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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上士道〈奢摩他〉 (56) pg342L13~pg343L1
子二、特於後二波羅蜜多學習道理
(續)丑四、理須雙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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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成就無分別定,心於所緣不餘散者,義為令心於善所緣,成就堪能如欲而住。此復
繫心於一所緣即能安住,欲令起時,須於無邊善所緣境如欲而轉,如通利溝,引諸流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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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說的安止已經達成,成就無分別定,心即能專注於當下的善所緣,不散亂於其他
所緣,這是為了要讓心能夠緣取善的所緣,就必須先成就它可以如欲而住,繫心於一善所
緣境,而身心能如意安住。同時,身心能夠隨心所欲的於一善所緣境安住,為的是還要於
無量無邊的善所緣境,也能夠任運安住,不斷地安住其上進行禪修,好像疏通了水溝之後
(喻得到定),而能疏引流水,引導諸流水暢流(便可用來修習眾善)。
■ 修安止的目的,是先行成就緣一善所緣境得到安止之後,來成辦如所欲求而安住於其
他種種不同的善所緣境,對於其他種種的善所緣境,也能成就堪能如欲而住,易於讓
身心堪能的修習眾善而不疲勞。猶如先行「通利溝」疏通水溝一般,先行安住一個所
緣境,疏通好水溝後,便可導引水入溝而暢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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