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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海十門講記》(55) 盜戒的成犯相有六個條件——《盜戒釋相概略問答》(一) 智敏上師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關於盜戒的問題。盜戒的問題,我們以後學比丘戒的時候就知道, 這是很麻煩的問題,講得也最多。盜戒幾個條件是:有主物、有主想、自己有盜心、值五 錢、興方便、離本處。 這個「離本處」,有些是不要離本處的。假使是田地,要侵犯人家的田地,你把這塊 地原先劃好的界限搌了一下,地沒有動,也是犯盜你立一個契約,侵犯了人家利益,沒 有動東西,也是犯盜人家的東西,你想把它盜取過來,但又沒有能力、沒有辦法盜,就 把它破壞掉,燒掉或者煮爛,等等,也是犯盜。所以,真正講盜戒的時候,是很麻煩的。 這裡我們略略地介紹一下弘一律師的《盜戒釋相概略問答》。若詳細的就在他的《南 山律在家備覽》(這本書專門把道宣律師關於在家的戒集在一起,可以參考,但是書不多 ,我們只有一本)裡邊,這是在家的戒,講得比較仔細,我們現在是把弘一律師對盜戒的 一些釋相,簡單地說一下。我們也可以看出來,盜戒是相當麻煩的。下邊我們就引一點, 先把《盜戒釋相概略問答》裡邊的文稍微念一些給大家聽一聽。 執掌三寶物,就是在三寶地裡邊當執事、掌管三寶物的人,這個,相當嚴重。我們先 把總的說一下,什麼叫盜戒?盜戒有幾個名字? 問:何謂盜戒耶? 答:盜戒本有數名,或名曰劫,強力直奪故;或名曰偷竊,畏主覺知故;或名曰不與 取,謂主不捨故。今名曰盜,非理侵損于人故。前之二名,名則公私不同,義則兩不相攝 ,若不與取,雖是名通,然于義中,有非盜之濫,故廢前三名,唯標曰盜,既能概括劫與 偷竊,複無非盜之濫也。盜是所觀之境,戒者能治之行,能所通舉,故曰盜戒。 這個「」,「或名曰劫,強力直奪故」,一般就是說強盜、搶劫;這裡不作「搶」 的意思,「非理侵損于人」,不合理、侵犯了人家的利益,就叫盜,那麼這個盜戒就寬了 。如果搶劫叫盜,這個盜戒名字就不太寬;「不與取也是盜戒的一個名字,人家沒有給 ,你自己拿,也是盜戒。 所以,從這裡看,道宣律師認為,盜戒,以「非理侵犯人家利益」這個名字比較寬一 點,比「不與取」還要寬,那就用「盜戒」這個名字。 問:成犯相中,依何而釋相耶? 答:南山《行事鈔》先總列六緣,復隨釋五種。先總列六緣者:一有主物,二有主想 ,三有盜心,四是重物,五興方便,六舉離處。 盜戒的成犯相,有幾個條件: 第一「有主物」,有主的東西,這個是東西有主的第二「有主想」你也知道這東西是有主的。假使你不知道,以為是沒有主的,那就 不成根本。那麼有主的東西,你也知道是有主的。 第三「有盜心」,你去拿的時候,有偷盜的心第四「是重物」,它是值五錢以上的,價值高的第五「興方便」用各式各樣的方便去騙取,或者用其它的方式拿過來最後,「舉離處」離開本處。 這個我剛才講了,一般來說要離本處,但是有一些不一定「離本處」。把標線改變、 立下非理的契約、把物品破壞掉,都屬於盜戒的根本,也是屬於離本處的範圍之內的事情。 盜戒,總的來說,具備這六個條件,就是根本犯。 -- 願一切有情具樂及樂因 願一切有情離苦及苦因 願一切有情不離無苦之樂 願一切有情遠離愛惡親疏,住平等捨 ~四無量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7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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