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既出家,身被法王服,若以瞋報瞋,打殺還打殺,同世間粗漢,何能稱福田?
能忍則具悲,現前成自利。」
這個「攝修心要」是比丘戒裡邊的四根本,因為這四根本居士五戒裡也有,所以就把
它提出來,在《律海十門》裡也講一下,而重點還是對比丘說的。
「我今既出家,身被法王服」,自己觀想,我現在已經出家,也受了戒,穿上了法王
的衣服(佛的袈裟),自己就是法王子,是繼承佛的家業的人。
「若以瞋報瞋,打殺還打殺」,我既然是出家受了比丘戒,外相穿上了佛的衣服,假
使還是以瞋報瞋、以打殺還打殺的話,「同世間粗漢」,那就跟世間的老大粗一樣,他打
你一拳、你還他兩掌,這樣子搞的話,「何能稱福田」,還稱什麼福田呢?
在家人在比丘身上是要培福的,你卻同世間的粗漢一樣。世間上文明一點的人還不這
麼搞,人家對他有什麼不好的事情,他都不去計較,不以怨報怨。
假使我們現在穿著佛的袈裟的人,以這樣的身份,還跟世間上的老大粗一樣,打罵還
打罵,以瞋還報瞋,那怎麼能給人家培福呢?怎麼能稱福田呢?那就不稱了。所以一定要
忍下去。
「能忍則具悲」,在這個地方你能夠忍的話,那就是有悲心了。悲心怎麼表現呢?就
在這個地方表現出來了。人家打罵,你不還報,這就是悲心的具體的表現。
「忍辱第一道,佛說無為最,出家惱他人,不名為沙門」,忍辱是第一道,是最高的
道。出家以後還去惱害人家的話,那就不能叫出家人,不能叫修道的人了。所以說要能忍
。釋迦牟尼佛就是能忍,他的名字就叫能忍(能仁)。
「現前成自利」,若能忍辱,忍了之後,不但「具悲」(有悲心),當下就對自己有
利益,忍是一個功德,首先就把忍的功德修起來了;人家的非法行動來了,你護持戒律,
不還報,那就是持戒。忍也修了,戒也持了,再能夠觀自性空的話,般若波羅密多也修了
;若能心不動搖,禪定波羅密多也修了;若精進于善法,不為惡法所惱害,精進波羅密多
也修了;人家害你、打你,你不計較,還對他起悲心,那就是法施、無畏施也有。
這樣按照波羅密多去修,成就自己的功德,對自己應該是一個修行的好機會,不要去
跟世間粗漢一樣。
「以瞋心殺害,現前受大苦,死後入泥犁,為人短命等。」
反過來,假使不修忍,人家來打、罵、殺你,你還是以瞋恨心來還報,最厲害的瞋恨
就是殺害,起瞋心把對方殺害了,「現前受大苦」,現前當下心裡就感到不踏實。殺了人
的人心裡都是難受的。
在二次大戰的時候,美國發明原子彈後,派飛行員去轟炸日本長崎、廣島,把兩顆原
子彈一丟......,據說那個飛行員回來後就瘋了。當然,一個是業果的原因,一顆原子彈
下去,成千上萬、幾億人口都會被消滅,這是果報;同時也是他心理狀態失常了,殺了那
麼多人,自己心裡就有負擔,不能安逸,結果回去馬上就瘋了。
這就是說,以瞋心殺人之後,現在心裡就受大苦。如果被抓住,還要判刑、槍斃,身
上也要受大苦,而將來死後的報更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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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雖有三,此約律儀尸羅增上,說為斷心,此復若具等起增上,斷十不善是十能斷。
若就自性增上,斷七不善是七能斷,身、語業性。《入中論疏》云:「此由不忍諸煩
惱故,不生惡故,又由心中息憂悔火清涼性故,是安樂因,為諸善士所習近故,名為
尸羅,以此七種能斷為相,無貪、無瞋、正見三法為其等起,故具等起尸羅增上說十
業道。」....故先於此如前所說修靜息心,則諸餘戒亦易成辦。﹞
~《菩提道次第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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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海十門講記》(84)怎樣修才不犯四根本戒?—(3)殺戒攝修心要
(丙)對比丘要求-1
智敏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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