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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上士道〈奢摩他〉 (93) pg345L3~pg345L4 子二、特於後二波羅蜜多學習道理 (續)丑五、次第決定 ───────────────────────────────────────若不以思擇引發輕安建立為觀者則先修止次乃修觀全無正理若不如是次第而修亦不應理。】 ───────────────────────────────────────如果不是以思惟抉擇的觀察慧引出身心輕安,由這樣的智慧為成就毘缽舍那勝觀,那 麼說先修奢摩他然後再修毘缽舍那,就一點也沒有道理。如果不是以先止後觀的次第而修 的話,也不合道理。 解析── 1.由專注力引出的輕安在先,觀察慧引出的輕安在後,這個次第是決定的。 2.具相的止義是由專注力引發身心輕安樂(心輕安→身輕安→身輕安樂→心輕安樂), 在具足止之上,然後再由觀察慧的思惟抉擇力,引發身心輕安樂攝持的智慧,這樣的 智慧安立為毘缽舍那勝觀。 3.若不承許這點,卻又說先修止再說觀,這樣沒有一點道理,變成先修止後說觀是相違 語。如果不承許得止之後,以觀察慧引出輕安的智慧稱為觀,卻又承許先止後觀,這 是相互矛盾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a1014a:隨喜 03/10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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