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1014a:隨喜 03/10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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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上士道〈奢摩他〉 (93) pg345L3~pg345L4
子二、特於後二波羅蜜多學習道理
(續)丑五、次第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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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以思擇引發輕安,建立為觀者,則先修止次乃修觀,全無正理。若不如是次第而修
,亦不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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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以思惟抉擇的觀察慧引出身心輕安,由這樣的智慧為成就毘缽舍那勝觀,那
麼說先修奢摩他然後再修毘缽舍那,就一點也沒有道理。如果不是以先止後觀的次第而修
的話,也不合道理。
■ 解析──
1.由專注力引出的輕安在先,觀察慧引出的輕安在後,這個次第是決定的。
2.具相的止義是由專注力引發身心輕安樂(心輕安→身輕安→身輕安樂→心輕安樂),
在具足止之上,然後再由觀察慧的思惟抉擇力,引發身心輕安樂攝持的智慧,這樣的
智慧安立為毘缽舍那勝觀。
3.若不承許這點,卻又說先修止再說觀,這樣沒有一點道理,變成先修止後說觀是相違
語。如果不承許得止之後,以觀察慧引出輕安的智慧稱為觀,卻又承許先止後觀,這
是相互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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