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l810 (隨緣)
看板Buddhism
標題[轉錄] 七覺支(七菩提分) 法增比丘
時間Sat Oct 9 15:03:19 2010
第十五章 七菩提分 法增比丘
內容
七菩提分或七道品法1,即是七覺支(Bojjhangā),包含有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
、喜覺支、輕安覺支(猗覺支)、定覺支和捨覺支七個部分。
首先為什麼叫做覺支呢?佛開示說:
「比丘!資於覺故,說為覺支。……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迴向於捨以修習念覺支…
…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迴向於捨以修習擇法覺支……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
迴向於捨以修習精進覺支……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迴向於捨以修習喜覺支……依
遠離、依離貪、依滅盡、迴向於捨以修習輕安覺支……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迴向
於捨以修習定覺支……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迴向於捨以修習捨覺支。
比丘!若修習此七覺支者,則由欲漏心解脫,由有漏心解脫,由無明漏心解脫。」2
佛言是為了證得正覺而修習七覺支;方法是﹕
(1)依遠離(vivekanissita),遠離凡夫常做的惡不善法,修淨戒;
(2)依離貪(virāganissita),依法滅除惡不善法,調服和滅除貪等三毒煩惱和五蓋等;
(3)依滅盡(nirodhanissita),是滅盡諸煩惱結,使它們於未來永不再生起,及滅盡對五
蘊的執取。
關於遠離這裏要稍微解說一下,這是出離之意;凡夫的生活,步步黏著,跟色(各種各樣
愛瞋執著的人、事、物)、聲(惡、妄、綺語、兩舌,歌舞娛樂)、香(香水、花、香粉)、味
(美味食物、飲料)、觸(衣、座、床、男女淫欲)等的五欲做了長久的好朋友,難分難捨。
佛法是要我們遠離這些的誘惑,方能入道,所以佛說遠離;而不是修行一定要跑到深山無
人處去,若到了那裏,心中還在思念五欲,那有什麼利益?
在《雜阿含》一零七一經裏佛教導一名喜愛獨住的比丘說﹕「然更有勝妙一住,何等為勝
妙一住?謂比丘!前者枯乾,後者滅盡,中無貪喜。是婆羅門心不猶豫,已捨憂悔,離諸
有愛,群聚使斷,是名一住。無有勝住過於此者。爾時。世尊即說偈言:悉映於一切,悉
知諸世間,不著一切法,悉離一切愛,如是樂住者,我說為一住(獨處遠離)。」
再舉《長老尼偈》裏梅達卡利長老尼的故事,她出家後仍貪著利養,後來明白貪欲的過患
,決心斷貪,她證果的自說偈記載:「虔誠而出家,各地去遊行,雖已皈佛門,仍然貪利
養。拋卻高遠志,貪圖小利益;心中多污垢,不明沙門義。坐在修禪亭,心悲生苦楚,只
緣貪心重,導我入歧途。此生實短暫,老病多苦淒,身體因老毀,不容我放逸。五蘊本無
常,應作如是觀,遠離諸煩惱,實行佛教觀。」
依離貪是守護六根門,不令於觸境時生起貪、瞋、癡等煩惱,並依法調服諸結縛。依滅盡
是當根門調服後,心住於捨,只以涅槃為目標,依於滅盡五蘊,不更造任何新業。如此修
習的結果,迴向於捨,就是趣向菩提。則能由嗜欲的欲漏解脫,由執取於三有的有漏解脫
,及由愚癡無明的無明漏解脫。
佛又說修七覺支的原因,是為了斷五蓋,這五蓋在第十章中討論過。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聖弟子,清淨信心,專精聽法者,能斷五法,修習七法,令其滿足
何等為五?謂貪欲蓋、瞋恚、睡眠、掉悔、疑,此蓋則斷。
何等七法?謂念覺支、擇法、精進、猗、喜、定、捨覺支。
此七法修習滿足淨信者,謂心解脫,智者謂慧解脫。貪欲染心者,不得不樂,無明染心
者,慧不清淨。
是故比丘離貪欲者心解脫,離無明者慧解脫。若彼比丘,離貪欲心解脫,得身作證,離
無明慧解脫,是名比丘斷愛、縛、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3
有淨信心的弟子,專心聽法時能斷除五蓋,同時修習七覺分,它的利益就是會由欲漏,有
漏,無明漏這三漏解脫。《法句義疏》卷一記載了一位名叫帝須的年青比丘,在病床上聽
佛開示佛法後,從凡夫直證阿羅漢果的真實故事。帝須證後就圓寂了。心離貪欲瞋恚者叫
身作證,或心解脫;而以智慧破無明者叫慧解脫。帝須是慧解脫。
修習
修習七覺支的先決條件是什麼呢?佛開示說:
「諸比丘!日輪上昇時之先驅,前相者,即是明相出。諸比丘!如是比丘,生起七覺支時
之先軀,前相者,為如理作意。」4
如理作意(即正思惟)是使七覺支能生起的前相。
要如何修習七覺支呢?前面提到一個先決條件,那就是要有正思惟或如理作意;還要依遠
離,依離貪(欲),依滅盡(煩惱),迴向(最終趣向)於捨。
除此之外,佛向毘達利耶開示時指出:「毘達利耶!修習,多習四念處者,則得七覺支圓
滿。」5
修習時要漸次修,從念覺支開始修到捨覺支。如下經中佛所開示:
「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白佛言:世尊謂覺分,世尊,云何為覺分?
