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mmertrees (夏天樹)
看板Buddhism
標題[法語] 印光大師護國息災法語【第七日】(中)
時間Sat Sep 21 16:13:05 2013
【第七日 說大妄語罪與佛之大孝及致知格物老實念佛等】(中)
且
佛法之教人,在於對治人之煩惱習氣,故有戒定慧三學,以為根本。蓋以戒束身,則悖
德乖禮之事不敢作,無益有損之語不敢出;由戒生定,則心中紛擾妄亂之雜念漸息,糊塗
惛憒之妄為自止;因定發慧,則正智開發,煩惑消滅。
(以戒定慧)進
(一步)行經世、出世
諸善法,無一不合乎中道矣!
戒定慧三,皆是修德,皆由正智親見之心體,是即「明德」。此之「明德」,在《中庸》
則為「誠」。「誠」即淳真無妄,「明德」即離念靈知。「誠」與「明德」皆屬性德,由
有克己修省之修持,性德方彰。故須注重首一「明」字,則「明德」自能徹見而永明矣。
佛法與世法本來非兩樣。或有以佛辭親割愛,謂為不孝者,此乃局於現世,未知過去未來
之淺見也。佛之孝親通乎三世,故《梵網經》云: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
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實皆是我父母,其殺而食
者,乃無異於殺食父母。佛之於一切眾生,皆能愍念而度脫之,其為孝也大矣。何況更度
親永免輪迴,尤非世間任何孝子所能及哉。且世間之孝,親在則服勞奉養,親歿則但於生
歿之辰,設食祭奠,以盡為子之心。
設或父母罪重,已墮異類,又誰能知其所殺以祀之生
物中,決無本我父母在其中乎?昧三世無盡之理而以數十年之小孝責佛,其所知所見之淺
小,亦可笑矣。故
佛之教人戒殺、放生、吃素、念佛者,其孝慈實可謂無盡也。
或又謂:「豬羊魚蝦之類,本天生以資養人者,食之又何罪?」此蓋因未身歷其境而妄說
。若親嘗其苦,即望救不暇,尚何暇置辯!《勸戒錄》類編載:「福建蒲城令某君,久戒
殺生,其妻則殘忍好肉。生辰之先,買許多生物,將欲殺以宴客。趙曰:『汝欲祝壽,令
彼就死,於心安乎?』妻曰:『此皆迂詞!若依佛法,男女不同宿、不殺生命,數十年後
,不將舉世皆畜生乎?』趙知無法可勸,聽之。至夜,其妻忽夢入廚房,見殺豬,則己即
變成豬,殺死還知痛,拔毛破腹、抽腸裂肢,更痛不可忍。及殺雞鴨等,亦皆見己成所殺
之物。痛極而醒,心跳肉顫。從此發心,盡放所買之生而吃長素。」此人宿世有大善根,
故能感佛慈加被,令彼親受其苦,以止惡業。否則將生生世世供人宰食,以償債矣。
世之
殺生食肉者,茍亦能設身處地而作己想,則何難立地回頭?
至言天生豬羊等物本以養人,則試問,
天之生人,亦所以養虎狼蚊蚤等物乎?不值一笑矣
。又有一類人說:「我之食牛羊雞鴨等肉,為欲度脫彼等也。」此說不但顯教無,即密宗
亦無之。若果有濟顛僧之神通,亦未為不可。否則邪說誤人,自取罪過,極無廉恥之輩,
乃敢作是說耳。夫
彼既能以殺為度,則最尊者父母,最愛者妻子,何不先殺其父母妻子食
之,以度之乎?其荒誕可不復言矣。
南梁時,蜀青城山,有僧名道香,具大神力,秘而不泄。該山年有例會,屆時眾皆大嚼大
喝,殺生無數。道香屢勸不聽。是年乃於山門外掘一大坑,謂眾曰:「汝等既得飽食,亦
分我一杯羹,何如?」眾應之。於是道香亦大醉飽,令人扶至坑前大吐。所食之物,飛者
飛去,走者走去,魚蝦水族,吐滿一坑。眾皆驚服,遂永戒殺生。道香旋因聞誌公之語,
當即化去。
須知世之沈潛不露者,一旦顯示神通,每即去世示寂,以免又增煩惱。否則須如濟公之裝
癡詐顛,令人莫測其妙乃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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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瞋即是戒,心淨即出家。我性與你合,一切法無差。
-- 拾得‧普賢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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