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自或於他有情,有樂有利正應作,苦而有利亦應作,樂而無
利非應作】。這個偈頌把整個菩薩戒的內涵作了一個總攝。
以最簡單的方式來介紹菩薩戒,甚至在受持了菩薩戒之後,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來行
菩薩行,在這個地方以最簡單的方式來作介紹。「於自或於他有情」不管是以自己的角度
,或者是以其他人,也就是其他有情的角度,來思考以下的問題。在原文當中是先提到「
苦而有利亦應作」,不管是修學佛法,或者是行難行的菩薩行,以現前的角度,也就是短
時間而言「苦而有利」,雖然會遇到許多的痛苦,但是如果它究竟的果是有利益的話,這
件事情是值得作的,因而提到了苦而有利亦應作。
「有樂有利正應作」如果能夠在學法,或者是修學菩薩行的過程,短時間而言它也能
夠產生安樂,甚至以究竟的角度而言,也能夠獲得利益的話,這不用說,這件事情更應該
作「有樂有利正應作」。
「樂而無利非應作」但是相反的,如果自認為是一位佛教徒,甚至在受持了菩薩戒之
後,短時間,也就是現前的角度,雖然會產生,會帶來某一種安樂,帶來某一種的樂受,
但是以究竟的角度而言,沒有辦法獲得任何的利益,反而會對我們產生傷害,這件事情是
不應該作的。
以現前的角度而言,有一些人他覺得喝酒、打架、偷東西,造很多的惡業,對他而言
會帶來一種樂受、一種快感,但實際上以究竟長遠的角度而言,做這些事情對他以及對其
他的有情眾生,都沒有任何的利益,所以這一件事情是不應該作的。
以最簡單的方式來作一個結論,以究竟的角度而言,如果這件事情,對於我們的人生
是有利益、有幫助的,這件事情是我們應該要去作,應該要去成辦的。相反的,如果以現
前的角度作這件事情,會讓我們產生痛苦,甚至產生現前的一種安樂,但是以究竟的角度
而言,對於我們沒有任何的幫助,這件事情是不應該作的。
所以不用說很多的內容,如果所作的這件事情,對於我們的來生,對於我們的將來是
有利益的,這件事情不管當下所帶來的是樂受或者是苦受,這件事都是必須要馬上去成辦
的。
接下來看到下一個偈頌:【謂若猛利煩惱生,即能毀壞一切戒,當知其罪有四種,佛
密意說等他勝】。
首先,看到第一句「謂若猛利煩惱生」,這當中猛利的煩惱指的是「纏」。纏可以分
為上、中、下三品。如果具備四種條件的纏,我們稱之為是上品纏,這個地方的「猛利煩
惱」指的就是上品纏,這個部分在以下的偈頌會再次的作介紹。
「即能毀壞一切戒」如果一個人他在接受了菩薩戒之後,在行持菩薩戒的過程裡,透
由猛利的煩惱也就是上品纏的力量,而使得他在行持菩薩戒的過程,生起了他勝罪,或者
是根本墮,「即能毀壞一切戒」表示他之前所受持的菩薩戒,在此一瞬間會完全的消失。
「當知其罪有四種」而這當中最主要的根本墮,或者是他勝罪,可分為四種。「佛密
意說等他勝」在這個地方有特別提到「等」這個字,它有一點類似比丘在持守比丘戒的時
候,裡面所必須要持的「他勝」的這種戒律;就是比丘所不能夠去犯的他勝罪,有一點點
類似這樣的內涵,但是又不完全相等,這個部分在以下都會作詳細的介紹。
首先在這個地方,有提到「當知其罪有四種」,一般來說菩薩戒可以分為十八根本墮
以及四十六惡作。而十八根本墮,並不是從某一本的論著擷取出來的,這十八根本墮其中
前面四個根本墮,是從《菩薩地》的戒品擷取出來的;另外有十三個根本墮,是從《虛空
藏經》以及《集學論》擷取出來的;有另外一個根本墮,是從《善巧經》擷取出來的,所
以四加十三加一等於十八個根本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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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佛正法聖賢僧 直至菩提我皈依
我以所行施等善 為利眾生願成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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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ool810 來自: 123.205.70.96 (03/05 00:14)
教授:102任甘丹赤巴法座─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接下來下一個偈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