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14a:隨喜 06/0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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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自證現前和瑜伽現前,必須是意現前。」
上述那些定義,是根據經部宗的觀點;然而,依據唯識宗及瑜伽行中觀自續派的說法,則
規定「現前」的定義為:「已離分別且由堅固之習氣所產生的明瞭。」
如文,據說:自證現前和瑜伽現前,必須是意現前。主要是說,這兩種現前都是以意
知為本質的現前。
前說「現前」、「現量」的定義是根據經部宗的觀點;唯識宗和瑜伽行自續派並不如
此承許,主張「現前」的定義是:已離分別且由堅固之習氣所產生的明瞭。
此二種主張的差別:經部宗主張「現前」的定義是「離分別」、「不錯亂」,此中「
離分別」的條件是共同承許;但是,唯識宗和瑜伽行自續派不承許定義為「不錯亂」,並
且,唯識宗和瑜伽行自續派認為,「現前」是由「堅固的習氣」所產生的明瞭。
【唯識宗和瑜伽行自續派不承許「現前」是「不錯亂」】
唯識宗主張「三性」: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此中,依他起的「他」是
「阿賴耶識上的習氣」。一切有為法的存在是依「他」起──依於「阿賴耶識上習氣」所
生的法。總相來說,「依他起」是──從因所生;以微細的內涵而言,「依他起」是──
依於阿賴耶識上習氣所生。
過去有師父問:「唯識宗主張三性,當中最難了解的是什麼?」我回答:「圓成實。
」師父說:「不對!最難了解的是依他起。」後來,我一再的思惟才發現「依他起」真的
非常難了解。要能了解「依他起」的「他」,必須先了解:如何依阿賴耶識上的習氣引生
一切有為法。我們看到某一法時,為何此法是依阿賴耶識上習氣而有?以有為法而言,我
們看到的此法,如何依阿賴耶識上習氣生出並由眼知通達而存在?這種情況是如何?「依
他起」是唯識宗的主張中最細微、最難以了解的。
存在的有為法是依阿賴耶識上習氣醒覺而有,如「瓶」是「依他起」,瓶是依阿賴耶
識上習氣醒覺而有。再者,存在的法,是由「量」通達安立而存在,如瓶是由「量」通達
安立而存在,這個「量」就是──「根現前」與「自證」,此二者也是依阿賴耶識上習氣
醒覺而有。主要是這一點。是不是存在?由量通達而安立存在,這一點是確定的;但,唯
識宗主張,以瓶的存在來說,安立瓶的量是「眼知」和「自證」二者,並且此二者和所緣
境「瓶」,三者是依阿賴耶識上同一習氣的醒覺而同時生出。也就是,「瓶」、「執瓶眼
知」、「取『執瓶眼知』的自證」,三者依阿賴耶識上同一習氣的醒覺之力,同時而有。
這一點不同於其他宗派的主張,其他宗派主張有前後的次第性。
再說,「圓成實」就是「二取空」──能取、所取異質空之空性。但是通達「二取空
」之前,必須先了解「二取」。以唯識宗的主張,趨入瓶的眼知、瓶,二者是一質(同質
)、一體,因為二者皆是從阿賴耶識上同一個習氣所生。從同一個習氣所生,就是此中「
一質」、「一體」的意義。所以,並不是從此法自身的角度來說一質、一體,而是從生出
此法的因。必須了先解這些道理,才能了解唯識宗主張「異質」、「一質」的內涵。所以
,必須先了解「一質」的部分,之後透過觀察而破除「異質」,而能通達「二取空」。
如是,唯識宗和瑜伽行中觀自續派認為,不論聖者或凡夫,除根本智以外,顯現色法
的心都是錯亂,因為被「法執」所染污而顯現「二顯」,所以是錯亂,如,趨入瓶的眼知
是錯亂,但是,是根現前。所以,唯識宗和瑜伽行中觀自續派安立現前的定義為:「已離
分別且由堅固之習氣所產生的明瞭。」此中並沒有「不錯亂」的條件,原因就是如此。
【說明:堅固的習氣所生】
【阿賴耶識】
唯識宗的主張中,「阿賴耶識」的內涵是最主要的見解。「阿賴耶識」是梵語,中文
音譯為「阿賴耶識」,所以只從字面上無法了解意義,只能知道是某一心王,如此而已。
藏文上是「根習」(KUNSHI),有二種解釋,前者是從「諸法」的角度而說,後者是從「
習氣」的角度而說。從這些內涵就能了解所謂「阿賴耶識」。如下:
(1)「根」(KUN)是「一切」、「基」的意思,也就是「諸法」的意思。「習」(SHI
)是「處」的意思,也可說為「所依處」。如是,「諸法的來源處」或「諸法的所
依處」,這樣的心就是阿賴耶識,就是藏文「根習」(KUNSHI)的意義。
(2)「根」(KUN)是「所有的習氣」的意思;「習」(SHI)是「處」的意思。所以,
「所有習氣的處所」、「所有習氣的所依處」,這樣的心就是阿賴耶識。存放習氣
的處所就是阿賴耶識(或說:含藏所有習氣的處所,故稱阿賴耶識為「藏識」),
或可稱為「第八心王」。
【堅固的習氣】
隨教行唯識宗主張,「堅固的習氣」就是「阿賴耶識上的習氣」。「阿賴耶識」是無
記性的堅固心,不論心續中現前善法或是惡法,「阿賴耶識」的體性都不會改變。第六意
識則會隨著心續現前某法而隨行轉變,如,心續中現起強烈的惡心時,第六意識就轉變為
