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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妙雲集中編之四『性空學探源』〉 印順法師 第三章 阿毘曇之空 第二節 實相與假名   第三項 法體假實   第一目 過現未來   說明過現未來三世有無的問題,須先知道佛法中對於時間與法的關係,最初有著兩派 主張。從後代一切大小學派看來,時間是依法之流動建立的,離法之外,並沒有時間的別 體單獨存在。但是古代的分別論者及譬喻論師曾有過時間別有實體的主張。如『婆沙』卷 七十六及一百三十五說:   「譬喻者分別論師彼作是說:世體是常,行是無常。行行世時,如器中果從此器出轉 入彼器。……為止彼意,顯世與行,體無差別。」他們主張時間(世體)是常住的,固定 的。諸法(行)是無常的,流動的。諸法的流動,是在固定的時間中流動著,如像果子的 從這盤子(未來)到那盤子(現在)的情形一樣。西洋哲學中也有著相同的思想,他們說 ,時間是個架子,宇宙萬有的活動就是在時間架子中活動。這種思想,後代的佛法中是沒 有了,大家都 [P184] 把時間放在分位假立的不相應行裡,不會認為有實在體。我們現在 討論過現未來的有無問題,是討論法的有無,不是討論時間本身的有無。   最初主張過未無體的是大眾系,接著是上座分別說系,後來一切有系的經部師也採用 了。主張三世實有的為說一切有部、犢子本末五部、化地末計,及案達羅學派。思想上主 要的是過未無與三世有的兩大陣營(雖然也有其他小派)。兩家的諍辨,相當的熱烈,詳 見『成實論』二世有無品,『俱舍論』卷二十,『順正理論』卷五十、卷五十二等。   時間本是很難了解的問題。對於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有兩種觀念。一種從過去看到 現在,看到未來,如我們常人一樣,這是相續論。另一種則從未來看到現在、到過去;不 是在相續相上說明,而是從一一法的剎那上說的。剎那與相續,本是時間的兩面。時間, 一面是不斷長流的相續相,一面在相續流中也可以分析為年月日等階段,分析到最微細的 單位,就是剎那。時間,本就含有相續性與可分性的兩面。在法的剎那單位上,考慮其未 生以前是如何,是否有所存在?滅 [P185] 了以後又如何,仍然存在沒有?對未生已滅之 有與無,各有所側重,於是學派中就有了過未無體與三世實有的兩大陣營。   且先一說有部的三世實有論。在有部基本的假實分別中,相續是無自相的假和合用; 要說有實體,則必是在最短時間的剎那上安立的。進一步探討這剎那法未生之前、已滅之 後是否存在呢?有部的答覆是實有存在的,只是缺乏作用而已。這是他著名的三世實有論 。本來,釋尊說法,是三世平等觀的,並不曾強調現在;教誡弟子們不要愛取執著,則說 三世都不要愛取;不要「顧戀過去,欣求未來,耽著現在」,是根本聖典中處處可見的文 句,這充分表現了三世平等的思想。所以,三世實有,或許還是接近如來本教的,在原則 上是可以接受的。薩婆多部的學者,直承這個思想而加以理論的考察,避棄了相續關係, 在剎那上建立起肯定的三世實有論。其理由,可以歸納為三點來說明:   一、有當果故:有部學者在因果論上考察,有如是因必有如是果,現在法剎那過去, 不能說就沒有了;沒有,怎樣可以感果呢?經上曾說,過去滅壞而非即 [P186] 無。所以 ,過去法是應該有的。過去既有,未來自也可以例推是有。