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雪歌仁波切講授《攝類學》
佛如何趨入境
我們可能會問,佛了解「物」的時候會不會先排除其它的法?會不會去除非物或者是
與物是異的法?
當我們在認識境的時候,因為無法現證,而是以第六意識用排除「與物是異」方式來
認識,因此所認識到的與對境真實的體性是不同的,其中加入了自己的想法。而佛不需要
以此方式,佛是現證這個物,現證「物」的時候,所現証的與境本身的真實的體性完全相
同,猶如水入水般沒有辦法區分,所以佛的心、他的想法,跟境本身的真實的體性是完全
相同,沒有差距的。
反體是共相,不是自相
「反體」是分別心的顯現境,它就是自己內心的想法這個部份,因為是自己內心的想
法緣故,那就不是「自相」,它不是對境本身的自相,所以它是「共相」,是第六識的想
法。它不只對這個境,也可以放在很多的境上,也可以連接其它的,所以是「共相」。
所以,首先就「物的反體」為什麼它是常法,其理由在哪裡呢?它是分別心的顯現境
,那它為什麼是分別心的顯現境呢?「反體」就是自己內心的想法排除「與物是異」的這
個部份,不可以說這個不存在,它是存在的,排除「與物是異」這個功能也存在,排除第
六識的無明的這個去除也是存在,但是,是不是「境本身」的體性?不是。這兩個要區分
清楚。
此外還有一個問題,佛趨入物的時候有沒有排除「與物是異」呢?不可以說沒有排除
,但是這種排除就境本身,有與其它的法區分的體性,佛認識的對境就如這個境本身上有
的這種體性,也就是現證,完全沒有錯誤,沒有不對的。
而我們講的「反體」,就是分別心的想法,在後面第四個單元(乙四)我們會說到「
否定是、否定非」,認識境(或物)也跟非境(或非物)的否定相同的情況。這些我們講
到第四單元再回來講。我們現在第三個單元(乙三)辯論認識反體,講的是自己的第六識
的想法的這種區分,這種去除,所以,物的反體是常法,簡略來說就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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