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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妙雲集中編之四『性空學探源』〉 印順法師 第三章 阿毘曇之空 第一節 總說  第三項 二諦之建立   二諦是佛法所常說的,『雜阿含』就早已有了「第一義」、「世俗」的名字。不過把 它拿來廣泛的應用,似乎是始於說假部。二諦,啟示著法有常識的與特殊的兩類,這是各 家一致的說法。佛法的目的,就是在常識世俗上去體認特殊的 [P120] 勝義。   世俗有勝義空,是大乘二諦的一般意義;但從整個佛法的各方面看,不必都作如此解 。有宗學者,不但世俗。就是勝義也以為要「有」才是諦;如『順正理論』卷五十八說:   「非勝義空可名諦故。」空不能成諦,諦必是實有的,這是在法體實有觀點上說的。 不過,諦是確實不顛倒的意義;有的學派就認為:確實是無的,能夠如實不顛倒的知其無 ,也就是諦,所以空是可以安立為諦的。這種不同的解說,是因對認識論的意見不同所致 。在認識論上,佛弟子們的主張可以分為兩派:一派說:認識的對象必是有的;有對象, 我們才能夠認識。不論是思辨的或直覺的認識,所認識到的必定是有;有時雖也認識到虛 妄不實的,那只是認識的錯誤,不是對象沒有。這近於有宗的見解。另一派以為:對象的 有無,常識還不能決定,須經過理智的推考;推考所得,知道認識的對象,有有的,也有 無的;所以認識到的不必都是有,可以有無的 [P121] 在內。這見解可以引申到空宗。假 使以為認識到的就是有的,問題只在認識是否有錯誤,決非沒有;這是沒有經過批判的獨 斷的有。第二類,在對象上經過一番考察,才斷定它是有是無,這是客觀的批判的有。就 在這認識論的思想不同上,影響到佛教對二諦空有見解的不同。   學派之初,二諦不必在空有上建立。大略說,有以假實為二諦,有以真妄為二諦,有 以理事為二諦的三對。其中的意義,有很多可以相通的,而以真實(真妄二諦)或理性( 理事二諦)為勝義者,最與空相近。   二諦,在學派的許多不同解說中,先拿有部所傳說的談談。他們總括一切法為「有為 法」與「無為法」,而依之建立二諦。『婆沙』卷七十七說有四家的建立二諦,第四家是 自宗主張的理事二諦,這與後來『俱舍』、『順正理』所說的不同,其第一家,如論說:   「有作是說:於四諦中,前二諦是世俗諦,男女行住及瓶衣等世間現見諸世俗事,皆 入苦集二諦中故。後二諦是勝義諦,諸出世間真實功德,皆入滅 [P122] 道二諦中故。」 『順正理論』卷五十八,也說到這種主張。這以一般苦集相生的有漏因果為世俗諦。世 俗,含有變遷的、虛偽的意思。「男女行住及瓶衣等」一切常識所見的世俗事,都是苦、 集二諦法,都是變遷虛偽的,所以名為世俗諦。滅、道二諦,是無漏智所體證的境界,是 「諸出世間」的「真實功德」,故是勝義諦。滅道是真,苦集是妄,所以這二諦是真妄的 二諦;苦集是世間,滅道是出世,所以也就是世出世的二諦。它不是婆沙自宗的主張,與 傳說「俗妄真實」的說出世部思想相近。『異部宗輪論述記』傳說出世部的主張說:   「世間煩惱從顛倒起,此復生業,從業生果;世間諸法既顛倒生,顛倒不實,故世間 法但有假名都無實體。出世之法非顛倒起,道及道果,皆是實有。」苦集從顛倒起,是虛 幻無體的,故是世俗;滅道二諦不從顛倒起,是真實有的,故是勝義,這含有勝義諦是實 有,世俗諦是無體的意思。 [P123]   第二家的主張,如論云:   「復有說者,於四諦中前三諦是世俗諦。……世俗施設滅諦中有,是故滅諦亦名世俗 。唯一道諦是勝義諦,世俗施設此中無故。」這以是否世俗言義施設來分別二諦,所以不 但苦諦集諦是世俗,滅諦經中嘗說它是「如城如宮」,也有世俗施設,還是世俗諦。只有 道諦,「世俗施設此中無故」,才是勝義。『順正理論』卷五十八,也說有三諦世俗、一 諦勝義的二諦論,不過它以是否有為生滅的意義來安立二諦,故說道為世俗,滅為勝義。 如云:有一類言:三是世俗,有為皆是亡失法故。『婆沙』引述的以道為勝義的二諦論, 很有深義。