二、必有境故:有部以為認識 是要有實在對象的;那麼,過去與未來的法,都是可以認識到的,必定是有實在性的。這 是從認識論上考察而建立的,後代側重這認識論上的理由,但這卻不是三世實有論的出發 點,因果論的考察才是更基本的。這二種理由,詳見『俱舍論』卷二十,現在不去詳引了 。三、自性有故:『瑜伽師地論』卷六破十六種異計,其第三種為實有去來論,是意指薩 婆多部在內的。論中敘其去來實有的理由云:   「若法自相安住,此法真實是有;此若未來無者,爾時應未受相。此若過去無者,爾 時應失自相。若如是者,諸法自相應不成就,由此道理,亦非真實。」有部的意思說,凡 是有自相安住的法,則是真實有的;凡實有的法,必定是自相安立的;自相安立的,就應 該能夠獨立存在,必非由於某些因緣的和合而有,因緣的離散便無。所以只要是自相安立 的法,則不但現在是有,未來過去也還是有 [P187] 的,至於從未來到現在「本無今有」 的生,與從現在到過去「有已還無」的滅,這生滅現象,只是和合相續的假像;那一一法 的自相真實有,是沒有這有無生滅的現象的。所以他雖安立三世,而認為諸法在三世中是 平等皆有的。雖有這三種理由,總其主要點,一面在時間上側重到剎那單位上,一面在考 慮過未因果的建立;於是堅樹他的三世實有論。   實有存在的都是法法恆住自相,沒有「本無今有有已還無」的三世可說。然則如何建 立三世的差別呢?『俱舍論』中雖敘有四家之說,但大體上都不許實法上有「本無今有」 之生,「有已還無」之滅;生滅只是世俗假名,非勝義有;三世差別都是在法的作用,法 的相續流布上建立的。同時,假必依實,用不離體,作用還是有其真實;所以也不同三世 假有論者的說法。『順正理論』卷五十二、『顯宗論』卷二十六云:   「約作用立三世有異:謂一切行作用未有,名為未來;有作用時名為現在;作用已滅 名為過去;非體有殊。此作用名為何所目,目有為法引果功能, [P188] 即餘性生時,能 為因性義。」在『婆沙』裡並未分辨功能與作用的不同。不過,為了要說明過去未來法非 毫無作用,但又與現在法的作用不同,故別為二:一、在種種因緣和合下發現的引生自果 的力量叫作用,唯屬現在的。二、其他種種引生他法的力量叫功能,通於過未。如是,依 此作用的未生名未來,正生名現在,巳滅名過去,建立起三世的差別;而真實的法體,則 仍舊是恆住自性三世一如的。在這裡,假使有人詰問他法體與作用的關係如何?是一呢還 是異呢?正理論主歸結到不一不異;如卷五十二中說:我許作用是法差別,而不可言與法 體異。……法體雖住,而遇別緣或法爾力,於法體上差別用起,本無今有,有已還無,法 體如前自相恆住。……體相無異,諸法性類非無差別,體相性類非一非異。   在三世假實的諍辨,古代有一種很特殊的思想值得注意。如『婆沙』卷十三說: [P189] 「有說過去未來無實體性;現在雖有,而是無為。」這是一家過未無體論者,只 許現在有;但又不同經部的現在有為法有,而主張現在法是無為的。『異部宗輪論』裡說 大眾分別說系主張「現在無為是有」,平常總解釋為現在法與無為法是有。除此,漢地所 傳、錫蘭所傳的聲聞學派中,都未聞此說。若照『婆沙』看來,『宗輪論』文應解釋作現 在法就是無為,而且是實有的。只因資料缺乏,不能詳為考訂。不過,這思想在後代大乘 裡是充滿了的;一切法是念念恆住如如不動,沒有過未差別,就在當下把握。至於我們平 常感覺到的從未來到現在,從現在到過去的無常生滅,只是法的假相,不是真實。這思想 或是大眾系的;它比過未無而現在有為派,更能接近有部的見解。