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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日 說大妄語罪與佛之大孝及致知格物老實念佛等】(上) 法會今日圓滿,七日之期,瞬息已去。但法會雖已滿,護國息災之任,吾人皆當盡此報身 以為之。非至盡人吃素念佛,往生西方,不能謂為究竟之圓滿也。 現世學佛之人,多有自謂我已開悟,我是菩薩,我已得神通,以致貽誤多人者。一旦閻老 見喚,臨命終時,求生不得,痛苦而死,難免入阿鼻地獄。此種好高騖勝、自欺欺人之惡 派,切弗染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至戒至戒。 殺盜婬等固為重罪,但猶人皆知其所為不善,不至人盡為之,故其罪尚少。若不自量,犯 大妄語,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引諸無知之輩,各相效尤,壞亂佛法,疑誤眾生,則其罪 之重,不可形容。修行之人,必須韜光隱德,披露罪過。倘事虛張聲勢,假裝場面,縱有 修行,亦已被此虛驕之心喪失大半。故佛特以妄語列為根本戒者,即以防護其虛偽之心, 庶可真修實證也。是以修行之人,不可向他人誇說自己功夫。如因不甚明瞭,求善知識開 示印證,自可據實直陳,但不可自矜而過說,亦不必自謙而少說,要按真實情況而說,方 是真佛弟子,方能日有進益也。 六祖惠能禪師云:「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是知世間一 切事物均為佛法,吾人舉心動念都要瞭瞭明明,不可為妄念所迷。即如世間極惡至壞之人 ,以至孩提之童,如有人言其不善則怒,言其善即喜。其怒不善而喜善,即其本覺之真心 發現也。所可惜者,不知自返而擴充其善,仍復日為不善,致成好名無實,而入於小人之 域。假使彼能自返曰:「我既喜善,當力行善事,力戒惡事。」則近之可希賢希聖,大之 且可了生脫死,成佛覺道矣。其所重,在能自覺。覺則不至隨迷情而去,終至於永覺不迷 ;若不自覺,則日欲人稱善,而日縱行諸惡,豈不大可哀哉?故此喜人稱己為善之念,可 證眾生皆有佛性。而其順性、悖性之行為,則一在自勉自棄,一在善惡知識之開導引誘也 。 現世之災難頻生,半由人多不務實際,徒事虛名,好名而惡實,違背自己本心之所致。若 能回光返照,發揮原有佛性,不自欺欺人、明禮義、知廉恥,則根本既立,無復悖理亂德 之行,而災患自息矣。 學佛之人,最要各盡其分。能盡其分,即可有廉有恥。如父慈子孝、兄愛弟敬,皆當努力 行之。大學所謂「大學之道,在明明德。」上「明」字,即是克己復禮之修省;下「明德 」二字,即是意誠、心正、身修、家齊之懿德。欲明此盡人皆能之明德,非從誠意克己不 可。進之方可言「在親民,在止于至善。」此之「親民」即是人我一體,視人如己,各盡 其分之意。「止于至善」即是動靜以禮、不欺暗室、自行化他,悉依天理人情,不偏不倚 之中道。能如是,為聖為賢,可得而幾矣。 --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楞嚴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85.221
Bonaqua:南無阿彌陀佛 09/20 17:13
bbsamtb:阿彌陀佛 09/20 17:35
mark183:阿彌陀佛 09/20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