滅諦是依緣起法建立的,就在「此生故彼生」的否定──「此滅故彼滅」上建 立的,它只是世俗雜染因果的否定,不是世俗因果系列外別立的,就是經部也不以他為勝 義。道諦則不同,它是在清淨無漏的另一因果系上建立的。所以阿含在說緣起法則是真是 實之外,又說八聖道支是古仙人道,也是真實的。大眾系在「緣起無為」外又建立道支無 為, [P124] 因為它是與有漏雜染對立的另一系統的因果必然理則。『雜阿含』六三八經 說,舍利弗般涅槃了,其弟子均頭沙彌取舍利回祇園,阿難看見了非常的悲傷,釋尊安慰 他,謂:   「彼舍利弗,持所受戒身涅槃耶?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涅槃耶?阿難白 佛言:不也。」舍利弗涅槃了,只是有漏因果的身心息滅,不是戒、定、慧、解脫、解脫 知見的五分法身也滅無;這啟示了「道是勝義」的思想,也就是後來無漏功德常住的思想 本源。有漏因果可以否定,而戒定慧等無漏因果,究竟清淨,本來常住,不可取消。這思 想,學派中的大眾系,很有所發揮。如傳說是迦旃延創始的說假部,謂「道不可修,道不 可壞」。『宗輪論述記』解釋道:   「一得以去,性相常住,無剎那滅,故不可壞。」道是本有的,常在的,只要經一種 因緣方便,就可以顯發出來,而且顯發後不是剎那歸於滅無的。南傳『論事』第十九品第 三、四章,說大眾系案達羅學派的東 [P125] 山住部,主張「沙門果及道是無為」,以無 漏因的道及無漏果的沙門果,都是常住無為的。這些,與此所說的「道是勝義」的見解相 同,而且還是真常大乘無漏功德本有常住思想的前身。所不同的,後代的真常論者是綜合 了道與滅,不再將滅當作有漏的否定看(經過一切法空的融冶)。這「道是勝義」,是真 實常住,雖只有這片言隻語,缺乏更多的資料,但已足以窺見它與後期真常大乘教的關係 了。他以道諦為中心,成立無漏功德的實有常住,不以一切法空本性寂滅為勝義,與後期 大乘有宗的不以性空為了義,是出發於同樣的意境和要求。   『婆沙』引述以道諦為勝義的二諦論,很有意義,『順正理論』所引述滅為勝義的二 諦論,也很有深意。這家的意思說,有為生滅的可亡失法是世俗諦;苦集與道,雖有染淨 之別,其為無常亡失法,並無不同(後代有四智菩提也是無常生滅的一大主張),所以都 是世俗諦。唯滅諦──灰身泯智的涅槃界,才是無為常住的究竟歸宿,才是勝義;這應是 上座系中「見滅得道」的見解。滅諦,就是擇滅無為,這在有部等認為是實有,經部等認 為非有,雖有諍論,照『順正理論 [P126] 』卷四十七所說的:   「如正法中於涅槃體,雖有謂實謂非實異,而同許彼是常是寂故。」滅諦是雜染不復 現起,常寂而非變動的,實是大家共認的真理。從消極方面引發之,經過經部的「無為無 實」,可以達法法皆空的大乘空宗,以遍一切法的空寂理性為勝義。從積極方面考察之, 它是否定了雜染所開顯的那內在的離言實性,是遍一切一味的妙有真常的空所顯性;經過 經部折衷有義而達大乘唯識學的思想。所以,無論以道為勝義,以滅為勝義,都是很有意 義的。   『婆沙』引述第三家的二諦論,又把世俗擴大,主張四諦都是世俗,因為都是世俗施 設的。不但滅諦有「如宮如城」的施設安立,就是道諦,經中也以沙門、婆羅門稱之,也 用如燈明等形容之。所以四諦都是施設安立的,唯有「法空非我」的理性,才是勝義。論 云:   「四諦皆是世俗諦攝。……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勝義諦,空非我中,諸世俗事絕施 設故。」 [P127] 這與空宗的思想相順。「法空非我」,固可作我空與法空兩種解釋,但 總相觀之,是一切法空。一切有部說四諦各有四種理性──四諦十六行相,「空、非我」 ,只是苦諦「苦、空、無常、無我」四行相之二。其實不必如此,有部自宗也認為唯苦行 相局在苦諦,無常已可通三諦,空無我是可遍通四諦的。所以空無我,是一切法最高級最 普遍的理性,不同其餘通此不通彼有局限性的理性。不但大乘,小乘空宗學者也在事相的 「安立四諦」外,又建立一個空性遍通的「平等四諦」;這也就是阿含法住智之通達四諦 相,與涅槃智之體證遍一切法空寂性的差別。