佛告比丘:所謂覺分者,謂七道品法,然諸比丘,七覺分漸次而起,修習滿足。」6
所以下面,我將漸次說明七覺支的修習。
一﹕念覺支(SatiSambojjhangā)
佛言:「有內法心念住,有外法心念住,彼內法念住即是念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
槃;彼外法念住即是念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7
內法指的是四念處的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和法念處的五蓋、五蘊、十二處的內六處
、七覺支、四諦。外法指的是十二處的外六處。培育對這些念處所起的正念即是念覺分,
是智慧的培育,是等覺的培育,能導向於涅槃的目標。
內法中最重要的是安般念,安般念修習圓滿則四念處修習圓滿,四念處修習圓滿則七覺支
修習圓滿,七覺支修習圓滿則明解脫圓滿。內外法都念住,去除五蓋(內外十種),培育七
覺支(內外十四種)。這是佛聽完比丘報告說外道比丘也說五蓋七覺支法後,向比丘們說的
。外道只說外法,不說內法,他們也不會說。
在《長老偈》五四七至五四九偈中摩訶迦匹那長老說出:「於所得之利,及所受之害,人
皆當明察,自己當明白。遵從佛所說,修入出息觀,如月破烏雲,照亮此世間。我心已清
淨,已證得涅槃,了知四聖諦,諸漏已斬斷,五蓋已揭除,光明普遍照。」
佛的眾多弟子中,安般念是最常用以證果的法門。修習安般念有十六行相,這在《清淨道
論》裡有很詳細的討論8,這裡只作簡單的介紹。
(一)知我長出息,長入息。
(二)知我短出息,短入息。
(三)修習我覺知一切身出息,身入息。
(四)修習我覺知寂止身行出息,身行入息。
佛強調修習安般念要有正知正念,正知是知道,以心觀察真相。正念是不糊塗,不散亂。
以這兩種心的狀態來觀察我們的呼吸。修習的時候不要給自己不必要的壓力,放鬆身心來
修習。因為進入定的境界對許多人來說是一種嶄新的領域,很多人怕入定之後,不能回來
了。這是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無聊恐慌。修習我覺知長出息和長入息,短出息和短入息。
並修習覺知一切身出息,身入息。寂止身行是指心安定時無有熱惱,故身心寂靜,難辨出
入息。這四相是給初學者修習觀身念處而說的。
(五)知喜而修習我將出息、我將入息。
(六)知樂。
(七)知心行。
(八)知寂止心行。
這喜是二禪的禪支,必須出定,觀喜的特相,就會知它是會衰壞的,因而心不癡,而只知
喜。樂是指身樂與心樂,或身輕安與心輕安。心行是指覺知受、想二蘊。寂止心行是指粗
的心行止息。這四相是給證得禪那的人修習觀受念處。如在第十章裡佛教羅雲修安般念的
方法加了觀受的部分。
(九)知心而修習我將出息,我將入息。
(十)令心喜悅。
(十一)令心等持。
(十二)令心解脫。
知心是指從初禪至四禪而言。令心喜悅是指依止觀而生喜悅,觀後以與禪相應的喜為所緣
而生喜。令心等持是指令心住於禪那。令心解脫是指在初禪令心解脫於五蓋,在二禪令心
解脫於尋與伺,在三禪令心解脫於喜,在四禪令心解脫於苦與樂;或者在出定觀時,以無
常觀令心解脫於常想,以苦觀令心解脫於樂想,以無我觀令心解脫於我想,以厭離觀令心
解脫於愛想,以離欲觀令心解脫於欲想,以滅觀令心解脫於集(生起)想,以捨觀令心解脫
於執著。這四相是給證得禪那的人修習觀心念處。
(十三)觀無常。
(十四)觀離欲。
(十五)觀滅。
(十六)觀捨。
觀無常先知常,再觀五蘊的無常,及它們的生、滅、變、易。觀離欲這裡有兩種,即滅盡
