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與女眾有關的過失,最重要的是阿難懇求佛度女眾出家。此事見於各家廣律的「比丘
尼犍度」;還有南傳『增一部』(八‧五一)的『瞿曇彌經』與漢譯『中含 [P97] 』(
二八‧一一六)『瞿曇彌經』。大迦葉指責阿難求度女眾出家,犯突吉羅,見於有關五百
結集的律與論。
求度女眾出家的當時情況是:佛的姨母摩訶波闍波提瞿曇彌,與眾多的釋種女,到處
追隨如來,求佛出家。但再三請求,得不到釋尊的允許。他們是夠虔誠的,由於不得出家
,而苦切得不得了。
阿難見到他們那種流離苦切的情況,不覺起了同情心,於是進見釋尊,代為請求。據
比丘尼犍度,及阿難自己分辯的理由是:一、摩訶波闍波提,乳養撫育釋尊,恩深如生母
一樣。為了報恩,請准其出家(這理由,只適用於瞿曇彌一人)。二、阿難問佛:女人如
出家修道,是否能證初果到四果──阿羅漢,佛說是可以的。阿難就請佛准女眾出家,因
為不出家,是不能得究竟解脫(四果)的。這兩項理由,是『銅鍱律』、『五分律』、『
四分律』、『僧祇律』,『阿含經』所一致記載的,可斷為當時代請的理由。此外傳說有
:一、諸佛都有四眾弟子,所以今佛應准女眾出家。這是一切有部的傳說,如『十誦律』
(『智度論』),『 [P98] 根有律』,『迦葉結經』。但在『五分律』,恰好相反,佛
以「往古諸佛皆不聽女人出家」而拒卻。『十誦律』等有了四眾出家說,就沒有能得四果
說。以四眾代四果,可見為傳說中的變化。過去佛有否四眾,不僅傳說相矛盾;憑阿難的
立場,也不可能以此為理由。二、摩訶波闍波提等,都是釋種,阿難憐念親族,所以代為
請求。這只是迦溼彌羅有部──『根有律雜事』,『迦葉結經』的一派傳說,想當然而已
。
為了報答佛母深恩,女眾能究竟解脫生死,阿難一再請求如來,准許女眾出家,這到
底有什麼過失呢?阿難不認自己為有罪,但大迦葉領導的法會大眾,顯然別有理由。『銅
鍱律』等,只責怪阿難的苦請如來,而沒有別說什麼,但在『毘尼母經』(三),『大智
度論』(二),『撰集三藏傳』,卻說出了「坐汝佛法減於千年」的理由。意思是,如來
本不願女眾出家,為了阿難苦求,才允許了,這才造成佛法早衰的惡果。『毘尼母經』說
了十大理由,大意為女眾出家,信眾減少尊敬供養了,比丘缺少威德了,正法也不久住了
。從經律看來,釋尊晚年的僧 [P99] 伽,沒有早年那樣的清淨,大有制戒越多,比丘們
的道念修持越低落的現象。為了這一情形,大迦葉就曾問過釋尊(『S』一六‧一三;『
雜含』三二‧九0五)。這應該是由於佛法發展了,名聞利養易得,因而一些動機不純的
,多來佛教內出家,造成了僧多品雜的現象。同時,由於女眾出家,僧團內增加不少問題
,也引起不少不良影響。頭陀與持律的長老們,將這一切歸咎於女眾出家;推究責任而責
備阿難。如大迦葉就曾不止一次的說到:「我不怪汝等(尼眾),我怪阿難」(『十誦律
』四0等)。意思說:如阿難不請求,女人不出家,那不是這些問題都沒有了嗎?不是梵
行清淨,正法久住了嗎?佛法的品雜不淨,引起社會的不良印象,大迦葉領導的僧伽,是
歸罪於尼眾的;這才是指責阿難的理由。
說到女眾出家,會使佛法早衰,是各家廣律的一致傳說,而且是作為釋尊預記而表白
出來。例如『四分律』(四八)說:「譬如阿難!有長者家女多男少,則知其家衰微。…
…如好稻田而被霜雹,即時破壞。如是阿難!女人在佛法中出家受大戒,即令正法不久」
。第一比喻,如中國所說的陰盛陽衰。女人出家多於男 [P100] 眾,也許不是好事,但這
不能成為女眾不應出家的理由。因為請求出家,並不就是多於男眾。以第二比喻來說,以
男眾喻稻麥,以女眾喻霜雹(『銅鍱律』作病菌);但男眾真的是健全的禾苗,女眾就是
霜雹、病菌嗎?為比丘而制的重罪 ──四事十三事,都與出家的女眾無關,但一樣的犯
了。所以上述二喻,只是古代社會,重男輕女,以女子為小人、禍水的想法。釋尊起初不