有部說:一切法三世恆 住,只在作用上分別過現未;此一派說:凡是實在的,都在當下法體恆存,根本沒有三世 差別,不用談過未。這二者的出入很有限;只是一者側重在不離體的作用上立三世,一者 直從恆住的法體上立現在,揚棄了假名虛妄的過未(有如有部法體的恆住)。根本大眾部 二世無的思想,在現存的文獻中不見詳載[P190],故這雖是片文隻語,也是值得注意的。   此外,平常說的二世無體的學派,可以經部師為代表。經部出自有部,而採用了大眾 分別說系的見解,可說是二者折衷的學派。他主張過未無體,同於大眾分別說,但又不同 大眾系的現在是無為;現在有體而是有為的思想,還是立本於上座系的。經部師認為有部 的法體恆住三世實有,無法安立三世差別。雖然有部拿作用的本無今有有已還無來解說, 但法體與作用的關係是一是異呢?若如有部所說用不離體,作用就應如法體一樣早已存在 於未來,仍然繼續於過去,恆常起用才對。三世實有論者的三世差別是永遠無法說清的; 要建立三世的差別,就得承認有「本無今有有已還無」的事實。同時,如三世恆有,佛教 「諸行無常」的基本命題就被否決了;因為,無常必然是生滅變易的。有部的三世法體恆 住,從體上說是生滅不變易的。所以『俱舍論』卷二十,有一偈頌譏笑有部主張的矛盾, 簡直和自在天能作說一樣的可笑。如云:   「許法體恆有,而說性非常,性體復無別,此真自在作。 」[P191] 過去未來不同現 在一樣的實在性,這是常識的事實。但也不能一概抹殺,它與龜毛兔角的絕無其事者不同 ,應有它的意義。『俱舍』卷二十說:   「但據曾當因果二性,非體實有。」這是說:約曾當因果的意義,說明過去與未來。 經部認為因果性的相續諸行是真實的;凡是相續諸行的存在,必有所從來,於是推定能感 現在法的因,說為過去。同時,現在法中應有生起後法的可能性存在(不然世界人類就要 絕滅,不能維持相續下去),就約這現在法的能生功能性,說為未來。過去與未來,都是 約現在相續諸行從前因引發,能引生後果的功能性而說明安立的,所以「體非實有」。不 過,這樣的安立三世,也是有著困難:現在的心法有了別作用,色法有變礙作用,這存在 於現在的過未功能性,是否能夠生起了別用變礙用呢?能夠生起作用,則與現在法沒有差 別;不能生起作用,就不能知道它是色是心,也不能說它是色是心;沒有作用,即無法證 明它的存在。有部的過未有體而無作用,在「體用一異」的徵難下,感到困難;經部的過 未無體而功能存在,這功能無了別等實 [P192] 際作用,在對方的徵難下還是感到困難。 有部安立三世差別的作用,與法體的關係是「非一非異」;經部安立三世差別的功能性, 與相續諸行的關係,也是「不一不異」。如『順正理論』敘經部計云(卷五十二):   「於相續住,雖前後念法相不殊,外緣亦同,而前後異。……法相續時,剎那剎那自 相差別,本無今有,有已還無。」經部的非一非異,不等於有部體用的非一非異嗎?所以 經部的思想,有部有對他很不滿的一點:過未無體,則從未來到現在,從現在入過去,就 是「從假而實,從實而假」,這簡直不成道理。如順正理論主(卷五十)難云:   「又未曾見前後位中假轉為實,實為假故。……去來今世,前後位殊,如何可言去來 二世體唯是假依現在立?」後代經部師,如上座的「隨界」,世親的種子等,都說非離現 在相續有別體,而說是假有的;這在大乘唯識學裡就是種子假有的思想。總之,經部的三 世思想,一面過未無體,現在實有又是流變不息的,不同大眾系的現在無為實有,一面重 [P193] 在諸行的相續(約現在假立過未,即是從相續上說的),不同薩婆多部的重在諸 法的剎那。