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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海十門講記》(58) 關於人物和非人及畜牲物——《盜戒釋相概略問答》(四) 智敏上師 第二節 人物 問:手執他人之物,不慎而誤破者,應令其償還耶? 答:不應令其償還。若強徵者犯重。 問:賊取財物已,物主應可奪還耶? 答:此事大須審慎。若盜者已作決定得物想,無論物主于己物已作棄捨心或未作棄捨 心,皆不可奪,奪者犯重,因此物已屬賊故;若物主于己物已作棄捨心,無論盜者已作決 定得物想或未作決定得物想,皆不可奪,奪者犯重,因先已捨,即非己物故。必須物主于 己物未作棄捨心,盜者未作決定得物想,乃可奪還也。 「人物」,人家的東西。這在盜戒裡的文字很多,我們說一點。 「手執他人之物,不慎而誤破者,應令其償還耶?人家的東西,手裡拿著,不小心 打破了,要不要賠償?假使是你自己的東西,不是僧物,是一般的東西,你叫人家拿著, 人家不當心搞破了,你是不是一定要他賠? 這個他不是安心弄破的,不能叫他賠;「若強徵者犯重」,假使你非要他賠償不可的 ,那你本身就犯根本的盜罪。 盜戒裡邊有些是一般人理解不了的:「賊取財物已,物主應可奪還耶?人家偷了你 的東西,那麼你(物主)是不是可以搶回來?這個照世間法來說,他偷你的東西,你把東 西奪回來是應該的,而在佛教裡邊,就有文章了。 「此事大需審慎」,這個事情,要仔細地分辨,不能掉以輕心,就是要分析了。「 盜者已作決定得物想」,假使偷盜的人,認為這個物品他已經拿到,已經得到,是他自己 的了,那麼,「無論物主于己物已作棄捨心或未作棄捨心,皆不可奪」。 不管你(物主)對這個物品已經捨掉或者還沒有捨掉,你都不能奪回他拿到之後, 認為是他自己的東西了,你再去奪他的東西,就犯盜戒了。 以前法海喇嘛要修廟,很辛苦,經常到上海去辦事情。他有一次乘公共汽車,口袋給 人家摸掉,和他一路的居士看見哪個摸的,就想要把它奪回來,法海喇嘛說:「犯戒的! 你不懂你不懂,犯戒的。」居士是不懂的,學過戒的人就知道了。 賊已經拿到了,不管你自己捨不捨,你再去奪回來的話,都是犯盜戒。這個,世間人 就想不通了。佛以他的智慧,制定了這條戒,我們應該聽佛的話;我們一時不可理解的, 最好還是不要自己作主張。我們的思想對業果是看不清楚的,佛把一切業果緣起看得清清 楚楚,他制的戒,不會亂制的。 「奪者犯重,因此物已屬賊故」,假使你把物品奪回來,就犯根本盜罪,因為這個物 品已經屬於賊所有,你把它奪回來,你犯盜戒。賊倒沒有犯盜戒,你犯了一個盜戒,這個 太划不來。 「若物主于己物已作棄捨心,無論盜者已作決定得物想或未作決定得物想,皆不可奪 ,奪者犯重,因先已捨,即非己物故。」假使物主對這個東西,「丟掉就算了,不要了」 ,已經捨棄而這個賊,他拿到東西後,認為已經是他自己的了,或者還沒有認為是他自 己的,可能物主還會追拿回去。不管這個賊怎麼想,因為物主已經捨棄,那就不可以再去 追奪;去奪回來的話,犯根本盜戒。 那麼在怎樣的情況之下可以奪呢?必須物主于己物未作棄捨心,盜者未作決定得物 想,乃可奪還也。」物主(主人)沒有把這個物品捨掉,偷盜的人還沒有決定這個物品是 他自己的,可能還會被物主追回去,在這個情況之下,奪回來,不犯戒這裡邊就大有文章,你怎麼知道這個賊,他是「已經作決定得到想」還是「沒有作決 定得到想」呢?這個你怎麼知道?所以說盜戒的事情,很細微,相當麻煩。這若在世間上 就搞得莫名其妙,怎麼他偷了你的東西,你不好去拿回來呢? 這是人的東西。下邊,畜生的東西,或者鬼神的東西。 第三節 非人及畜牲物 問:盜非人物者,應犯何罪耶? 答:有守護者,望守護主邊結重罪;若無守護者,望非人邊結中罪。 問:盜畜牲物者,應犯何罪耶? 答:輕罪。 盜非人(鬼神)的東西,犯什麼罪?有守護者,望守護主邊結重罪」,假使這個東 西是有守護主的,就是有人管的,在他那裡結重罪;「若無守護者,望非人邊結中罪」, 假使是沒有守護主的,就對鬼神結罪,那是中等罪,不是根本罪。那麼盜畜生的東西呢? 假使是狗的飯,你說這個東西拿過來有什麼關係呢?「輕罪」!還是一個罪。狗的飯,你 把它拿走,犯一個輕的盜罪。 -- 菩薩摩訶薩修習如是諸善根時,得智慧明,為善知識之所攝受,如來慧日明 照其心,永滅癡冥;勤修正法,入諸智業,善學智地,流布善根,充滿法界 ,以智迴向;盡諸菩薩善根源底,以智深入大方便海,成就無量廣大善根。 ~《華嚴經‧十迴向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ool810 來自: 123.205.70.121 (12/05 20:08)
