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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上士道〈奢摩他〉 (75) pg343L3~pg343L4
子二、特於後二波羅蜜多學習道理
(續)丑四、理須雙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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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唯安住一所緣境者,是未了知修止之義,不能增長廣大善行。如是若捨行品、觀品妙
觀察慧,唯修三摩地心一境性,其利極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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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以為得到安止之後,心就能夠安住在一個所緣境上都不會動搖,這樣就可以了,
這是不了解未釐清修習安止的真義,如此則不能增長廣大的善行。如果這樣子做,棄捨了
行品與觀品的妙觀察慧,只是長時間的久修心一境性的禪定,能夠獲得的利益極小。
■ 解說──
1.假設安止達成了,能夠引發身心輕安,伴隨身心輕安之下能夠專一安住在對境上,僅
僅只是這個樣子,而忽略了後面行品與觀品的必要性,那就太可惜了。
2.「如是若捨行品觀品妙觀察慧」,「行品」是指行持方面,「觀品」是指見地方面。
上一段「更須修集緣如所有及盡所有妙慧」,緣如所有性產生的勝慧,是見地方面,
緣盡所有性所產生的勝慧,是行持方面。
3.緣如所有性產生的勝慧,是思擇無我空性義的見地;緣盡所有性產生的勝慧,是施心
布施的實修、持戒之心的實修,忍辱、精進、淨信、厭離等等的行持實修。如果把行
持方面的思擇修和見地方面的思擇修,這部分丟棄,僅僅只做修心一境性的等持,這
樣一個等持的利益實在極小。
4.單修止而不緣見行二品,只能產生現法樂住定,難以引發現證功德的靜慮,也難以引
發饒益有情的靜慮。
5.得到止或得定之後,確實身心堪能,但不應滿足味著於定樂,要引生觀察慧並修習善
法。如同獲得一匹良馬,不應以擁有良馬為足,要騎著牠遠行,才可達到目的地。不
應單滿足於得止,必定須要再修習正法。
■ 在得到安止之後,還有個必要性,就是勝觀必須要做實修。在安止之前需要做思擇修
,成就安止之後,也必要做思擇修;有了安止,勝觀的思擇修會做得更好。依於安止
的力量,以正思惟的觀察慧修習見、行二品,增長廣大善行。特別是以大乘佛法的觀
點,假若以為修習安止就是終點站,不了解還有更高遠的目標要去實修,那麼就無法
達到讓廣大的善行能夠增長圓滿的目標,無法成辦福慧資糧圓滿的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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