允許女眾出家,如認為佛早就把女眾看成病菌,那是不合理的。佛會明知是病菌,而仍舊
移植病菌於禾田嗎?當然,女眾出家,問題多多,釋尊是不能不加以鄭重考慮的。在重男
輕女的當時社會,女眾受到歧視。據律典說,女眾從乞求而來的經濟生活,比比丘眾艱苦
得多。往來,住宿,教化,由於免受強暴等理由,問題也比男眾多。尤其是女眾的愛念(
母愛等)重,感情勝於理智,心胸狹隘,體力弱,這些積習所成的一般情形,無可避免的
會增加僧伽的困難。但是,釋尊終於答應了女眾出家。因為有問題,應該解決問題,而不
是咒詛問題。在慈悲普濟的佛陀精神中,女眾終於出家,得到了修道解脫的平等機會。
[P101]
「女眾出家,正法減少五百年」,如看作頭陀行者大迦葉,重律行者優波離等,見到
僧伽的流品漸雜,而歸咎於女眾出家,作出正法不久住的預想,是近情的。律師們卻傳說
為釋尊的預記,因而陷於傳說的極端混亂。根據經律,現有三項不同的敘述:一、阿難一
再請求,佛允許了!阿難轉告瞿曇彌,女眾出家已成定局。那時,佛才預記女眾出家,正
法減損五百年。阿難聽了,沒有任何反應。這是南傳的『銅鍱律』,與『中部』的『瞿曇
彌經』所說。二、所說與上面一樣,但末後阿難聽了:「悲恨流淚,白佛言:世尊!我先
不聞不知此法,求聽女人出家受具足戒,若我先知,豈當三請」?這是『五分律』說的。
阿難聽了而沒有反應,是不近情的。如照『五分律』所說,那在結集法會上,早就該痛哭
認罪了,為什麼不見罪呢?三、阿難請佛,佛就告訴他,女人出家,正法不久,並為說二
喻。但阿難不管這些,繼續請求,佛才准許了。這是『四分律』,『中阿含瞿曇彌經』說
的。以常情論,如明知這樣,還是非請求不可,這還像敬佛敬法,多聞敏悟的阿難嗎?老
實說,在請度女人時,如釋尊早就預記,無論說在什麼時候 [P102] ,都與情理不合。也
就由於這樣,律師們將預記放在那一階段都不合,然而非放進去不可。於是或前或後,自
相矛盾!
阿難求度女眾出家,受到大迦葉的責難,原因是不單純的,這裏再說一項,那就是與
大迦葉自己有關。大迦葉出身於豪富的名族,生性為一女性的厭惡者。雖曾經勉強結婚,
而過著有名無實的夫婦關係,後來就出家了。這是南傳『小部』『長老偈』,北傳有部『
苾芻尼毘奈耶』等所一致傳說的。也許是他的個性如此,所以在佛教中,與尼眾的關係,
十分不良好。他被尼眾們說是「外道」(『S』一六‧一三;『雜含』三二‧九0六;『
十誦律』四0);說是「小小比丘」(不是大龍象)(『十誦律』一二);說他的說法,
「如販針兒於針師前賣」(這等於說:聖人門前賣字)(『S』一六‧一0;『雜含』四
一‧一一四三);尼眾故意為難,使他受到說不盡的困擾(『十誦律』,『根有律』等)
。大迦葉無可奈何,只能說:「我不責汝等,我責阿難」。大迦葉與尼眾的關係,一向不
良好,在這結集法會中,因阿難傳述小小戒可捨,而不免將多年來的不平,一齊向阿難責
怪一番。 [P103]
阿難不認有罪,好在他為了僧伽的和合,不願引起紛擾,而向大眾懺悔。如換了別人
,作出反擊:女眾出家,是我阿難所請求的,也是釋尊所允可的。這是二十年前(?)事
了!如以為我阿難有罪,為什麼釋尊在世,不向僧伽舉發?現在如來入滅,還不到幾個月
,就清算陳年老帳!如真的這樣反問,也許金色頭陀不能不作會心的微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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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口攝意,身莫犯非;
如是行者,得度世已。
~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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