後代以一切法空為究竟了義的大乘,都與這 「法空無我理是勝義諦」的思想有關。向來傳說大眾系的一說部,「說世出世法皆無實體 但有假名」;世法是苦、集二諦,出世法是滅、道二諦,世出世法皆是假名無實,就與四 諦皆是世俗施設的意義一樣。所以這第三家四諦是世俗,法空非我是勝義的二諦論,近於 一說部的主張。   第四、『婆沙』自宗的主張說: [P128] 「評曰:應作是說:四諦皆有世俗勝諦。… …苦諦中有勝義諦者,謂苦、非常、空、非我理(餘三諦例此)。」這說,四諦的事相是 世俗,十六行相的四諦理才是勝義。要通達此理,才能證得聖道。此十六行相(理),是 殊「勝」智慧所觀的特殊境界──「義」,故曰「勝義諦」。這裡要知道,十六行相是共 相,是此法與彼法的共通性;這共通性是不離於差別法,因差別的自相法,而顯出的遍通 的理性。所以這婆沙自宗,與上面第三家意義是很相近的。同以四諦的理性為勝義;所不 同者,第三家說的是最高的普遍理性,婆沙自宗說的是隨事差別的理性。他們同將勝義建 立在聖人的特殊認識上,只因『婆沙』以「四諦漸現觀」得道,故是十六行相隨事差別的 理性;假使他們能夠主張觀一滅諦得道,那必定會與第三家一樣的建立在普遍理性上。   綜上四家,都是以聖人特殊心境的特殊認識為勝義,都是在真妄或事理上安立的二諦 。不過滅為勝義比較理性化(第三家與此相近),道為勝義的比較具體 [P129] 些。此不 同,正如後代圓成實性單是空寂理,與包括波羅蜜等智功德的二者的不同。此二者的融合 ,就近於第一家了。這聖智境界為勝義諦的見解,直到佛元六世紀迦膩色迦王時編集『大 毘婆沙』的法會上,大家還是共同的。『婆沙』雖是有宗思想高揚的極點,但其勝義諦的 思想,還是與空宗的見解相近。不過,後來的有宗變了,大小乘的有宗都變了。這因為大 乘空宗發揚皇厲,危及有宗的存在,使他們不能不改變其二諦論以自固其壁壘。這在『俱 舍』、『順正理論』時代,已成為西北印學者的共同趨勢了。我們且看他們的解說吧!   『順正理論』卷五十八敘述好多種的二諦論,其前二說已見上文。第三說云:   「有言:二諦約教有別:謂諸宣說補特伽羅城園林等相應言教,皆世俗攝。……諸有 宣說蘊處界等相應言教,皆勝義攝。此為詮辨諸法實相,破壞一合有情相等;能詮真理, 故名為諦。」這二諦,就是假名與實相的不同。補特伽羅城園林等假名法是世俗諦,蘊處 界等 [P130] 實相法是勝義諦。蘊等諸法為何可以稱為勝義諦?論說:一、因為他是諸法 的實相;二、他可以破除我見。這二諦,已不是真妄或理事的二諦,已不談聖人體證的境 界了,已漸與後期有部的思想接近了。第四,正理論主敘述自宗的主張說:   「於色諸和合聚破為細分,彼覺便無,名世俗諦,猶如瓶等。……有和合聚,雖破為 多,彼覺非無,猶如水等。若以勝慧析除餘法,彼覺方無,亦世俗諦。……若物異此,名 勝義諦,謂彼物覺,彼破不無,及慧析餘,彼覺仍有,名勝義諦。」『顯宗論』卷二十九 有同樣的文句,『俱舍論』卷二十二也說有這種意思。這從認識的立場,說明所認識的法 ,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假名的,或如軍林瓶衣,在物的本身上分析,就要失其存在。這是 假名法,就是世俗諦。或如水等,經過常識勝慧的分析,也不失其存在的;這一一法的真 實自相,才是勝義諦。自相有的是勝義,假名有的是世俗,這二諦,全在假實的意義上安 立。如是,與「一切法空非我為勝義」者,到此始邈不相及。後代瑜伽者與中觀者諍論的 依他世俗緣起 [P131] 也是勝義有的主張,就是承襲這後起有部學者的思想。古代的二諦 論,都是從真妄或理事上安立的,就是我國從前的毘曇宗,還是說的理事二諦;古代,絕 沒有在庸俗的心境上說勝義諦的,有部正統的迦濕彌羅毘婆沙師也還是如此。這並不是說 假名與自相的分別是後起的;有部主張一切法最後的單元是實相有,一合相是假名有,這 是他們固有的思想,但假名有與實相有並不就是世俗諦與勝義諦。把二者配合起來說,在 婆沙以後。 