隨行惡法作用的心類,也就是,第六意識會隨行惡法;心續中現前強烈善法時,第六意識
也會轉變為隨行善法。如是,因為「阿賴耶識」的體性是無記性,不論心續中現前善法或
惡法,都不會隨行轉變成為善或惡,所以「阿賴耶識」的續流是很堅固穩定的無記性的心
,就是因為如此,所以「阿賴耶識」上的習氣也是很堅固,這就是文所說「堅固習氣」的
涵義。
【由堅固的習氣醒覺之力而有】
唯識宗有一特別的主張,不論善、惡、無記,諸法是阿賴耶識上堅固習氣醒覺而存在
,如果沒有阿賴耶識上堅固的習氣,就沒有諸法的存在,一法的存在,是依於阿賴耶識上
習氣的醒覺力而有、而存在。當我們看到某一法時,就是因為阿賴耶識上習氣醒覺,所以
才看得到;如果沒有的話,不可能看得到。
再者,一般總相說:諸法是從阿賴耶識上的習氣所生。但是,再仔細觀察的話,這樣
的安立是有問題,因為無法安立常法的部分。常法是從阿賴耶識上習氣「所生」?這樣有
「常法是從某一法生出」的過失。應該安立為:諸法是阿賴耶識上的習氣醒覺而存在。此
中安立為「醒覺而存在」的原因就是如此。如,瓶是「阿賴耶識上的習氣所生而有」,也
可說,瓶是「阿賴耶識上習氣醒覺而有」;但是,「瓶上的所知」、「瓶上的無我」等常
法,無法安立此等常法是所生的法。因此,可以安立為:瓶自法是阿賴耶識上的習氣所生
,瓶的特法也是同一習氣醒覺而有(不可說為:所生、引生、生出)。或是,總說為:醒
覺而存在、醒覺而有。
總之,以唯識宗的見解,特別說到:諸法是阿賴耶識上習氣的醒覺而存在。對此,有
為法的部分可說為「阿賴耶識上的習氣引生而有」,或是說為「阿賴耶識上的習氣所生」
;但以諸法而言,則應說為「醒覺而有」。
v 阿賴耶識的種子是堅固的,如何能對治惡法?
石頭很堅固,最後會消滅。阿賴耶識上惡的習氣非常堅固,但是,正對治品是更為堅
固。相對來說就可以。譬如,鍋子、碗上的髒污看似很堅固,但是經過長時間的清洗擦拭
也會乾淨。一樣的,雖然阿賴耶識上的不善習氣是堅固的,但是它的正對治品是正確的、
更堅固的,依著正確堅固的心而行對治,有一天就能破除。因為不善的習氣很堅固,所以
一直輪迴受苦,因此我們所需要的,就是正確堅固的能對治品的心類。為了能具有這種正
確堅固的心類,我們必須不斷的學習。
要附帶說明的是,在略釋「似現前的建立」當中,如陳那《集量論》所說的:「錯亂
世俗知,比與比度生,憶念及希求,帶翳似現前。」主張有七個似現前,亦即有六個「分
別似現前」及一個「無分別似現前」;而法稱的《釋量論》將前述七個似現前歸納為四個
來解說。如果想詳細了解這些解說,應當閱讀《惹堆心類學》及大班智達福稱所造、解釋
法稱《釋量論》〈第三品〉的《釋量論善顯密意疏》。
「似現前」是不正確的,簡要來說,「似現前」不是現前。在略釋「似現前的建立」
當中,如陳那論師所造《集量論》中,安立有七個似現前(1)錯亂(2)世俗知,(3)
比與(4)比度生,(5)憶念及(6)希求,(7)帶翳似現前。前面六者是分別知,最後
一者是無分別知。
(1)錯亂──錯亂分別知。此處所謂錯亂,並不是以「顯現境」的角度而說,而是以「
執取境」的角度,錯亂的是「執取境」。所以,「分別的顛倒知」包括在內。如,
「執聲常的分別知」是錯亂。
(2)世俗知──世俗知都是分別知。如,執瓶的分別知、執樹的分別知、執人的分別知
,等等。
(3)比與比度生──此中有二:(I)比度、(II)比度生。
(I)比度:以果位取因名的「取名比度」,不是真正的比度,是比度的因。事例:推論
觀察「正因三支」的分別知。
(II)比度生:真正的比度。由前推論觀察「正因三支」的分別知(取名比度)所產生的
比度。事例:「通達聲無常」的比度、比量。
正因論式必須具足「正因三支」:(1)宗法──宗是因;(2)同品遍──正因周遍
所立法;(3)異品遍──不是所立法周遍不是正因所立法。透過推論「正因三支」的觀
察之後,才能產生比度。前面推論「正因三支」的分別知都是「比度」(果位取因名,取
名比度),就是本文中前者「比」。以前面「取名比度」為因,所產生的比度就是「比度
生」(真正的比度),就是本文中後者「比度」。從觀察推論「正因三支」的分別知(取
名比度)才能產生真正的比量(也可說為比度。比度、比量有三句差別),此後續所產生
的比量,就是本文中的「比度生」。簡要來說就是:從取名的比度而產生真正的比度、比
量。
舉出正因論式作說明。如論式:「聲音有法,是無常(所立法),因是所作性故(正
因),如瓶。」此中「正因三支」是:(1)宗法:聲音是所作性(有法是因)。(2)同
品遍:是所作性周遍是無常(正因周遍所立法)。(3)異品遍:不是無常周遍不是所作
性(非所立法周遍非正因)。
比量通達「聲音無常」之前,(1)必須先了解「聲音是所作性」──通達「宗法」
。當了解「聲音是所作性」之時就是已經通達「宗法」。之後(2)再了解「是所作性周
遍是無常」──通達「同品遍」。而後(3)再了解「遮除無常一定遮除所作性」──通
達「異品遍」。如是,通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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