離欲,指諸行的剎那壞滅,和究竟離欲。觀滅指滅欲與涅槃。觀捨有遍捨與慧捨,遍捨是
對諸蘊與諸行的捨,慧捨是見到有為的過患而作抉擇的捨。這四相是給證得禪那的人修習
觀法念處。
四念處的修習與實踐,就連已證果的阿羅漢,也天天樂住,如下經所示:
「尊者阿那律語比丘言:若比丘諸漏已盡,所作已作。捨離重擔,離諸有結,正智心善解
脫,彼亦修四念處也。所以者何?不得者得,不證者證,為觀法樂住故。」9
佛說過應以法及四念處為自己的歸依處,如下段經文所示:
「當知如來不久亦當過去。是故,阿難!當作自洲而自依,當作法洲而法依,當作不異洲
,不異依。阿難白佛:世尊!云何自洲而自依?法洲而法依?不異洲,不異依?佛告阿
難:若比丘身身觀念處,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
、心、法法觀念處,亦如是說。」10
二﹕擇法覺支(DhammavicayaSambojjhangā)
佛說:「有擇善法擇不善法,彼善法擇即是擇法覺支,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彼不善法
擇即是擇法覺支,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11
擇法覺支是屬於慧學,應用正確的方法以使三十七菩提分法修習圓滿。
善法予以抉擇,採納,實踐,以斷五蓋等煩惱,能作大明燈,能作眼以明辨是非善惡,能
增長智慧,能使覺悟,能漸趣涅槃。
不善法也予以抉擇,遠離,斷捨以斷欲及諸蓋等煩惱,能這麼以慧抉擇,伺察和觀察,正
念而住,以致修習圓滿,最終也能轉趣涅槃。
在《相應部》的覺支相應裡,佛陀曾指出對善、不善法之抉擇,對黑白法的抉擇,對訶責
、無訶責法的抉擇,對劣勝法的抉擇,在這每一種當中,都要有如理作意(正思惟)。
佛也指出擇法又可分為內法的慧抉擇和外法之慧抉擇兩種。內法主要是指自己內心的貪、
瞋、癡三不善根所生的種種不善心所或煩惱;外法主要是指促使不善心所生起的諸境與外
緣。
如《雜阿含》六一六經裡說明了要善於自觀心相。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取自心相,莫令外散,所以者何?若彼比丘愚癡,不辨,不善,
不取自心相而取外相,然後退減,自生障閡。譬如廚士愚癡,不辨,不善巧便調和眾味
,奉養尊主,酸鹹酢淡,不適其意。不能善取尊主所嗜,酸鹹酢淡,眾味之和,不能親
侍尊主左右,司其所須,聽其所欲,善取其心,而自用意調和眾味,以奉尊主。若不適
其意,尊主不悅,不悅故不蒙爵賞,亦不愛念。愚癡比丘亦復如是。不辨,不善,於身
身觀住。不能除斷上煩惱,不能攝取其心,亦復不得內心寂靜,不得勝妙正念正知,亦
復不得四種增上心法,現法樂住,本所未得安隱涅槃。是名比丘愚癡,不辦,不善。不
能善攝內心之相而取外相,自生障閡。」
在《雜阿含》六二四經裡說明了先淨其戒然後修四念處。
「爾時。世尊告鬱低迦:汝當先淨其初業,然後修習梵行。鬱低迦白佛;我今云何淨其初
業,修習梵行?佛告鬱低迦:汝當先淨其戒,直其見,具足三業,然後修四念處。」
在《雜阿含》六三七經裡說明了學戒成就修四念處。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四念處。……乃至如是出家已。住於靜處,攝受波羅提木叉
律儀,行處具足,於細微罪生大怖畏,受持學戒。離殺,斷殺,不樂殺生。乃至一切業
跡如前說。衣缽隨身,如鳥兩翼。如是學戒成就,修四念處。」
