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1014a:隨喜 04/06 00:26
《菩提道次第廣論》:上士道〈忍辱波羅蜜〉(66) p304L7~p304L9
寅三、學習忍辱
卯五、此等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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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初發業所應學忍善了知已,如理修學。如於所說有所違越,應當精勤而令還出。若修
此時,捨而不修,恆為非一大罪所染,於餘生中亦極難修最為殊勝諸菩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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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發心菩薩對於應學習的安忍內涵充分了知之後,就應當如理修學。若是對於所說安
忍的學處有違越的時候,就應當精勤懺悔,令罪還出。如果對這些學處棄捨不修的話,恆
常會被眾多重大罪業染汙,來生將極不容易修習殊勝的種種菩薩行。
(結勸初發業者應當如理修學諸安忍學處,若此生捨而不修,餘生極難修此殊勝菩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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