圖片   上面說的,都是總依有為無為的一切法而安立的二諦。另有些學者,如經部師,則專 在緣生有為法上安立二諦。這思想也很有意義。無為,在佛陀是約一切法的寂滅不生而說 的,它只是一切法的否定;所以唯是一切有為法,才是有的,才可以安立二諦。無為是法 的常寂理性,雖也稱之曰「法」,而實是非有的寂滅。在思想此較純樸的經部師,重視佛 法的根本,所以專在有為法上安立二諦。如『順正理論』卷五十八,敘述上座室利邏多計 云:   「又彼(上座)自說二諦相言:若於多物施設為有,名為世俗;但於一物施設為有, 名為勝義。又細分別所目法時,便失本名,名為世俗;若細分別所目法時,不失本名,名 為勝義。」這還是有宗之流的假實二諦;經部出自有部,所以還是採用有部的假實二諦。 不同的:經部認為無為是有為的否定,沒有實在性的,於是安立二諦時,專談有為的苦、 集、道三諦,如『順正理論』云:   「上座作如是言:三諦皆通世俗勝義。謂一苦諦,假是世俗,所依實物名為 [P133] 勝義。集諦、道諦,例亦應然。」苦集與道,雖有染淨之別,其為有為則無不同;所以三 者的自相有者是勝義諦,假名有者是世俗諦,都可以通於二諦。滅諦呢?論文接著說:   「唯滅諦體不可說故,同諸無記,不可說有。」外道問佛「世間有邊無邊」等的十四 個間題,釋尊都置之不答。為什麼?因外道問的「世間」、「如來」、「命」、「身」, 意許著我我所;佛教根本否認其存在,沒有的法,怎能說其如此如彼,所以「無故不記」 。無為法,在經部看來,只是有為的否定,同十四無記法一樣的根本沒有,連「假有」也 談不上,只是名字安立而已。假實都不可說,所以是二諦所不立的。這思想很近於理事二 諦;理事二諦,或以滅諦為勝義,餘三為世俗;或以法空無我為勝義,四諦為世俗;都將 不可得的空寂理性與一般法相對起來,作另一種看法。現在,經部將滅諦當作空寂理性, 置之有為的勝義世俗以外,其觀點豈不與理事二諦說的相近嗎?   『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二(攝事分,即雜阿含摩怛理迦)也有與這思想類似 [P134] 的一段文。論文在討論初果聖者「見法知法」,所見所知的是什麼法?謂有有為法見與無 為法見的二種;這樣談到了有為的二諦:   「有為法見者,謂如有一於諦依處及諦自性皆如實知。云何名為諦所依處?謂名色及 人天等有情數物。……云何世俗諦?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假想安立我;……又自稱言我眼 見色……乃至如是壽量邊際;……當知此中唯是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說;所有性相作 用差別,名世俗諦。云何勝義諦?謂即於彼諦所依處,有無常性,廣說乃至有緣生性(可 例加「有有為性,有寂滅性」等)。」於名色──蘊處界等有情活動具體法(諦所依處) ,從其和合假聚的我我所園林等、我眼見色等假名法的意義,叫「世俗諦」;從其緣生、 無常、無我、空寂理性的意義,叫「勝義諦」。這二諦,也同經部在有為法上安立的,不 過是理事二諦,不同經部的假實二諦。同時,經部以具體事的假實安立二諦;瑜伽將事上 的假名立為世俗諦,勝義又建立在無常等理性上,各向一邊安立去了,把這事上可[P135] 認為實相的蘊處界等法(名色),置而不談,只叫它做「諦所依處」,為安立二諦所依的 ,本身卻不是二諦(也可說隨二諦攝)。二諦,是約法上的兩種性質分的,法的本身則不 談二諦──這都是有為法見。無為法見者,論云:   「無為法見,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已得二種諦善巧者,由此善巧增上力故,於一切依 等盡涅槃,深見寂靜,其心趨入。」善巧二諦,見一切法寂靜,體悟到涅槃智,叫無為法 見。可以說,有為法見即法住智,無為法見即涅槃智。這在二諦外另立無為法見,說勝義 諦只是有為法的理,此外深入涅槃智的時候,有著一種更深刻更高級的理境在,很可以引 發出三諦的思想。