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 p.196~p.198 (接續前一篇 #1HK05nk-)
(科判:共中士道─解脫正道)………
己四 抉擇能趣解脫道性
庚一 以何等身滅除生死
庚二 修何等道而為滅除
{節錄}
假設已染,莫不思慮而便棄捨,當如佛說還出罪犯,勵力悔除。《梵問經》云:「於
彼學尋求,及勤修彼行,終不應棄捨,命難亦無虧,常住正行中,隨毘奈耶轉。」……
若欲逃出有為生死,趣解脫城,壞戒足者,非僅不能實行,反當流轉生死,眾苦逼惱
。並及譬喻,如《三摩地王經》云:「若人為諸盜賊逼,欲活命故而逃避,如其人足不能
行,仍為賊執而摧壞。如是愚人毀淨戒,而欲脫離諸有為,由戒壞故不能逃,為老病死所
摧壞。」
……為近事(居士)說五種學處圓滿守護,苾芻亦無。若於此時精修學處,其果猶大
故應勵策。即此經云:「若經俱胝恆沙劫,淨心以諸妙飲食,傘蓋幢幡及燈鬘,承事百億
俱胝佛。若於正法極失壞,善逝聖教將滅時,晝夜能行一學處,其福勝前俱胝倍。」(註
:學處,《法蘊足論》云:「鄔波索迦,有五學處。何等為五?乃至命終,遠離殺生,是
名第一;乃至命終,離不與取,是名第二;乃至命終,離欲邪行,是名第三;乃至命終,
離虛誑語,是名第四;乃至命終,離飲諸酒諸放逸處,是名第五。」)
又若念云,毀犯可悔,無後不犯防護之心,放逸轉者,說可還出,如食毒藥。(若說
既然墮罪可以懺悔,因此就沒有不再犯的防護心,於是放逸而轉,這就如同在吃毒藥。)
如《彌勒獅子吼經》云:「慈氏,末世末劫後五百歲,有諸在家出家菩薩,出現於世
。彼作是云,悔除惡業能無餘盡,造作眾罪造已當悔,增上毀犯而不防護,我說彼等是作
死業。云何為死?謂如人食毒,此亦同彼,命終之後,顛倒墮落。」又云:「慈氏,於此
聖法毘奈耶說為毒者,謂諸違越所制學處,故說汝等莫自食毒。」
若具別解脫律儀,應以如是道理守護,密咒亦然(具別解脫律儀,應如是上說守護,
修行密法的行者也是一樣)。如《妙臂請問經》云:「佛我所說別解脫,淨戒調伏盡無餘
,在家咒師除形相,軌則諸餘盡當學。」(註:《蘇婆呼童子請問經》(CBETA No. 895a)
:「世尊所說別解脫法,清淨尸羅具應修行,若是俗流唯除僧服,自餘律儀悉皆無差。」
)此說雖諸在家咒師,除出家相,羯摩軌則少分遮罪,尚如調伏所出而行,況出家咒師。
(在家咒師尚且必須依照戒律如法行持,更何況是修習密法的出家人。)
又能成就密咒根本,亦是尸羅。《妙臂請問經》云:「咒本初為戒(密法的根本,第
一為戒),次精進忍辱(然後為精進、忍辱),信佛菩提心(以及信佛、菩提心),密咒
無懈怠。如王具七寶(如轉輪王具七寶),無厭調眾生,如是咒成就,七支能調罪。」(
成就以上七支根本,能夠調伏罪業)(註:《妙臂菩薩所問經》(CBETA No.896):「復次
持誦行人求悉地者,以持戒為根本,然後運菩提心,發精進勇施正勤力,持誦真言常不懈
退,於佛菩薩倍生恭信。譬如輪王具足七寶,方理國土而得安靜。持誦行人奉戒清淨,乃
至於佛菩薩倍生恭信,若具此者息滅罪障當獲悉地。」)
《曼殊室利根本續》云:「念誦若毀戒,此無勝成就,中悉地亦無,又無下成就。能
仁未曾說,毀戒咒能成,非趣涅槃城,境域及方所。於此愚惡人,何有咒能成,此毀戒有
情,何能生善趣,且不得天趣,又無勝安樂,何況佛所說,諸咒豈能成。」(註:《藏漢
大辭典》:《大方廣菩薩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密宗經籍,全書三十六章,十一世紀
初,譯師釋迦洛追由梵譯藏,宋代天息災由梵譯漢。」)(CBETA No. 1191《大方廣菩薩
藏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
康壠巴亦云:「若年饑荒,一切事情皆至糧麥,如是一切皆繞於戒,當勤學此。又戒
清淨,不思業果必不得成,故思業果是真教授。」(若在鬧饑荒的時候,一切事情都會以
糧食為中心。同樣的道理,修行時一切皆繞於戒,應當勤修戒學。此外,若要使戒清淨,
不思惟業果,必定得不到。故思惟修習業果(異熟果報等)是真實教授。)
霞惹瓦亦云:「總有禍福皆依於法,其中若依毘奈耶說,無須改易、內心清淨、堪忍
觀察、心意安泰,邊際善妙。」(總之,有禍或有福皆是行持是否依於佛法。其中若依於
毘奈耶所說的戒律,則不須變改所修學之內涵、內心能獲得清淨、堪耐忍受觀察、心境恆
常安泰、最終獲得善妙圓滿的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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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佛正法聖賢僧 直至菩提我皈依
我以所行施等善 為利眾生願成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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