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1014a:REJOICE 05/06 23:52
■ 「蘊、處、界」: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依根器之利頓而宣說。對根器利者講五蘊
就能瞭解諸法,根器中者講十二處來瞭解諸法,根器頓者詳細開解十八界讓眾生瞭解
諸法的體性。
1.五蘊之『蘊』為聚集之意。無常法才會聚集,從聚集瞭解無常的體性。
2.十二處之『處』為能生心王之意。「處」包括:“內六處”(眼根、耳根、鼻根、舌
根、身根、意根)與“外六處”(色、聲、香、味、觸、法);“外六處”為‘所緣
緣’,“內六處”為‘不共增上緣’,這十二個稱為十二處(能生),十二處能生起
心王。
3.十二處與十八界範圍一樣。從十二處與十八界來說,生起心王後的六識(眼識、耳識
、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是「能依」,十二處是「所依」。“處”是能生心識,
“界 ”是從法的各各體性分成十八個體性。
4.「眼耳鼻舌身意」,其中「意根」是指六個心王,六個心王會生起第六意識,故通稱
為意根。六個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是心王,「眼根耳根鼻根
舌根身根意根」之「意根」包含後面生起的六種心王(六識),六個心王(六識)與
意根,二者範圍大小一樣。意根與六個心王稱為「七心界」。
5.透過外六處與內六處生起六識,此六識指的是心王(不包含心所),意根的「意」就
是“心”、“心王”。由外境之色處加上不共增上緣的眼根,生起眼識;由外境之聲
處加上不共增上緣的耳根,生起耳識;由外境之香處加上不共增上緣的鼻根,生起鼻
識;由外境之味處加上不共增上緣的舌根,生起舌識;由外境之觸處加上不共增上緣
的身根,生起身識;由對境的法處加上不共增上緣意根,生起意識。
6.外六處加上六根,包含一切諸法。外六處與內六處合和生起六識,“六識”與“意根
”範圍大小一樣。《雜阿含經319經》佛告婆羅門:「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
、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
曇所說一切,我今捨,別立餘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
?非其境界故。」
7.法處(第六意識的對境),包含:1.常法、2.不相應行法、3.心所法、4.色法(法處
所攝色)。法處所攝色,包含:1.五根、2.無表色(戒體,表裏不一的身口色)、3.
極略色(觀想供養的花海)、4.極迥色(放空,觀想一望無際的大海,那沒有邊際能
讓你心胸開敞)、5.定果色(修定,靠禪定初禪以上的定力所看到的,例如天眼通)
、6.遍計所執色(妄想)。{法處為第六意識所對之境,法處包括:心所法(心所)
、常法(義共相)、不相應行法、無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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