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it (暫沒想到新暱稱)
看板Buddhism
標題[轉錄] 印順法師談放生
時間Sat Jun 12 19:57:21 2010
放生,是『梵網經』,『金光明經』等所說到的。
佛法「不殺生」,還要「護生」,從救護人類而擴大到救護(人以外的)眾生,
當前動物的生命,而有放生的善行,正是慈悲心的表現。
經論中怎樣的放生呢?
有見到魚池乾涸,運水來救活魚類,有見水中浮有蟻群,
快要被淹死了,設法引蟻類到達乾燥的地方;
也有見市上賣鱉,用錢買來放入池中的。
動物在死亡邊緣,設法救護他,使他免於死亡,這是放生的本意。
我國自梁武帝禁斷肉食,放生就開始流行起來,智者大師就是放生的一位。
在天台山臨海,闢一放生池,得到國王支持,嚴禁採捕放生池的魚、鱉。
唐、宋以來,國王與民間,有多數放生池的成立。
我所見到的,福建鼓山湧泉寺,寺內有放生院。
信徒送來放生的雞好多!還有一隻牛,一隻馬,
常住特地立雞頭、牛頭、馬頭
(如庫頭,園頭,門頭,「頭」是主管的意思)來負責管養。
還有,西湖一帶寺院,多有引溪水成池而放魚的。
溪水淺而清徹,游魚五色斑爛,「玉泉(寺)觀魚」,
多少變質而成為觀賞娛樂的地方。
這是我所知道的,放生都放在受保護的特定地區,
被放的動物,能平安的度過一生。
台灣的放生池不多,放生的風氣卻很盛(也許是從大陸傳來的)。
寺院舉行法會,信徒們會自動的集款放生;
也有由寺方主辦,信徒們發心樂施;
還有成立放生會而定期放生的。
放生是慈悲心行,是功德,據說還能消災益壽,我理當讚歎。
但現今的放生方式,副作用太大,我真不敢贊同。
因為,現在一般的放生,不是見到眾生的生命垂危,心不忍而放生,
讓他平安的生活下去,而是為了功德,定期的、大量的買來放生。
所放的,主要是麻雀等小鳥、小魚、泥鰍、烏龜等動物。
定期的、大量的放生,市場上那有這麼多!所以要事先向市場去定購;
出賣鳥雀、魚等為業的商人,要設法去捉來應付買主。
買了回來,也不問籠子裏、竹簍裏、水桶裏的小鳥們,
懂不懂國語或閩南語,先請法師來為他們歸依,
然後把這些被關了好久的小鳥們,運到山上、水中放生,功德也就完成了。
試問:如你們不放生,這些可憐的小動物,會被捉嗎?
他們的被捕,是為了成就你們的功德,這是什麼功德!
如犯法而被關在監獄中的囚犯,國家舉行大赦,那可說是「德政」。
如為了施行德政,出動軍警,把無辜的民眾,大批捉來禁閉,
然後宣布大赦,讓大家回去,這能說「德政」嗎?
善心的佛弟子,少為自己的功德打算,也該為無辜的麻雀們想想呀!
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聯合報』有一則新聞:
某寺舉行大法會,大量──連不會飛的小鳥也捉來放生。
恰遇寒流來襲,放生的第二天,到處是死傷的小鳥。
一位少年,檢了十幾隻還不會飛的小鳥回去養著,
等他們會飛了,讓他們自由的飛翔天空。
讀了這則報導,我有說不出的感觸。
這位少年,才是真正的放生者,功德無量!
那些自以為放生的,不但沒有功德,還要負起間接殺傷小鳥的罪業!
為了放生而捕捉,使小鳥、小魚們,受到恐怖,不自由,這是功德嗎?
有的定期放生,在一定的水域內放魚,時間久了,漁人們到時會來等著。
等放生者功德圓滿而去,漁人會立刻出來捕捉。
魚兒們被重疊的放在水桶中,時間久了,不大靈活,
當下捕捉,十有六七被捉起來了。
這次可沒有人再來放生,他們的被殺,放生者應負間接的責任!
佛法不只是信仰,不要專為自己著想,迷迷糊糊的造罪業!
以放生為事業的法師、居士!慈悲慈悲吧!(『華雨集第四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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