有部與經部的分岐,就在剎那與相續的各有側重;因之,在小乘中就有以有部 為主而分為三世實有與過未無體的兩派。   最後,一談折衷的飲光部(屬分別說系)。他說現在法有;過未法呢?南傳『論事』 第一品中說他主張:   「過未法一分是有。」這是說:過去法未來法,不同有部那樣的全是有,也不同經部 師的全無,其中都有一分是有。但漢譯『大毘婆沙論』卷十九,只說它計過去一分是有, 沒有說到未來。如云:   「有執:諸異熟因,果若未熟其體恆有;彼果熟已,其體便壞:如飲光部。彼作是說 :猶如種子,芽若未生,其體恆有;芽生便壞。」這是在建立業感因果時說的。過去已造 的業,在沒有感果以前,不能說完全沒有;若沒有,能力完全不存在,如何感取現在或未 來的果報呢?不過感果之後是要 [P194] 取消的;「有受盡相」的,受盡以後當然沒有。 這與有部經部都不同:有部的三世實有,業力感果後仍是存在的。經部以為業力都是熏集 在現在的,不會有實在的過去。中國所傳說的都只說到飲光部的過去一分是有,南傳的未 來也有一分實有,不知作何解釋。  第二目 蘊處界   蘊、處、界是釋尊分析說明有情的三種法門。在根本聖典上看,不但沒有說它假的, 反而說是「一切有」;因為蘊、處、界都是現前有情的具體事實,所以,如薩婆多部的解 釋為一切皆有,不分別此實彼假,可說是直承於佛說的。不過從另一方面看,如在蘊、處 、界的名稱含義,加以理論的考察,卻又很可引生其他的思想,而並不違反佛說的。這, 大致有三派。   第一,說唯十二處是實有,如『順正理』卷五十一、『顯宗』卷二十六云:   「剎那論者,唯說有現一剎那中十二處體。」這見解是根據根本聖典的,佛說「一切 有」,確是約十二處說的。『正理論』中 [P195] 叫他做「剎那論者」,可知是過未無體 派的一種主張。他為什麼說蘊與界非實有呢?論中沒有解釋。不過,蘊的非有,可以經部 等的主張例知。只是界的非有,不得其詳;或許如蘊的積聚故假,將「界」作種類解釋, 故說是假。為什麼唯說處是實在呢?佛說十二處為一切有,處是依有情存在的內外關係上 安立的,是說明有情最重要的法門。   第二,經部師主張唯界是實,蘊處為假。『順正理論』卷五十八敘其計云:   「蘊唯世俗,所依實物方是勝義。處亦如是。界唯勝義。」蘊與處的非實,必須分別 說明。一、蘊是積聚義,是總略性的類名;如經中說的有十一種色,總略名之曰色蘊。蘊 是和合積聚的,所以是假。『俱舍』卷一即曾說到此義。如云:   「蘊應假有,多實積集共所成故,如聚,如我。」有部為什麼把積聚性的蘊也說是實 在的呢?『俱舍』卷一(順正理論也同有此解)載著他的解說,蘊是「聚義」,是「聚之 義」,是以一一實法為體性的積聚, [P196] 從法體上說,還是實有。他的觀點注重在聚 中的一一法,忽視了總聚的本身。有部師的意思,蘊之「聚義」,並不是說聚,而是說一 一法;如說「人類」如何如何,並不是離開一個個的人說明另有類性,即是從人類的共同 性,說一個個人如何如何。經部師以為:既是總聚,就該是假;正因為不是離開個別的人 有「人類」,可見「人類」一名是假。二、經部又以十二處為假有,這在上面曾經說過。 有部以為:處是「生長門義」,有作用,能生於法,應該是實有的。至於經部的主張,如 『順正理論』卷四說:   「如盲,一一各住無見色用,眾盲和集見用亦無。如是極微一一各住無依緣用,眾多 和集,此用亦無。故處是假,唯界是實。」思想的分歧,在二者對於作用的見解不同。