因為擇法覺支是慧學的一部分,培育它的目的,是能應用正確的法門或修習正確的法門,
以便如實地知見諸名色法或五蘊。如此就必須用善法來修持,並捨棄惡法。
以下列舉一些:
(一)飲食知量;以斷除對飲食的貪欲,或者修習食厭想的段食厭(食物厭)想,如思惟要行
乞,行乞路上要躲避蚊蟲,惡狗,惡象等,要遍求,要嚼爛,胃腸要分泌消化,要排泄,
食錯食物會致病等等。
(二)遠離惡知識;以斷除修習惡法之弊,思惟聞惡法起邪思惟,會生對正法的不信,起邪
見,不能生正念正智,就不會護根門,而會造作身口意三惡行,增長五蓋,加重無明,結
果輪迴將會苦長。
(三)制漏12的七種方法;有漏從見(正見)斷,有漏從護(護六根門)斷,有漏從離(離欲、
離惡不善法)斷,有漏從用(用正確的法門)斷,有漏從忍斷,有漏從除斷,有漏從思惟斷
。
(四)修慧清淨的五法;有慚,有愧,遍學,精勤與智慧。
(五)三種觀修;觀無常、觀苦、觀無我。
(六)十種觀智;生滅隨觀智,壞隨觀智,怖畏現起智,過患隨觀智,厭離隨觀智,欲解脫
智,審察隨觀智,行捨智,隨順智,明解脫智。
(七)修不淨觀對治淨想,念死來對治放逸,觀死屍來對治淫欲想,修安般來對治紛亂,念
休息來對治忙碌想,觀空來對治有想。
(八)修習四無量心;修慈心以對治瞋心,修悲心以對治害心,修喜心以對治妒心,修捨心
以對治我執。
(九)修十樂住想:白骨、噉、青瘀、壞、膨脹,這些指屍體;慈、悲、喜、捨與安般。多
修有大義利,得大安穩,得大果大功德。
(十)修十助樂住想:不淨、死、違逆、不可樂、無常、苦、無我,斷、離貪、滅有助十樂
住想,助大義利,助大安穩,助得大果大功德。
三﹕精進覺支(Viriyasambojjhangā)
佛說:「有精進斷不善法,有精進長養善法。彼斷不善法精進即是精進覺分,是智是等覺
,能轉趣涅槃;彼長養善法精進即是精進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13
不善法有以下的分類:
(一)漏(āsava)---欲漏,有漏,邪見漏和無明漏四種漏。漏是指膿瘡所流出的膿。欲漏
是對欲樂之貪,有漏是對存在或生命之貪,邪見漏屬邪見,無明漏屬癡。
(二)暴流(oghā)---同上,有欲暴流,有暴流,邪見暴流及無明暴流四種。
(三)身繫(Kāyaganthā)---有貪婪之身繫,瞋恨之身繫,執著儀式(戒禁)之身繫,及武
斷地執取「只有這才是真實的」之身繫。
(四)取(Upādānā)---欲取,邪見取,戒禁取和我論取。對欲樂的強烈渴愛是欲取,任
何道德上的邪見是邪見取,戒禁取是執取實行儀式或修苦行及其他種種戒禁能導致解脫,
我論取是執著身見,或五蘊的任何一個是「我」或「我所有」。
(五)蓋(Nīvarana)---指貪欲蓋,瞋恚蓋,昏沉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和無明蓋。前
五蓋是證禪那的障礙,無明蓋是生起智慧的主要障礙。
(六)隨眠(潛在傾向Anusaya)---欲貪隨眠,有貪隨眠,瞋恚隨眠,我慢隨眠,邪見隨眠,
疑隨眠和無明隨眠。
(七)結(Samyojanāni)---欲貪結、色貪結、無色貪結、瞋恚結、我慢結、邪見結、戒禁
取結、疑結、掉舉結、無明結。這些結把眾有情結縛在生死輪迴中。
(八)煩惱(Kilesa)---貪、瞋、癡、慢、邪見、疑、昏沉、掉舉、無慚、無愧十種煩惱,
它們使有情內心污染。
以上的這些不善法,要配合擇法覺支,精進覺支,正念覺支來斷除。
什麼是善法呢?如下經所示:
「如是比丘善修方便,正復不欲漏盡解脫,而彼比丘,自然漏盡,心得解脫。所以者何?