summertrees:我好像可以理解賊取財物那裡.很粗略地說,那幾個情況的 12/05 22:37
summertrees:共通點是"誰"對財物起了"執著心",有執著心而奪取之,就 12/05 22:41
summertrees:構成盜.盜戒本身是針對貪而設的,貪不僅是身行,還有意 12/05 22:43
summertrees:應該是在作意上的貪執形成了盜,所以犯重. 12/05 22:44
summertrees:如果已作棄捨心,不管對方怎麼想,那東西也不能再奪回 12/05 22:48
summertrees:否則便是在捨棄後又作貪意.而如果未做捨棄心,對方也明 12/05 22:49
summertrees:白此物為你所有,則此時物才歸屬於你,才可以奪回 12/05 22:50
summertrees:因為此時自他都明白此物確實是誰的,如此才無犯貪想 12/05 22:52
summertrees:如果對方覺得他已得手,屬於他,那麼自己就必須停止執著 12/05 22:53
summertrees:不能作意想奪回.一旦作意想奪回,不僅兩人會衝突,於己 12/05 22:55
summertrees:更增貪執,甚至起嗔心,更或造殺業也未可知. 12/05 22:56
summertrees:很有意思的一條! 12/05 22:58
cool810:個人認知跟樓上差不多,以“貪執”作判準,其他部分應該還 12/05 22:59
cool810:有業果的細微隱蔽處,這就不是凡夫可以如實現量了知。 12/05 23:00
cool810:其實常見研究讀經之人會說「色無常,非我、非我所,受想行 12/05 23:00
cool810:識亦復如是」,嘴裡這麼讚嘆,但真正遇到境緣才是考驗,否 12/05 23:01
cool810:則道理歸道理,研究思惟以後有沒有內化為實修不得而知。 12/05 23:02
cool810:記得曾看過法友的分享,在印度追隨師長學習,有次居士住處 12/05 23:04
cool810:遭竊,平常辛苦學習的筆記心血都不見了,氣憤下想報警,但 12/05 23:05
cool810:師長好像勸說遺失那就算了。 12/05 23:06
(這裡有比較完整的教誡,抱歉看過後沒有記得很清楚)
cool810:另外在菩薩學處有說到,布施後若將施捨之物再作己物想,也 12/05 23:08
cool810:是違犯,布施的道理也有相通之處。 12/05 23:09
summertrees:我記得之前貼過的游金花菩薩機車被盜時,她還歡喜慶幸 12/05 23:26
summertrees:機車才整理過,別人騎走就很安全了.又有一次丟錢(?) 12/05 23:29
summertrees:被人撿到,人家要還她,她堅持不肯收,說誰撿到是誰的 12/05 23:30
summertrees:雖然金花菩薩沒學過戒律,但這一條她是做到滿分啊! 12/05 23:31
summertrees:不作奪回想,作捨棄想,沒有一絲貪執我所有想 12/05 23:31
cool810:物盡其用,貨暢其流 :P 12/05 23:34
※ 編輯: cool810 來自: 123.205.70.121 (12/05 23:34)
summertrees:"氣憤下想報警"一則起嗔心,一則執著我所有 12/05 23:34
cool810:也許是著急,學習的法寶遺失是會令人覺得可惜,如果研究生 12/05 23:37
cool810:遺失了多年的論文筆記尚未交稿,想必會很著急。 12/05 23:38
summertrees:我覺得金花菩薩最難得是她不僅不執著,還為對方設想 12/05 23:38
cool810:說到法寶,聽說虛雲老和尚曾寫過《楞嚴經》的註釋,結果在 12/05 23:39
cool810:文革時被焚毀,只能說眾生福薄。 12/05 23:39
summertrees:其實他如果想偷去的人因此有機會親近佛法,會欣慰很多 12/05 23:40
cool810:其實自己個性也差不多,東西丟了大概也想就算了,但如果是 12/05 23:41