有 部說:根境和合生識,雖沒有作者士夫,但在和合關係中,不能說沒有根境的自體作用; 如眼識生起見色,雖另須光線等緣,但見色不能不說是眼根的作用;見它是青,而知道不 是黃赤白,這也不能不說是境的作用;所以雖是和合,仍是一一法的自體作用。『順正理 論』卷 [P197] 七有一段文,正是說明這見解:   「謂有為法雖等緣生,而不失於自定相用。……眼色及眼識等,雖從緣生,而必應有 種種差別決定相用。由此差別決定相用,眼唯名眼,非色非識……。」經部的主張不然。 這些作用,只是因果和合的,不能割裂開說,某用屬於某法,而一一法有一一法的作用。 此如『俱舍』卷二所說:   「經部諸師有作是說:如何共聚掣虛空?眼色等緣生於眼識,此等於見孰為能所?唯 法因果,實無作用,為順世情,假興言說,眼名能見,識名能了。」經部師認為作用是假 有的,眼見色、識了境等,只是在因緣和合下,依世情假安立的言說。否則,你說眼根本 身就具有見色的作用,那就應不待因緣,常見不息。既待因緣才能見色,可見「見色」的 作用並不是眼根自體所已完成的。這如『正理』卷二十六所說的: [P198] 「彼上座言: 契經中說識是了者,此非勝義,是世俗說。若是了者,是識亦應說為非識,謂若能了說名 為識,不能了時應成非識。」這思想很接近大乘空宗,龍樹提婆的破根自性,也是用的這 種論式。根境和合發識,在原則上是大小共許的;不過,有部計此發識的作用為實有,他 以法體為中心觀點,攝用歸體,一一法有他自體各別的作用,所以用是實有。經部的否定 作用之實在,即是否定的這種自性用。如是,內外六處皆非實有,只有那因果性的十八界 才是實有了。   本來,十二處是假的主張,並不是經部首倡的。大眾系中的說假部,早就作如是說了 ;如『異部宗輪論』說說假部主張「十二處非真實」。同時又說它主張苦蘊不實,如云:   「謂苦非蘊。……諸行相待展轉和合假名為苦,無士夫用。」苦蘊是展轉和合的諸行 聚,故是假有。這也有著蘊是假有(積聚假)的思想。所以經部蘊與處的非實,都可以在 大眾說假部中找到根據。它從薩婆多部分出後,[P199]是很強化的採用了大眾系的思想。   第三,俱舍論主的主張。俱舍論主出入於有部經部之間,倡說唯蘊是假,處界是實。 蘊的積聚假,界的因果真實,都同經部。至於十二處,他認為和合相雖是假的,處的一一 極微還有作用。論中卷一說:   「多積聚中一一極微有因用故。」因此,處是實有的。這思想接近於有部。   綜合觀察一下:蘊處界假實中,最重要的是十二處的假有,它給後代的影響最大。五 蘊的假有,只在它的類聚上說明;十二處非實,是直接在根境的法體作用給予否定;依此 而廣為發揮,可以達到所知的一切法空。有部的說一切實有,是從機械分析中去辨認真實 ;後來,佛弟子們漸漸了解到各別的一一法是不能建立因果相續的,機械的單元,無法說 明彼此的因果關係;要建立要說明,就必須在和合上,於是漸漸向假有無實的路上進展, 終於達到大乘的一切空宗。而薩婆多部一一法的單獨性,不能成為佛教界的共同傾向。不 過有部的說法,如某法與 [P200] 某法有特殊關係等。其意義還是值得注意,不然,因果 將會成為一團混沌。   假實法的問題還很多。色法、心法、不相應行法的假實,這裡不想去談它。無為法的 假實,到下面討論理性問題時再說。  第四項 從法相到名言分別   初期佛法,總標一「法」字;法的本義是「持」,即是有一種特性,與其他的不同。 所以法的說明,就以此種種相為本,故『瑜伽論』說:「依相立法」。相,可說是現象, 可說是表示;如什麼相都沒有,我們也就不能知道它是法了。表現出來的種種法相,有自 相、共相、因相、果相等。