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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上士道〈奢摩他〉 (89) pg344L12~pg344L12 子二、特於後二波羅蜜多學習道理 (續)丑五、次第決定 ───────────────────────────────────────故若非僅由住一境即以觀慧思擇之力若能引發輕安之時乃是成辦毘缽舍那。】 ───────────────────────────────────────所以,如果並非只在修習專注,而且更以觀察慧思惟抉擇的力量,引發身心輕安樂的 話,那時的智慧才算是成辦了毘缽舍那勝觀。 解析── 1.在沒有安止的情況下去分析對境,不管怎麼分析都不可能真正的分析清楚,但是在安 住安止的情況下,分析對境、思擇對境,逐漸才會產生身心輕安之樂。因此勝觀的前 面,一定要先有安止。 2.身心輕安之樂當中說到了心輕安。心輕安,就是心能夠自由做主,安住在一個對境後 ,要安住多久可以完全自主決定,若想達到這個程度,前面一定要先有安止,若沒有 得到安止,心不可能自主在對境要安住多久就多久。 3.心要自由做主之前,一定要先有安止,成就安止,心才能自由做主。沒有得到安止, 就沒有內心的自主,不但不能生起安止伴隨的身心輕安樂,也就沒有之後勝觀生起身 心方面輕安之樂。 4.《解深密經》說勝觀本身必須包括身心輕安之樂,那就是勝觀的前面,心已經得到安 止具有自主權,在伴隨安止的情況下進行分析,才能引發身心輕安之樂。 先得止(奢摩他),在止之上將觀察慧用來觀察法義,若干時後,由觀察力引出身心 輕安樂攝持的慧,就是觀(毘缽舍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72.188
a1014a:隨喜 03/09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