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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ol810 (silence)》之銘言: : 世上所有人類都有權利獲得快樂並避免 : 痛苦。在人類的進化歷史中,為了應對恐懼 : 和危險,我們建立了基於信仰和希望的宗教 : 。當時機成熟,這些思想與哲學思想融合, : 產生了主張造物主和否定造物主的宗教傳統。 : 佛教與無神數論派和耆那教,都屬於否 : 定造物主的宗教傳統。然而,佛教是唯一教 : 導「無我」理論的宗教。 補充: 傳統的印度宗教,除了承認有創世主的派別,也有不主張創世主的宗教。《入中論》提到 的勝論派,即是不主張有創世主的宗教。不同於順世派主張我是由蘊體所生,蘊體壞滅則 我亦隨之消亡不復存在的斷滅論,勝論派認為的解脫有一個離蘊我。勝論派的教義中,認 為根本自性是能生果者,於何時生果?於生起欲念時,修行者觀察諸境的過患,遠離諸欲 ,修習靜慮,依止靜慮產生天眼通,接著以天眼去觀察根本自性,根本自性的各種變化受 用脫離此離蘊我,收攝入根本自性中,這時在修行者的心上,一切世俗的顯現都消失了, 此離蘊我不再受用外境而獨存,古印度勝論派或數論派等教義,認為證得離蘊我為解脫。 佛教將這種我,通稱作「離蘊我」。從佛陀起,經龍樹菩薩到月稱菩薩,都破除這種「離 蘊我」的思想。所有佛教宗派,從部派佛教至大乘佛教,對於我執的內涵雖有深細層次不 同的認知,但都一致不主張有離蘊我。一般的佛教徒以是否有皈依三寶的行為而為判別, 而「無我」的見解(除了不主張斷見,至少不主張離蘊我,「我與蘊體性異之下的執著」 乃外道的主張認為我與蘊體性異的情況下我是有自性)為判別是否為內外道的說宗義者。 印度本土的耆那教比佛教的歷史還要早,耆那教中也有講到輪迴、業、解脫、涅槃等觀念 ,後來的佛陀雖然也講到這些,但是解說的內涵不同,後世有許多混淆。佛教講無我,耆 那教講有個真我受蘊體、業等束縛而生死輪迴,由修行證得此真我得涅槃解脫。 耆那教與佛教一樣不主張創世主,不認為有個創世主創造宇宙萬物,但佛法與其他宗教不 共的地方,在於佛陀講說緣起空正見的正理。內外道的教法都談慈心、悲心、不要傷害眾 生等,這是共通的,但是,佛不僅開示不要傷害眾生,更進一步地把不要傷害眾生的原因 說明清楚,以緣起的見地為根本,開示傷害的本質、因果的道理,佛陀告訴我們,傷害行 動的根本原因就在於自己內心諦實執著的推動,傷害了眾生,自他都會吃虧,為了避免這 種傷害發生,所以必須將內心諦實的執著消滅,而消滅內心諦實執著的方法也就變得十分 重要,即緣起正理。佛教的菩薩行者,見眾生受無明我執所覆,長夜流轉生死,因而起大 悲心,愈深刻了解無明我執惑業感苦的過患,愈深刻引發流露大悲心,這導致了發起為利 他圓滿菩提的菩提心,以及利他的行持。 耆那教對現代印度的影響大於同様起源自印度的佛教,甘地就受到許多耆那教的影響。耆 那教的教主被稱為大雄,當時反對種姓制度,創立了耆那教。羯陵伽國的 Kharavela王曾 是耆那教的護法(類似佛教的阿育王),後來一度衰落,八世紀時復興(婆羅門教亦於此 時復興,即今日的印度教),後因回教徒統治又再度衰落。踏入近代後,耆那教有了新的 發展,雖然人數不多,但逐漸為世界所認識,印度人自己亦重新審視這個古老的宗教。耆 那教主大雄解釋道:「無始以來,所有的生物(靈魂)都是在業的束縛中,而業是善或惡 行為的積聚。在業的影響下,靈魂習慣於在物質財富中尋找快樂,從而就有暴力的想法、 行為、憤怒、怨恨、貪婪及諸如此類的罪惡在心中紮根。這些結果也導致業的進一步積聚 。」(此段摘自WIKI維基百科—耆那教條目部份內容) 耆那教不主張創世者,其主張的真我即是人人內心具有神性的「離蘊我」。主張有梵天創 造的婆羅門,梵天是色界禪天,大梵天主教人修習禪定與慈悲喜捨四無量心。比梵天層次 更高者,古代印度有些宗教的修行者修行至無色界天,擺脫了色蘊以及由定力讓心識的續 流不起作用,所有的感官和精神意識似乎像停止作用一般,認為這就是涅槃解脫。耆那教 徒幾千年來遵守素食,耆那教徒的飲食觀可參考: http://www.vegtomato.org/issue29/traditional/veg_a_matter_of_veg29.htm 以下摘自佛使比丘〈無我〉: http://www.gaya.org.tw/publisher/fain/bda/index.htm 耆那教的教理(又稱「尼乾子的教義」)從佛陀時代開始,這個教派就和佛教並立,大雄 (Mahavira)(又稱「尼乾陀若提子」Nigathanataputta)是他們的教主。