這樣比較考察之下,各家所說的勝義諦,或是世俗法的實在,或是世俗 法的否定,或在世俗法否定之上別有更深刻的建立;它的不同,將要影響到後代勝義空勝 義有的見解的不同。   這種種二諦說,都只是一重二諦。一重二諦,在正理論師是感到困難的。因古代說的 是理事二諦,現在說假實二諦,與之相違;今說是勝義的實相法,多分 [P136] 是事,在 古說中還屬於世俗。經部師曾力予批評,依有部見解,五識都能緣得法的自相;就是意識 ,在現量正確的時候,也能緣得法塵自相;自相有的就是勝義,就應都能見得勝義諦!凡 夫既見到勝義,為何不得解脫呢?經部師反對有部說:凡夫所見是有錯誤,不能盡見實在 的!正理論師的假實二諦,於實相立為勝義,卻不承認見勝義可以證聖,為會通此違,在 卷五十二裡說:勝義諦的實在法中,有自相共相二種:凡夫六識,只能見法自相,須進觀 其共相理性,才能引發聖道,得聖智。這樣與理事二諦貫通一下,才把困難勉強解決了。 因此,單純的假實二諦,是不足以分別凡聖的。到了成實論主訶梨跋摩,他學過有部,學 過大眾部,又採取經部的思想,出入諸家,另成系統,調和各種二諦論,立為二重二諦。 其第一重,如『成實論』卷十一說:   「又佛說二諦:真諦、俗諦。真諦謂色等法及泥洹。(論立色、香、味、觸、心、無 表色、涅槃七種,為一切法的實在單元)。俗諦謂但假名無有自體,如色等因緣成瓶,五 陰因緣成人。」 [P137] 這是假實二諦。色等七種實在單元是勝義,假合的人或柱是假名 的世俗。同經部有部所說的一樣。不過,他又說:常人只見到和集的假相而已,不能見到 實在的勝義;能夠見到七元實在法,已經是滅假名而得無我見的聖者了,這已克服了有部 的困難了。其第二重二諦,如論卷十四說:   「五陰實無,以世諦故有。……第一義者,所謂色空無所有,乃至識空無所有。…… 又見滅諦故,說名得道,故知滅是第一義有,非諸陰也。」五蘊都是無自體的;上面第一 重說的勝義有自相,只是世諦之有,非真勝義。真勝義諦是空無所有的,是四諦中的滅諦 ;要見滅諦理,得了聖道,才是真見勝義。這與有為(苦集道)無為(滅)安立的真妄二 諦論相合。二重二諦,綜合了假實、真妄兩對二諦,採取經部之說而超越之,更與大眾系 的思想貫通,安立第二重。二重之中,五蘊諸法說是實有單元,今又說是俗有真空。滅諦 (泥洹),說是勝義有,又說是空無所有,不相矛盾嗎?不,這二重是約不同的立場、不 同的見地說的;在較初步的認識上(以法心滅假名心),可有一種勝義與世俗;在更 [P138] 進一步的階段上(以空心滅法心),可以又得另一種見解。他把諸家之說,貫串 在一個歷程上。在聲聞佛教裡,『成實論』是一個綜合諸家而很出色的思想。   聲聞教中,在法上安立的二諦,總不出上述的幾種。不過,另有一種約慧安立的。所 取境,必有能取的智;智不同,也影響到境;所以可以依智來安立二諦。如『分別緣起初 勝法門經』說:   「若法住智所行境界,是世俗諦。若自內證最勝義智所行境界、非安立智所行境界, 名勝義諦。」又『俱舍論』卷二十二引證經部先軌範師所說的二諦論,也是約智安立的。 如云:   「如出世智,及此後得世間正智所取諸法,名勝義諦;如此餘智所取諸法,名世俗諦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屬於聲聞藏,但不是四阿含所有的;應是西北方聲聞學者綜 合各種思想的作品,與經部近。先代軌範師,是以經部而折衷毘曇的學者。 [P139] 所以 ,二者都屬於西北印一切有系的思想,但見解上也略有不同。『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以 為凡是法住智所緣的,都是世俗諦;不但一切差別事相,就是通達緣起的普遍理則,也還 是世俗諦。不問所通達的是理是事,只要是安立名相的法住智所緣,皆屬世俗;非安立的 涅槃智,所緣的內證離言法性,才是勝義。這是綜貫理事與真妄的二種二諦。這二諦,都 是聖者境界,涅槃智境固無論了,法住智最少也須具聞思慧才能得到,絕非常人可了。不 過在賢聖智境的知解與證會的不同,分為二諦;可名曰離言依言或安立非安立的二諦。