cool810:經由他人得到的物品,遺失會覺得對不起他人。 12/05 23:41
cool810:世間人多勾心鬥角,上次家裡車棚整修,原本跟施工者談妥了 12/05 23:44
cool810:後來棚架有換幾片比較便宜的材質,最後對方還是照原價收貨 12/05 23:45
cool810:款,自己也懶得爭,對方敢拿我就敢給,各人造業各人擔。 12/05 23:46
cool810:因為沒辦法融入世間的鬥爭相狀,想清淨學佛修行,但有時見 12/05 23:48
cool810:到佛板內也暗藏爭心,直覺得惡臭。 12/05 23:48
cool810:上面說的遺失公案不是法友本人,是他的聽聞,改天想造訪其 12/06 00:19
cool810:部落格時再翻翻看,也許再作分享。 12/06 00:20
buddhanature:cool810所言值得省思~ 12/06 00:22
※ 編輯: cool810 來自: 123.205.70.121 (12/06 00:26)
summertrees:印光大師說:只看好樣子,不看壞樣子,只管自家,不管人家 12/06 00:37
summertrees:學佛學佛,就是還在學嘛.但未來都會成佛的 :) 12/06 00:40
summertrees:無始劫來的習氣,怎麼可能念幾句佛幾部經就瞬間消除? 12/06 00:43
summertrees:這麼想就會覺得應以他人為鑑,反省注意自己,而不起煩惱 12/06 00:44
cool810:努力改善自己缺乏慈悲的精神潔癖中,所以要發心學大乘法。 12/06 01:03
找到了: ------------------------------------------------------------------------------ 朋友家慘遭小偷光顧。地點是在達蘭沙拉的尼寺,時間是法王今年春季講經的第一天 。小偷趁著大家都去參加法會時潛進寺院裡,找老師宿舍下手。朋友損失一台電腦、一部 攝影機、手機,以及將近一萬盧布的現金。住在隔壁的老師更慘,除了手提電腦跟手機之 外,放在桌上別人寄放的十萬元現金也被偷了。十萬盧布,是那老師一年的薪水。 朋友說,法會結束進家門,看到亂成一團的景象,呆呆地站了好久。也不能報警,因 為印度警察會藉口查案,一直來找麻煩直到你塞錢給他(但也不會因此去抓小偷)。那時 ,心裡還有現起一點佛法的道理,憐憫那些造了偷盜惡業的小偷,但是,到了第二天、第 三天,愈想愈氣,愈想愈氣,覺得自己被欺負。隔壁的那位老師(在家人,教藏文)有一 天氣得說:「我們這樣修忍辱是不對的,修到後來只是讓小偷愈來愈囂張。」 朋友花了二年的時間整理老師講的一門課《依師軌理》,已經接近付梓階段(但資料 沒有備份,得全部重打。還好原稿有印出來)。昨天,朋友去找老師校稿,跟老師說了自 己被偷後心情的種種變化。 老師聽著朋友的敘述,大部份時間都只是微笑著。最後,老師說:「你的東西是被媽 媽拿走了。」朋友一楞,老師接著說「我們的心思,絕大部份都集中在今生的事情上,今 生的東西就變得很重要。所以,當今生的東西被影響、被破壞時,我們的反應也就會跟著 很激烈。」 實在很有道理。昨天,朋友轉述老師的這番醍醐灌頂的話給我聽,真的覺得佛法可以 幫上我很多很多忙。朋友說,當老師跟他說「電腦是被媽媽拿走了」時,他想著:對啊, 是媽媽拿走的話,我不會這麼生氣氣這麼久。佛法裡說的如母有情,當我們對這件事情的 體會真正入心,面對種種可愛不可愛的遭遇時,反應就會很不一樣。 ------------------------------------------------------------------------------ 抱歉未經同意轉載。 ※ 編輯: cool810 來自: 123.205.70.121 (12/06 10:57)
summertrees:讚嘆老師的智慧!好棒的一句話!「東西是被媽媽拿走了」 12/06 18:50
summertrees:你可以放上連結啊~ ←其實是想看更多文章 XDDDDD 12/06 18:50
cool810:有機會再先徵求同意^^ 這位老師就是曾經發文過的圖滇悲桑 12/06 19:25
cool810:格西啦 :) 12/06 19:25
cool810:盜戒釋相還有一篇,今天發文額度滿了,明天再繼續。 12/06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