雖然他說法的 時間不長,但他的教法後來卻被大量衍繹成為淺顯易懂的教義,而它的本旨仍然相同。簡 而言之,就是以「自我」為追求的目標,舉例來說,以下就是他的一首詩:   凡是修內觀的人,   就會從中發現「自我」;   並在有漏完全消除後,   到達「自我」的目標。(註一)   (第二一八詩節,錄自庫拉巴德拉阿闍黎(Kulabhadracariya)之《真實集》 Sarasamuccaya)   耆那教也使用「涅槃」這個字眼,但他們是用梵文的涅槃(nirvana),有關資料清 楚地顯示,他們認為涅槃和「自我」是完全相同的東西,這可以從以下的詩偈中看出:   善逝者是已達到最高涅槃的人,   涅槃是解脫了所有邪惡的境界,   也是「自我」的自然特性。(註二)   (錄自Apata Suvarupa)   從這首詩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們把涅槃當作是「自我」,而涅槃也就是解脫痛苦和 所有邪惡事物的境界,這是「自我」的自然特性,好比溼潤是水的自然特性一樣。簡單地 說,他們認為達到涅槃就是完成「自我」,完成「自我」也就是證得涅槃,而且這是真正 的「自我」。   我們更可發現,他們對「業」和「涅槃」的概念也和佛教極為相似。在他們的教義中 ,當「自我」出現時,業的影響力就會消失,就如同佛教也認為當一個人達到涅槃或最高 的境界時,舊業的影響力會消失,也不再造作新業。耆那教經典之一,庫那達庫那達阿闍 黎(Kunadakunadacariya)所作的《真實宗義》(Samayasara),第一九八詩節,這麼說 道:   貪、瞋、癡這些都是導致造業的煩惱,   它們不會發生在具有正見者的身上;   因此,業力不會對證得「自我」的人造成重大的痛苦,   因為他們已經去除煩惱了。(註三)   此外,現代耆那教大師布拉馬恰里‧錫塔拉‧普拉沙達(Brahmacari Sitala Prasada)說:   根據耆那教的說法,涅槃是「自我」解脫了業力的影響,解脫了造業的知覺時,所達 到的境界或特質,這個境界從各種的形體中解脫出來,不論是粗身或細身,它是所有世俗 痛苦的息滅處,它充滿了幸福、和平與光明,它是永恆的,不會再毀壞。(註四) ─────────────────────────────────────── 佛教破除“離蘊我”與“即蘊我”—關於離蘊我: 龍樹菩薩的《中論》和月稱菩薩的《入中論》,在觀察「我」時,同時破除外道所執的「 離蘊我」和部分內道所執的「即蘊我」。“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由了知我 是彼境,故瑜伽師先破我。”「我」是薩迦耶見染污慧之所緣境,而行相則是此我是「自 性有」。數論派和勝論派的「我」,雖有一些差異,但是都有常住、能受用、遍一切而無 作用的共通特性,這是一種離開身心或五蘊(色、受、想、行、識)而自存的我,佛教將 這種我,通稱作「離蘊我」。從佛陀起,經龍樹到月稱,都破除這種「離蘊我」的思想。 此處最重要的是分清楚補特伽羅我執的「所緣」和「行相」。補特伽羅我執的「所緣」是 「補特伽羅」,這是依於「諸蘊」所安立的法,這是有,是無常法;而補特伽羅我執的「 行相」是「補特伽羅自相有」,這是無,於名言上也不許有。「諸蘊」是安立所依事,「 補特伽羅」是於諸蘊上安立之法。「安立所依事」不同於「安立法」。人我執(補特伽羅 我執,補特伽羅是總,人是補特伽羅的別;人我執若只限定在人身,則只是補特伽羅我執 中的一部分)的定義是,緣於所緣的「人」,執(此人)為自相有之心。執我之薩迦耶見 的定義是,緣於自己的「我」後,執(我)為自相有之染污慧。薩迦耶見的所緣,是每個 人自己的「我」,這是依於自己的「諸蘊」所安立的「我」,而行相則是此我是「自性有 」。可知凡是薩迦耶見都是屬於人我執。外道各派所計的我,是「離蘊我」;依佛法,此 「離蘊我」是完全「無」,不但於勝義無,於世俗中亦無,因而不是我執的「所緣」。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uddhism/M.1415724391.A.B06.html ※ 編輯: cool810 (123.205.66.248), 11/12/2014 01:04:16
a1014a: 隨喜 11/12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