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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海十門講記》 (36) 一日夜不殺害──八關齋戒第一條 智敏上師 丙一 一日夜不殺害若凡具有生命之倫,下至螻蟻之微,亦不害心而作毀傷,何況明知故作殺害。故不 說直然殺害,即畜藏兵器、棍杖、鉤網、獵具,于他有情,責打害命行為,雖斷自命因緣 ,而亦不作,況復于他思想加害,並以惡心發起行為,乃至能作害及生命之業!如是等決 定棄斷,不作殺害生命之行。」 第一條、「一日夜不殺害」,一天一夜不殺害。 「若凡具有生命之倫,下至螻蟻之微,亦不害心而作毀傷,何況明知故作殺害。」這 個「凡具有生命之倫」,有人就說,我們也收到一些信,他故意狡辯:「一切植物都有生 命,你們不殺生,也應該不殺植物。」那太寬了,連菜都不能吃,飯(穀)也不能吃,都 是「有生命」的嘛。 「有生命」是指「有情」,有心識的,而沒有心識的就是植物,那不屬於這個範圍。 所以「眾生」這個詞,「眾緣和合而生」,一切都包在裡面;而「有情」不能包含一切器世界就包不進去了。所以「有生命之倫」是指有心識的,不是指那些植物。 「下至螻蟻之微」,乃至最高大的天人,我們學過《俱舍》知道,天人高度有幾個踰 繕那(一踰繕那十六里)高得不得了。我們在五臺山清涼橋,庫房裡有個四大天王的鞋, 四大天王已經被拆掉,但是一個鞋還留在那裡,跟船一樣的,大得很;它塑像也塑得很大 ,因為本身四大天王是很大的。 一天一夜裡邊,凡是有生命的一類,「下至螻蟻之微」,小到蚊蟲、螞蟻那麼小的東 西,都不以害心去損傷它們。以害心去損傷都不做,何況明知故殺呢?不要說殺,就是傷 害它都不傷害,故意去傷害它的心都沒有。那麼誤傷就不在例此,你不注意,不是故意的 ,那就不屬於這裡邊的。 「故不說直然殺害,即畜藏兵器、棍杖、鉤網、獵具,于他有情,責打害命行為,雖 斷自命因緣,而亦不作,況復于他思想加害,並以惡心發起行為,乃至能作害及生命之業 !如是等決定棄斷,不作殺害生命之行。」這個就很嚴格。 不但不殺,也不傷害;不傷害還不算,即使是「兵器」,殺人的兇器,「棍杖」,打 人的棍子、杖,乃至釣魚的「鉤」、捕鳥的「網」,打野獸的那些「獵具」,都不「畜藏 」,都要捨掉!凡是「于他有情責打害命」的「行為」,對他有情,打他、害他性命等等 動作,「雖斷自命因緣,而亦不做」,就是自己犧牲生命也不去做! 這個就難了,很多人在一定條件之下,可以不做就不做,等到逼到自己都沒有辦法, 那就要做了。假使老虎來,它要吃你,你怎麼辦?菩薩當然是無所謂,一般人就不行,他 就要自衛,要把老虎殺掉。 若你受八關齋戒之後,不能殺,乃至犧牲自己生命都不殺,這是一般人不能理解的。 釋迦牟尼佛在因地上,這樣的事情卻是做了不少。 真正嚴格來說,你受了八關齋戒不一定就會被老虎吃掉。這都是業報的問題,你沒有 這個業報,老虎看到你,它都不吃。印光法師,老虎還從他歸依;廣欽老和尚也是,他住 在山洞裡,老虎來,他沒有事。 于他有情責打害命的事情,即使自己斷命的因緣也不做,何況不是害命因緣呢?所以 說受八關齋戒之後,不但不害命,損傷、責打都不能做。 有人說「我不殺就可以了」,你打人呢?「打人沒有打死,我可以的」,不行的!不 能打的,打野獸都不行,牛馬等等都不能打。那麼你耕地,它不走,你不打它怎麼辦呢? 那個時候為了耕地開許,並不是故意去打它,那不要打了。 「況復于他思想加害」,前面是身口二業,還有心裡的意業呢?想害他的心思,也不 能有。 「並以惡心發起行為」,那些惡心發動行為,那是由心意而發身口。 「乃至能作害及生命之業」,作害及生命的那些職業,殺生的職業,如釣魚、廚師、 劊子手。這些東西,「決定棄斷」,決定放棄!這又困難了,假使有的人是當兵的,這一 天你不當兵,行不行啊?那你就不要受。當兵的職業,如果沒有打仗,那當然可以受。 「不作殺害生命之行」,殺害生命的事情,一點也不去做,邊邊都不能沾!並不是簡 單說不殺就完了,包含的事情還蠻多的。 -- 伴彼若使三毒長,且壞聞思修之行; 並轉慈悲令喪失,離此惡友佛子行。 依彼若令惡漸盡,且德增如上弦月; 勝善知識應珍視,重於自身佛子行。 ~《佛子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ool810 來自: 123.205.72.31 (09/20 10:42)
summertrees:歡喜讚嘆! 09/20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