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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有它的續流前面先是「比量」接著才會生起「量」或「現量」,不是馬 上就可以生起現量。而生起比量,必須透過正確的因。 ◎ 真因之分類六種:「體性門,所立法門,立理門,宗體門,遍同品道理門,立敵門」 宗體門分類(三種): 物力真因信仰真因世許真因。 1.物力真果因: 有煙之山(有法),有火(所立法),因為有煙(能立因)。 2.信仰真因: 佈施造富、守法安樂等教誨(有法),是不虛誑(所立法),因為依三種觀察所訂正 (能立因)。 3.世許真因: 懷兔(有法),可詮釋為月亮(所立法),因為存在於藏人的分別境上(能立因)。 玉兔(有法),可詮釋為月亮(所立法),因為存在於華人的分別境上(能立因)。 Moon(有法),可詮釋為月亮(所立法),因為存在於西方人的分別境上(能立因)比量的分類(隱蔽法與極隱蔽法) 1.比量可分為兩種,「隱蔽法」上的比量與「極隱蔽法」上的比量。 2.法可分為現前法、隱蔽法、極隱蔽法三種,現前法沒有比量,隱蔽法與極隱蔽法都有 比量。 3.信仰比量乃極隱蔽法上的比量;物力比量與世許比量,是隱蔽法上的比量。物力比量 與世許比量的對境是隱蔽法,信仰比量的對境是極隱蔽法。 4.我們無法現前了解現證隱蔽法與極隱蔽法,必須透過推理才能了解。推理的時候,有 一種是真正邏輯的力量,有一種是信仰上的力量不全是邏輯;後者屬於極隱蔽法即信 仰比量,前者屬隱蔽法有物力比量與世許比量。 5.我們無法直接現證隱蔽法,必須依靠邏輯推理,進行邏輯推理時有兩種情形,一是「 實際的道理」、「意義上的」,一是「世俗的名稱」、「名稱上的」;前者是物力比 量,後者是世許比量。 6.比量要了解的對境有三,極隱蔽法,與隱蔽法分二意義上的、名稱上的。宗體門之分 類,即此三種對境上的真因,信仰真因、物力真因、世許真因。 立敵門分類(二種): 自利時之真因利他時之真因從真因使用的「對象」來區分。所用的邏輯是為了讓他人開智慧,即曰利他時之真因 ;所用的邏輯是為了讓自己開智慧,即曰自利時之真因。 1.自利真因,比如打坐、止觀修行時,不斷運用各種邏輯來觀察。對於煩惱境,我們會 用各式各樣豐富的邏輯去成立它,但是要成立愛心、清淨等正確的心時用的邏輯就很 貧乏。對無明煩惱凡夫而言,正確的心不是自自然然會任運產生,但面對煩惱卻是毫 不費力就能想出一堆邏輯來成立,然而這些邏輯卻是錯的。 2.因此修行或打坐時,必須去思考正確的邏輯與正因,並看到煩惱所用理由的相似因, 煩惱後面生起的因多麼錯謬、完全沒有正因。若能看見這些,自己就能較有能力去對 治煩惱;而另一方面,正確的正因也要多串習、訓練,讓心習慣於正因。這些都是學 習正因最大的幫助。 3.《菩提道次第廣論》從頭至尾,都是正因上面的訓練,從依止善知識到毘缽舍那,都 是如此。此自利真因訓練的結果,我們就能夠不斷找到正確的因,知道什麼才算是正 確的因,即具備宗法、後遍、遣遍三相。 4.利他真因,例如我們有好的老師,他用心教導我們,協助我們建立正因的方法,此為 利他的真因。 5.自利真因與利他真因二者,自利真因較好,因為如果老師不在了,老師利他真因這部 分就沒有了,因此自利真因才比較可靠。老師有二種,一是自己內心的老師,一是外 在的老師,自己內心的老師才是最好的,它永遠帶領著我們不會離開或消失,而外在 的老師,並非時時都有。自己內心的老師最好,這是自利真因的意思。 立理門分類(五種): 成立意義之真因成立名言之真因成立部分意義之真因成立部分名言之真因 義名言俱成立之真因各分為性相事依能立之理由三目。 1.有法聲音,是剎那變壞的法(所立法採用性相),因為是所作性故。 2.有法瓶子,是無常的法(所立法採用名言),因為是所作性故。 3.有法瓶子,是無常剎那變化的法(所立法採性相名言兩者都有),因為是所作性故。 所立法門分類(二種): 真能立因真遮止因。 1.以「成立法」與「遮止法」來分類。所立法的部分,有時以「是」或「有」來成立, 是正面的成立;有時以「非」或「無」來成立,是否定的成立。 2.例如「五蘊是自性空」是否定的成立;業果、解脫、佛等,是正面的成立。有法聲音 ,不是無常,因為所作性故。(否定,遮止因) 體性門分類(三種): 真果因真自性因真未緣到因與所立法門對照:真未緣到因,等於遮止因;真果因與真自性因,屬於能立因。 1.能立因在成立「是」或「有」的時候,一定要有關係才能連結,不是「因果關係」( 從生相屬),就是「同體相屬」。成立的時候,是用因果邏輯來成立,或是用同體相 屬的關係來成立,除此二種之外,再沒有其他的成立方式。 2.因此,成立時分二種,即果因與自性因。果因即從生相屬、因果關係;自性因則是同 體相屬關係。 .與三士道的關係── 1.下士道的法門大部分是果因,而中士道的法門大部分是自性因。下士道的法主要以業 果為主,中士道的法則是對治煩惱。當涉及內心的煩惱,煩惱的走向如何、體性是什 麼....等,屬於法的體性,而法的體性屬自性因的部分,因此中士道所成立的邏輯或 中士道所用的正因,即屬自性因。 2.上士道的法門,既有自性因的部分,也有果因,而上士道的法還更涉及到未緣到因。 因為空性乃是無遮的法,而未緣到因的所立法,都是無遮(未緣到因即是遮止因), 成立空性的道理或正因,都是未緣到因。 3.上士道的法,同時涵蓋了中士道與下士道的法,因此上士道的法門,有果因,也有自 性因。一般而言,下士道的業果,以及中士道的四諦十六行相,主要是自己身上修。 但上士道裡的業因果與四諦十六行相,則是為了利他而緣一切眾生來修。上士道跨越 了自身的侷限,更廣大推及到一切眾生,因此上士道的法,圓滿包含了果因、自性因 、未緣到因三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a1014a:隨喜 03/02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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