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次,學處五戒條相之求受者,應云:大德念我,如其聖者阿羅漢,我願同彼清淨
,彼于盡形壽中間,不殺生命,背捨斷命業,今者弟子某某,亦能如是。從於今時受持竟
,乃至盡命中間,不殺生命,背捨殺業,決定能作。此第一支分,我同聖者阿羅漢,如其
清淨學處,隨其能學、隨其修行、隨時應作也。此下略說。」
「復次,學處五戒條相之求受者」,假使你要求受五戒,你能承諾幾條,那麼下邊還
有說法。
「應云:大德念我,如其聖者阿羅漢」,阿羅漢沒有煩惱了,他持戒是最清淨的,所
以發願要像阿羅漢一樣。
「我願同彼清淨」,這是清淨的標準。
「彼于盡行壽中間,不殺生命,背捨斷命業」,他不但不殺,斷命的那些事情也背捨
、也放下。
「今者弟子某某,亦能如是,從於今時受持竟,乃至盡命中間,不殺生命,背捨殺業
,決定能作」,如阿羅漢那樣的標準,自己也要做到。
「此第一支分」,這是第一支分,就是第一條,殺戒。
「我同聖者阿羅漢,如其清淨學處,隨其能學、隨其修行、隨時應作也」,下邊盜戒
、邪淫戒、妄語戒、酒戒也是這麼一套。
「此下略說」,就省略了,把它們並起來說。
「復次,如彼聖者阿羅漢同一清淨,乃至盡命中間,不與取、欲邪行、虛妄語、一切
諸酒能作醉迷轉變入于放逸處所等,應斷棄者,乃至應背捨者,今我弟子某名,從今受持
竟,乃至盡命中間,于此不與取、欲邪行、虛妄語、一切諸酒能作醉迷轉變入于放逸處所
等,應斷棄者,能決斷棄,乃至此等應背捨者,悉能背捨。此諸支分,我同彼聖者阿羅漢
清淨學處,隨時能學、隨處修行、隨時應作也。」
這是把後面四條並起來說。按規矩是跟第一條一樣,一條一條分開說。
「師云:方便。答云:爾。」
說完之後,「師云:方便。」弟子答:「爾」。
「復次,師應開示難得、難聞、無常、業果諸理,及歸依堅固之理,併發勝願而為圓
滿。此外應參看《法蘊足論》學處品。」
到此,這個儀式就完成了,戒師應當還要開示一下,人身的有暇、難得,佛法難聞,
世間是無常的,業果的道理,把這些道理告訴弟子,使他受戒的心堅固,感到很稀有、不
容易。
「及歸依堅固之理」,歸依之後要如何鞏固它、不要破壞的道理。
「併發勝願而為圓滿」,最後發殊勝的願回向,就圓滿了。
這是受近事戒的儀軌。照圓滿地說,應當是這樣。
我們現在授五戒的儀軌,是根據海公上師的傳承(註:藏系別解脫戒是一切有部的傳
承)。因為說話的人,一般居士,即使你文化很高,你要背這麼長的一段,一共五段,恐
怕也背不下來;如果是不識一字的老大粗,叫他背三句話都背不下來,那怎麼辦呢?
就是簡單一些,它的精神原則不能減,它的字句稍微減一減,然後說「能持」。但是
這個「能持」,意思還是要懂,不能說「包子能吃,饅頭能吃」(註:前面有提到,有的
人把“能持”聽成“能吃”,以為是來吃包子饅頭),這樣你受什麼戒?你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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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佛正法聖賢僧 直至菩提我皈依
我以所行施等善 為利有情願成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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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海十門講記》(71) 近事授受之法則
智敏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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