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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護譏嫌戒第十二 下面繼續講第十二條輕戒,題目是「不護譏嫌戒」。題目「不護」就是沒有保護,譏 嫌的譏是譏笑,嫌是嫌疑、嫌棄。這條戒是教菩薩要以保護眾生的心,來改善自己的行為不要使眾生因為嫌疑、譏笑我們,連帶地誹謗佛法。這條不護譏嫌戒就是教菩薩無論自 己事實上有沒有犯錯,都不可以不用保護眾生的心來改善自己,消除譏嫌、誹謗。 若菩薩,不護不信之言,不護譏毀,亦不除滅。 戒文告訴我們,如果菩薩沒有用保護眾生的心來注意自己的言語行動,結果使得不信 佛的人有誹謗的話可說,已經信佛的人也失去信心;或者事先沒有用保護眾生的心好好預 防,而引起眾生嫌疑、譏笑菩薩,連帶也誹謗佛教。一旦發生這種狀況,就必須要用心改 善自己,去消除誹謗,否則就是犯菩薩戒。 若實有過惡不除滅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實無過惡而不除滅,非染污起 我們分兩種情況來說明:第一種情況,是菩薩真的有過失,有不好的行為才引起誹謗 ,卻不肯改正自己來消除誹謗,這樣就是犯染污起。第二種狀況,是菩薩實際上並沒有過 失、罪惡的行為,但是眾生因為嫌疑、誤會而有誹謗,菩薩也應該以護念眾生,不讓眾生 造業的心,來做調整改進;或是以慈悲心做和善的溝通解釋,使眾生了解而免除誹謗造業 。如果菩薩認為自己沒有錯,就不肯護念眾生,不設法溝通或調整自己去消除譏嫌、誹謗 ,這就是沒有憐憫眾生造業會受苦,這樣也是犯菩薩戒,犯非染污起。 不犯者: 這第十二條不護譏嫌戒的開緣有三種: 若外道誹謗,及餘惡人; 第一、如果是其他宗教或是沒有信佛的人惡意找麻煩,故意要誹謗,這是開緣。這種情形 如果菩薩有能力消除誹謗,當然是最好。否則的話,不去除滅誹謗,也是開緣。 若出家乞食,修善因緣,生他譏毀。 第二、如果菩薩出家,照佛法的戒律去托缽乞食,修種種善因緣,但是有些人因為還沒有 了解其中的道理,難免會有譏嫌、誹謗。如果菩薩能力所及,可以讓對方了解道理來消除 誹謗,當然是最好的。假如一時無法使對方了解,也沒有必要因為有些人一時不能了解, 而就此放棄佛法的修學去消除譏嫌,這是開緣的。因為事情有輕重緩急,必須要以智慧抉 若前人若瞋、若狂,而生譏毀。 第三、如果譏嫌誹謗的人是一時心情不好、正在大發脾氣,或者精神失常發狂了,這是屬 於他個人的特殊狀況,這也是開緣。 == 這三條不犯整個的精神就是當對方處於這三種狀態:惡心、失去理智、和善法抵觸時, 可以暫時不理會他,因為這種情況下是不可能消除譏毀,或會障礙善法的。 淨空法師曾說,學佛之人不能和人家吵架,尤其不能和學佛人吵架、互相批評, 因為別人看了會生起「學佛人也不過爾爾」的譏毀心、退心, 這就是這一條「不護譏嫌戒」吧。 -- 阿彌陀佛!~ 我喜歡這個人,我討厭那個人,大慈大悲沒有了! 我們的過失在哪裡?謙虛不夠,恭敬不夠,四攝法不夠!(慚愧懺悔!>"<) by 淨空法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3.85.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446050713.A.243.html ※ 編輯: summertrees (203.73.85.248), 10/29/2015 00:46:02
dakudai: 阿彌陀佛! 10/29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