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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喀巴對於大、小乘戒相融之思考 王惠雯教授 二、繼承發展阿底峽尊者的菩薩戒思想:   依《菩提道燈論》及其《難語釋》的內容加以推知:菩薩律儀與別解脫戒之間的關係 ,和願心、行心等菩提心概念,菩薩戒儀軌等皆影響宗喀巴的《戒論》中的菩薩戒思想。   首先,尊者在論述有關別解脫戒與菩薩律儀的概念中,提到:[37] 「恆具餘七種,別解脫戒者,乃有菩薩戒,善根非餘有。及如來所說,七別解脫中, 梵行第一者,即比丘律儀。當以菩薩地,戒品所說軌,從具德相師,受菩薩律儀。善巧律 儀軌,自安住律儀,堪傳律具悲,當知是良師。努力尋求已,若未得良師,當解說其餘受 律儀軌則。如妙吉祥莊嚴佛土經所說,昔日妙吉祥作虛空王時,所發菩提心,此處當詳述 :『我於依怙前,發正等覺心,筵眾生為賓,解除諸貧乏。不起忿害心,慳吝與嫉妒。當 修勝梵行,當斷罪及欲,欣喜戒律儀,常隨諸佛學。....一切身語意,我皆令清淨,意業 亦清淨,不作諸惡業。』自身語意清淨因,即住行心禮(體)律儀,善習三種戒學已,將極 恭敬三戒學。故勤習圓滿菩薩諸淨戒,當悉能圓滿大菩提資糧。」 以上說明:別解脫戒為菩薩戒之殊勝所依,依師受戒等、安住律儀、發菩提心等。發 願受戒之後,即當住於以行心為體的菩薩律儀中,並學三種戒學,以圓滿菩薩戒而圓滿正 等菩提。   在《菩提道燈難處釋》中,關於菩提心的部分,說明發心儀軌,以及討論有關發菩提 心的學說。並將菩提心分從願心的次第、功德、學處等加以論說,以及就增上意樂言行心 ,並略述願、行二心的差別。(陳玉蛟譯著,頁一○六~一二八)在有關別解脫律儀的討 論中,說明別解脫戒是菩薩戒一分,提到:對菩薩而言,殺生等罪行亦為其根本墮,因此 別解脫戒一開始就需要,且是菩薩戒的前行。已經住種性者和已在他生修習過大乘的人, 自然不行惡事。他們一開始就受菩薩戒也沒有過失。(同上,頁一四一~二)在菩薩律儀 的討論中,則說明受戒儀軌中之有師及無師的依據理由,以及如何受戒、不捨戒,及守護 戒律等。(同上,頁一六八~一八五)上述一些重要概念,幾全為宗喀巴所繼承並加以發 展。而宗喀巴特別予以詮釋的部分,仍是依據阿底峽尊者所說:以寂天菩薩思想補充關於 無師之受戒儀軌等。(同上,頁一七○)   由此可見,探討別解脫戒與菩薩戒間的關係(大小乘戒的關係),受戒儀式等內容主 張,宗喀巴幾乎完全遵從阿底峽尊者的看法。而關於菩薩戒與大乘發心概念,中觀與唯識 思想的傳承背景,強調顯密圓融的共道基礎等思想的淵源,則需進一步追溯阿底峽尊者的 佛學背景。 -- ﹝《菩薩地》說,即是七眾別解脫戒,故若具足別解脫律儀而住菩薩律儀者,或在家品 或出家品,所有真實別解脫律儀,及諸共同能斷律儀,是律儀戒,若非堪為別解脫律 儀之身而具菩薩律儀者,謂共別解脫斷除性罪及諸遮罪,隨其所應能斷律儀,是律儀 戒。攝善法者,謂緣自相續六度等善,未生令生,已生不失,令倍增長。饒益有情者 ,謂緣十一種利有情事,如其所應引發彼等現法後法無罪利義。此等廣如《戒品釋》 中我已抉擇(《菩提正道菩薩戒論》),定應於彼數數參閱。﹞ ~《菩提道次第廣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ool810 來自: 123.205.70.204 (05/24 12:39)
a1014a:隨喜 05/27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