五
戒的業會不會成為引業?
答:如果不相信來世的話應該不是佛教徒,不是佛教徒的話我們就不能說他守五戒,
守五戒是在皈依三寶之後。舉例來說,如果是一個順世外道,他不相信來世,通常這樣的
人要守五戒也很困難,只能說他可能會守不殺生戒,應該不會去守不邪淫戒,因為在順世
外道的典籍中鼓勵主張行淫,因此對一個順世外道而言要守佛教的五戒很困難;假設他有
持守不殺生戒,而如果是以利他心來持守,則守不殺生的善業會成為引業,但若沒有以利
他的想法為動機,而只是以愚昧的狀態去奉行不殺生,這個善只能成為滿業不能成為引業
講到居士五戒一定是佛教的,而且是在皈依三寶的基礎上才有的。以印度的外道來說
,不承認前後世者為順世論,是斷見論者,除了順世外道的其他外道,都是承認有前後世
。假設前例是指順世外道除外的其他外道,他們也有所謂斷五種所斷的情況,類似我們講
的居士五戒,如果是以屬於常見論者的外道來說,他們斷五種所斷而成為的善業,是可以
成為引業,可以讓主張常見的外道來世投生人趣、天趣、乃至有頂,只是沒有辦法證得解
脫及佛的一切相智。因為其動機為來世安樂的緣故,以此動機斷五種所斷可以成為引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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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集業之理,正明所集之業,如集論云:「云何為思?謂令心造作意業,於善不善及
無記中,役策心為業。」謂令自相應心,於境轉動之心所意業;第二者謂彼思發起身
語之業。於身語業分為二種:有表、無表。婆沙師許唯是有色,世親論師破之,許為
與身語表俱轉之思,故二種業俱說為思(思業、思已業,皆為心所)。總業有三,謂
:善、不善、無記,此說初二。善業有二,謂:有漏、無漏,此明有漏。其中復二,
謂:聖人相續中有(聖者相續中亦有有漏業,如初果聖者等,但不會成為引業)、及
異生相續中有,此說後者。其不善業者,謂:非福業。福業者,謂:欲界所攝善業;
不動業者,謂:色、無色地所攝有漏善。】
~《菩提道次第廣論‧思惟集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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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阿毘達磨俱舍論自釋》第九十三回
洛桑卻佩格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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