先 軌範師,以出世無漏根本智與後得智所緣的都是勝義,包括了聖者所通達的理和事。凡夫 與聖者俗智所緣的,叫做世俗。如是,勝義諦被擴大,世俗諦被降低了。這是二者的不同 。聖者不但通達勝義理性,由根本聖智所引發以通達安立名相的世俗智,也是與凡夫不同 的。反之,聖者也有有漏心心所,它的緣境也有與凡夫共同的。依聖者的智境而貫徹到凡 聖同異點上,就如先軌範師所說。『分別緣起經』,卻是專從賢聖智境著眼,這無怪有此 不同了。 [P140] 從上面種種所說的看來,二諦不出假實、真妄、理事三對,或加安立非 安立一對。我們瞭解了二諦論的種種不同,對唯識學者四重二諦的思想淵源,與其組織力 之偉大,當可幫助理解不少。 第二節 實相與假名  第一項 有如實知有‧無如實知無   「假名與實相」,名義的範圍通得很廣;現在所要說明的,指一切有部所謂的「假名 有」與「自相有」(實相),即一切學派在世俗法上的假實分別。至於勝義空有問題,留 待下面再說。   這一項為什麼叫「有如實知有、無如實知無」呢?記得初學佛時,讀到這兩句,不知 究作何解?有的,如實了知其有;無的,如實了知其無──這是一解。但又可將每句第一 個字的「有」「無」,作有沒有解:只有「如實知有」,沒有 [P141] 什麼「如實知無」 的。同樣的字句,作兩面的解釋都說得通,但意義卻大大的不同了。後來,多讀些經論, 才知道這正是佛法諍論的根本問題。   這兩句話,學派佛教裡都是在討論三世有無的時候說到,是諍論認識論上的知有或知 無。詳細的辨說,可讀『順正理論』卷十九、卷五十,『成實論』卷二,『俱舍論』卷二 十等。現在只從這些理論中抽出一些重要的觀念談談,不去詳引了。上面曾說過,因認識 論的不同,可以影響到二諦論等一切的不同。學派佛教對於認識對象的有無,有兩種見解 。第一派,如薩婆多部等,說「有」,就是以「可認識」為定義,如『順正理論』卷五十 云:   「為境生覺,是真有相。」這是說,只要為心識的所緣,能夠生起認識覺了的,其所 認識到的,決定有真實相存在。『成實論』卷二也說:   「知所行處,名曰有相。」   所認識的必定是有,其理由,有部各論典裡都說到,現在總括為四點來說。 [P142] 一、知必有所知──凡是有認識活動,必定有所認識的對象,這對象必定是實在的,不然 就不成其為認識。所謂識生必有所緣相是。二、待緣方有知──認識的生起必有所緣的對 象,也是「緣」的一種(所緣緣)。有所緣對象,才能生起認識;所緣對象,既具足引發 認識作用的力量,可見是實有的。三、待緣知有異──認識到的青與紅的不同,必是所認 識對象「有」得不同;有的才可以分別差異,無的如何可說有差別呢?因「有」之種種不 同,故生起種種不同的認識,可見對象是有的。四、境有乃起疑──認識時有疑惑;必定 是在有上沒有認識清楚;沒有的決定不會起疑。如在光線不足的環境下,必定要有一條實 在的盤繩,認識不清楚,才會生起是繩是蛇的疑惑;沒有繩,蛇的疑惑根本就無從生起。 由這種種理由,所以『成實論』卷二下個論斷說:   「若知則不無,若無則不知。」   第二派,像經部師,有著另一種思想,以為認識到的對象,不必盡皆是有,可以有, 也可以無。這思想,很早就存在了,因這是在討論過未有無時提出的, [P143] 而過未有 無之諍,在最初根本上座、大眾二部分化時就發生了的。認識對象之有無,是佛教的根本 問題。不過,詳細的諍辨,要到出自一切有系而力反一切有思想的經部譬喻師,才重視這 一論題。『大毘婆沙論』卷四十四敘他的計執云:   「譬喻者作如是說:若緣幻事,犍達縛城、及旋火輪、鹿愛等智,皆緣無境。」知識 可以緣到幻事、乾城等,可見所識的可以通於無;對象雖無,還是可以成為認識。所以他 主張的「無」,與有部的定義不同,「無」,不是什麼也沒有。所認識可通於無,其理由 ,概括論之,可有兩點。一、無而見有──本來沒有的,我們可以似乎見有;如旋火輪, 本來沒有輪,只是一枝香,可是在迅速的旋轉下,可成為一種輪的形狀,可見所認識的不 盡是有。「舟行岸移,雲駛月運」等,也是此類。二、知其為無──如問:此處有物嗎? 答:無。能夠知道此處無物而答之,必是認識上已認識到「沒有」。