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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佛懺精進共修〉 雪歌仁波切 教授 具德珍貴根本之上師 請來安住我頂蓮月座 並以甚深恩惠攝持我 賜予身語意之諸成就 唸《密集瑪》三遍就要觀想,唸三遍就代表三十九家。 (唸誦《密集瑪》三遍,唸誦儀軌文) (唸誦《功德之本頌》,唸誦願望成就真言三遍) 剛剛講到「命如朝露何可賴」,所以有兩個偈頌: 【 我今罪垢未淨治 或遇災橫先時死 故欲解脫諸罪愆 定須速疾求皈救 死王倏忽難保信 已作未作不相待 有病無病悉齊等 命如朝露何可賴這兩個偈頌是我們立刻要懺悔,這個已經講完了。要懺悔的話對自己惡業要生起追 悔的心,追悔的心怎麼生起呢?造業的時候我們在愚癡中做這惡事多瞭解這個就會 回頭看做這事是愚癡的非常明白時才會後悔,如果那件事若覺得還有意義,就不會覺 得後悔。所以我們要這樣,當時造這個業,沒有意義,是在非常愚癡的情況下做的。 我們造的一切業都是些什麼呢?都是自己的朋友或是敵人,對朋友特別親愛對仇人 特別排斥特別要跟他戰鬥在這種情況下出自貪瞋我們就造業這些貪瞋的對象 竟是從那裏判斷呢從自己從依靠身體的人先是對現世有執著,比如說,這生我是仁 波切,或是什麼人,有這樣的執著於是就安立,這是我的朋友,這是我的敵人。實際上 ,安立我是仁波切,不是永久的,只是在某個短暫的生命裏有這個五蘊然後就安立這個 名字而己。叫仁波切也好,叫自己的名字也好,都是依身體安立的,它其實非常短暫。 我們沒有看到他是無常而看他是常法。這個身體也是要丟掉的,我們要走下一輩子 、再下一輩子,有無限的生命要走。因此沒有一個可以執著,但是我們執著它,這個人是 朋友,那個人是敵人,區分得很厲害。這樣區分時感覺是永久的朋友與永久的敵人 種區分就變成造業。 這些沒有一個可以帶走,朋友無法帶走,親友也無法帶走。親友與仇人並沒有來世, 來世時這個仇人不會繼續作仇人朋友也不會繼續作朋友誰的朋友誰的仇人,這個人 本身也沒有來世,來世又是另一個人。丟下一切,連這個生命都捨棄,我們去來世,這個 道理要明白。所以下面就講: 【 悉當棄捨終離散 我於此理昧無知 分別親及非親故 造作種種諸罪業 所謂非親畢竟無 所謂親愛亦非有 乃至我身性尚空 如是別餘何所有 】 一切都是要捨棄,要離開。但是我們不瞭解,「我於此理昧無知」,我不瞭解這部分 ,所以就會執著我的身體我的親友仇人,即「分別親及非親故」。為了這個,對親 人一定要好一點,對非親一定要不好一點。作這種區分,一再地做就變成造惡業,所以 說「造作種種諸罪業」。剛剛「悉當棄捨終離散」,「悉」就是一切,我們往生時所有 的一切包括自己的身體也是要丟的。這兩個偈頌的意思是這樣。 有時我們會想這件事情過去了不存在了但是心裏還有一個名字存在好像已經 放進我的歷史裏但是往生了之後到了來世我們不會記得這個歷史。這段歷史不是我 的歷史,到來世時,現在是有一個歷史的樣子,但是我不是這個人,來世的時候我變成另 一個人。比如說,我現在當國王,當總統,做很多事情,留下很有事在我的歷史中,但是 這個人生結束後,到了來世,我不再是這個人,我是另一個人,因此這個歷史對我沒有用 。這段歷史是什麼時候有用呢?在快要往生的時候還可以想一下,那時候我們還記得。在 未往生前還可以記得一點點,一旦到了來世就沒有了,什麼都不是我的。所以快要往生時 ,只記得而己,其他就都沒有作用。 【 宛如夢境之所經 景物斑斑曾親歷 彼彼皆成憶念境 逝者如斯不可見 】 這裏講憶念境,憶念境是什麼呢?什麼時候的憶念境?還未往生之前好像還可以回 憶一下,但是存在嗎?也不是,它已過去了來世的時候更不記得,所以完全不是我的 東西。再怎麼樣有名氣一到來世時完全不是我的,是另一個人的。今生才會記的一個作 用,實際上是不存在,所以講「逝者如斯不可見」。過去這些,實際上還是不存在。 生:如果往生時,心不清淨在想這些東西,最後會不會被這些東西牽走? 師:會,這是一種,過去歷史裡有很多類似的公案。有的人想錢,然後就投生在錢旁 邊作蟲,到這種地方去。比如說喜歡鏡子或一些東西,心裏好像離不開,這樣就往生時, 這些東西的旁邊就生一些蟲,就變成蟲。 -- ﹝善男子!若未來世諸眾生等,欲求度脫生老病死,始學發心修習禪定、無相智慧者, 應當先觀宿世所作惡業多少及以輕重。若惡業多厚者,不得即學禪定、智慧,應當 先修懺悔之法。所以者何?此人宿習惡心猛利故,於今現在必多造惡,毀犯重禁。 以犯重禁故,若不懺悔令其清淨,而修禪定、智慧者,則多有障礙,不能剋獲。或 失心錯亂,或外邪所惱,或納受邪法,增長惡見。是故當先修懺悔法,若戒根清淨, 及宿世重罪得微薄者,則離諸障。﹞ ~《占察善惡業報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ool810 來自: 123.205.70.150 (05/06 16:48)
hallcom:隨喜 05/06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