在佛法發展史上的阿毘達磨者,就是「分別法相」;它是佛弟 子對世間有情無情一切諸法,觀察種種相以安立佛法體系(這是偏於事相的法,僅是法的 一分)。這樣的法相,本偏重現象,然也要進求諸法的真實,所以阿毘達磨論師們總要探 求諸法的實體,於是就在相上面分別假實體用,說相中有的有真實自相,有的沒有;有自 相的也叫有實相 [P201] ,有這自相才能有作用。這是發展的一種傾向。   探求真實,反面即顯出虛假;所以,與此傾向同時,另一種傾向,即向名與分別兩方 面發展。相是特性的存在;我們能了知於相的,即全賴名與分別。名與相(此亦可曰「義 」)是能詮所詮的關係;分別與相,是能知(別)所知的關係。一切相中,有不是「自相 有」、「實相有」的存在,發展到極點,即一切一切,只是假名或分別,走到與自相實有 相反的另一角度。   先說假名義。我,根本聖典中說是「但有假名,但有作用,但有憶念」;這是說:「 我」只是名言的,心想的,實體不可得。這是最初開展的假有論。在注重實有的學派── 薩婆多部看來,實有法並不是非名言分別的,而是說名是表顯於義的,名言所詮的那確實 相符的對象性(義),就是實在勝義有。這表詮得不顛倒的名言做叫世俗有。這兩者,本 不是隔別的,都是有。另有一種沒有所詮的名,如說「無」,並沒有「無」的實在對象為 所詮,只在心想現前立名的,這才是畢竟無。在實有家看來,名若能無倒顯義,名與義都 是有的。不過,佛法常把 [P202] 名當作不真實的意義看待,如經中說的「世俗名相不應 固求」。這在修行實踐上有著重要的意義。如『婆沙』說:我們被人罵詈,可以不必追究 ,因為把他所罵的話,一個字一個字的拆開,絕沒有罵辱的意義。同時,言音是隨區域國 度而改變的,這裡罵人的一句話,在他處不一定是罵人,說不定還是稱讚人的。所以,名 與義是沒有直接性一致性的,只是世俗習慣的安立。這種思想,有部同樣在那裡倡說。所 以,名與義,從一面看,二者不相稱是無,二者相稱就可以有;從另一方面看,二者是無 必然連繫的。後代的大乘,都重視了名義沒有必然關係這一點,故有「名義互為客」等的 思想。名與相(義)無必然關係,使我們很自然的可以生起名不必有實在對象的觀念。據 此而發揮之,就可以達到只是假名都無實體。   次說分別義。意念分別可分為兩類:一是真實的,如分別認識的確實對象。一是錯誤 的,如執繩為蛇、執蘊為我等。經部師依第二義而發揮之,就達到一切所緣皆是假有的思 想。如它主張十二處假中的外六處假,即等於說,凡是認識的 [P203] 對象,都是假名無 體性。它雖沒有說只是心識的分別顯現,然沒有對象的實在性,可以引發「分別心所現」 的思想。因探求實相,了解假名與分別,以名與分別來說明相,演進發揮到極點,就得到 唯名唯分別的結論,而成為大乘性空唯名與虛妄(分別)唯識的兩大思想。   不過,在聲聞佛教的階段上看,唯名而全無義相,唯分別而全無對境的思想,是還不 會有的。他們只說:義相是名上所含有的,相不離名,立相於能詮名上;境相是分別所含 有的,要待分別顯現,立相於能知分別上。如是以名與分別而否定於自相的「相」;「實 相」一名,從前認為是實在的自相,現在反成為空性了。學派中的傾向於名言分別的發揮 ,與大乘思想的開展,是很有關係的。 http://www.yinshun.org.tw/books/07/yinshun07-09.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2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