譬喻師就用這兩種理 由成立其「識可緣無」的理論。不過,不是說一切所認識的都無;是說,所認識到的,固 然有「有的 [P144] 」,而也有「無的」,不必固執謂一切所知皆是有。這樣,『成實論 』卷二結論說:   「識法,有則知有,無則知無。」這就是學派佛教兩種認識論的基本見解與其理由。   經部「識可緣無」的主張,對有部成立所緣必有的四種理由,必須為之解釋,才可以 成立自己。總括有部「知必有所知」「待緣方有知」「待緣知有異」的前三理由,答覆一 句說:緣無可以知。這可以由兩點來成立:一、無緣而知,沒有所緣,還是可以認識,如 『成實論』卷二說:   「諸法實相,離諸相故,不名為緣。」諸法的實相,一切不可得,對它的認識,就是 沒有所緣相的。涅槃,經部師認為就是無相界,不能說它如此如彼;那麼,證會這涅槃的 智慧,就是無所緣相了。所以,沒有所緣的對象,還是可以有知──認識的。這見解,有 部當然不承認,因為他們說涅槃的擇滅無為,是別有實體的,還是有所緣而知。不過在經 部的體 [P145] 系下是很重要的見解,而且是後來一般大乘共同重視的見解。一切法不可 得、絕無能所自性的大乘空宗不必說了,就是大乘有宗的唯識家,也都認為所取相只是心 識上浮現的影像,不是實在的。二、所緣無實,有部他們以為緣無即不成為緣,所以是不 能緣假名法的。但在經部師則認為假名無實的法,是可以作所緣而生起認識的。『順正理 論』卷十九敘計云:   「都無所緣;……非唯緣有。」這意思說,雖然有所緣相,但不必盡是實有的;假名 不實的法,還是可以作所緣而生認識的;如旋火輪的輪相,認識的所緣上有,但除了一枝 香而外,是沒有輪的實體的;輪體雖無,還是可以作所緣而生起輪的認識。所以「緣無可 以知」。其次,答覆有部第四「境有乃起疑」的理由,如『成實論』卷二說:   「若疑為有為無,則有無緣知也。」正懷疑的時候,對所緣還沒有確定它是有是無, 所以正可由心上的疑有疑無,證明對象可有可無,不見得全是有的,故心是可以緣無的。 有部說,能夠起疑,可 [P146] 見境有;現在說,能夠疑無,可見境可以無;正是針鋒相 對的結論。   許「識可緣無」的經部師等,在解釋了有部他們成立「所緣必有」的理由以後,可以 反難有部說:「非有」的法,內心如實認識其非有,這在我們肯定必有無緣之知者看,「 非有」就是我們的所知,不成問題;你們以為所緣必有,這「非有之知」的所緣究竟是什 麼呢?如『順正理論』第五十卷舉經部師(上座)的問難云:又於「非有」,了知為無, 此覺以何為所緣境﹖又若緣聲先非有者,此能緣覺為何所緣?又『俱舍論』卷二十也舉過 經部師同樣的抨擊。『瑜伽師地論』第六卷,在批評十六種異計中,那「以可知故」的理 由成立過未世有的異計時,對這有著較詳細的評破。如云:   「此取無(之)覺,為作有行、為作無行?若作有行,取無之覺而作有行,不應道理 。若作無行者,……,為緣有事轉、為緣無事轉?若緣有事轉者 [P147] ,無行之覺緣有 事轉,不應道理。若緣無事轉者,無緣無覺,不應道理。」這設雙關問道:認識是沒有的 這種認識,心上起的是有的行相、還是無的行相?取無之覺而起有的行相,當然說不通, 所以是起無的行相的。進而追問道:心上所起無的行相,所緣的對象是有是無呢?行相所 緣不應相違,「無行之覺緣有事轉,不應道理」。所緣是無,那麼,應該是有「緣無」的 認識了。這由行相所緣兩步次第設雙關問難,逼使對方承認有緣無的認識。又,『瑜伽』 卷五十二也有成立緣無認識的五個理由,如云:   「無性,非有為攝,非無為攝。」「無性」、「無我」等這些否定有的認識,其所緣 的對象,既不能說是有為法攝,因為他是有為的否定;又不能說是無為法攝,因為這還不 是親切體認到無為理性;而除了有為、無為之外,又再沒有第三類法,可見這認識是緣無 的認識。上述的種種認識,各方推察其所緣對象,都是假名不實或全無其法的,但事實上 卻又可以生起認識來;這在認定所緣必有的有部師,是很難答覆的問題。 [P148]   有部雖然以為所緣必有,但對錯亂認識的不實,還是不能否認。因如「火輪」、「二 月」等錯亂境相,一定要說是實有,是違反常識世間的。所以,在這上面,亦須指出其錯 誤,確是無實而錯見為有的。不過有部以為「假必依實」,不能憑空的假;認識行相儘管 是顛倒錯誤,錯誤的內在,還是依據一個實有法而現起的。如見第二月的認識,在經部師 等,以為這所緣是無的。『順正理論』卷五十則說:五識緣得的,全是法的自相,他是不 會錯的,所以眼識上並沒有見到二月;只因眼有眩翳等的病態,發識不明,生起錯覺,由 第六意識分別它以為是二月。同時,第二月依實在的第一月生起的,在假依於實的見解下 ,認識儘管錯誤,所緣還是有的。如論中這樣說:   「謂眼識生,但見一月;由根變異,發識不明,迷亂覺生,謂有多月。非謂此覺緣非 有生,即以月輪為所緣境。」有部對於認識與對象不相符的事實,大概是用兩種理由來解 說:一是心想顛倒,將無實的認為實在。一是心的勝解力造成的,如修不淨觀或十遍處定 ,依少分青 [P149] 相,可以遍觀到四維上下都全是青相;這當然與事實不符,但不是錯 亂顛倒,也不全是出於內心的虛構,它還是有其對象上少分青的一點根據,只由勝解力把 它擴大而巳。遍青,是依少分青而生起的;所以認識與對象的不符儘可承認,卻不是沒有 對象。這是有部的一種答覆。同時,他們對經部師及『瑜伽論』「知無」認識以什麼為所 緣的責難,也有其答覆。『成實論』謂「見相違相故」;『順正理論』有著更明白的解說 ,如云:   「此緣「遮有能詮」而生,非即以無為所緣境。……於非有能詮名言,若了覺生,便 作無解,是故此覺非緣無生。」「知無」的認識,是以「遮有能詮」──屬於不相應行的 「名身」為所緣而生起的。有部認為不相應行法還是實有體性,所以這知無的認識還是實 有所緣對象的。在這裡,有部達到了徹底的實在論,不但肯定面的法是實在的,就是否定 面的法,如「非得」以及這裡所謂的「遮有能詮」等,也都許其實有自體。西洋哲學中的 新實在論,也有主張有的是實在,非有的也是實在的思想,與有部很接近。 [P150] 這有 部的思想,是在論辨中漸次發展周密的;最初認為識緣自相為有,火輪等錯覺為無;後來 在經部師的責難下,又進一步說明否認的實有能詮「名」為所緣境,而貫徹其所緣必有的 主張。不過,在經部等看來,「知無」的無,直接就是對象的無,無就是無,所見非實的 ,不容執以為有,所以『俱舍論』說:   「若謂即緣彼名為境,是則應撥彼名為無。」   無的,能否認識得到,是學派中很重要的諍論。如經部等容許知無的,確是空義開展 的重要理論。研究其根本差別所在,是對「有」的看法不同。所緣有宗說有就是存在,是 獨斷的;所緣無宗則是批判的,認為對象的「有」,認識時並不能了解,須經過一番判斷 的。如『成實論』卷二說:   「是識但能識塵,不辨有無。」   所緣有宗的成立其有,不單在所緣相上,必定推到所緣相所依託的法上去。他由存在 的觀點出發,不以所緣為對象,由所緣而推其內在所依的實體。所緣無宗,則專在認識所 緣上判斷,無的則如實說它是無。是不是專在所緣上判斷有無 [P151] ,是二者很重要的 一個差異點;後代大乘空有之諍,問題也還在此。   又,有宗推論到所緣相內在所依的實在,但錯亂覺的,還是認為是無。如「我我所覺 」的所緣,承認是無而須破除的;那麼,這錯誤的認識、知無的認識等,都必須歸結到心 的行相上去。錯亂之無,是內心錯誤造成的,不是外境不實。有部他們說夢境是有的,如 夢見一個人頭上生角,這當然是錯誤是不會有的;但各別的人頭與角,是實有的。綜合的 錯誤,是內心造成的,還是有他各別的實在所依。所以一切有部,正面看他是在盡力發揮 其實在論;從另一面看,他是個心理主義者,在錯亂行相範圍的擴大發展之下,它可以走 到唯心論的境域裡去。反之,容有知無者,對象之無確實是無,錯誤不必建立在內心行相 上,幻妄的所緣相本身,非有現有的,不必安立在心或名上,對象當體就可安立,所以不 必走上唯心。大小空有的思想,在錯綜的交流著。 http://www.yinshun.org.tw/books/07/yinshun07-07.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