以勤修習故。……如是。比丘精勤修習隨順成就,不自知見今日爾所漏盡?明日爾所漏
盡?然彼比丘知有漏盡。所以者何?以修習故。
何所修習?謂修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支),道。
譬如大舶,在於海邊,經夏六月,風飄日暴,藤綴漸斷。如是,比丘精勤修習隨順成就
。一切結縛,使,煩惱,纏。漸得解脫。所以者何?善修習故。」14
這裡說明了善修習三十七道法隨其時日自得漏盡。長養善法即是指三十七菩提分法。這些
善法以精進來配合,就能正趣涅槃。
四﹕喜覺支(Pitisambojjhangā)
佛說:「有喜、有喜處,彼喜即是喜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彼喜處亦即是喜覺
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15
喜指五禪支的喜,亦即歡喜,以喜愛為相,身心充滿喜悅為味,雀躍為現起。它有小喜(
笑喜)、剎那喜(念念喜)、繼起喜(流喜),踴躍喜(越喜)和遍滿喜(滿喜)五種。
小喜或笑喜使身毛豎立;剎那喜或念念喜生起於剎那;繼起喜或流喜如波浪於身上數數現
起後消失;踴躍喜或越喜強大使身踴躍而起;遍滿喜或滿喜生起後遍滿全身。
喜成熟時使身輕安與心輕安成就。尤以遍滿喜為佳,它與定相應。
喜處指能生喜之處。有如下六處:
(一)六隨念——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加上念死,身至念
,安般念和寂止(休息)隨念,也叫十念。念死要配合慈心觀來平衡消沉的心。
(二)十遍——地遍、水遍、火遍、風遍、青遍、黃遍、赤遍、白遍、光明遍、虛空遍。另
一說為十一切處為地、水、火、風、青、黃、赤、白、虛空、識。
(三)八解脫——也叫八背捨。內有色想外觀色、內無色想外觀色、淨解脫身作證、無量空
處遊。無量識處遊、無所有處遊、非有想非無想處遊、滅解脫身作證慧觀諸漏盡。
(四)七識住及二處——人及欲天(離欲)、梵天(離惡不善法)、晃昱天、遍淨天、無量空處
天、無量識處天、無所有處天;二處是非有想非無想天及無想天。
(五)九次第定(正定Samāpatti或三摩缽底,正定現前,等至)——四禪、四無色定和滅盡
定。
(六)八勝處——也叫八除入或八除處。內有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
內有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內無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是名
勝知勝見;內無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青勝處;黃勝處;赤勝處;
白勝處。修習諸喜處,令心生喜,以致輕安成就,定亦成就。
若不修定,但能常生離欲喜,對欲常有憂心,於欲常住於捨,常喜於斷惡修善,常對不善
有憂心,亦能於喜覺支修習圓滿,即隨喜,歡喜,猗喜(輕安),樂,一心。如下經所示
:
「爾時尊者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若使聖弟子,學遠離,喜樂具足身作證,得遠
離五法,修滿五法。
云何遠離五法?謂斷欲所長養喜,斷欲所長養憂,斷欲所長養捨,斷不善所長養喜,斷
不善所長養憂,是名五法遠離。
云何修滿五法?謂隨喜,歡喜,猗喜,樂,一心。佛告舍利弗:如是,如是。……」16
五﹕輕安覺支(Passaddhisambojjhangā)(猗覺支)
佛說:「有身猗息,有心猗息;彼身猗息即是猗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彼心猗
息即是猗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17
身指色身,即是色法,心指意門,即是心法。猗是依,指身與心都已調服而得輕安,息指
已止息諸蓋與煩惱。這個覺支的生起的先驅前相是如理作意。不過佛也曾開示如下:
「比丘修習喜覺支時,於比丘喜覺支修習圓滿,達意喜者,則得身輕安,心輕安。」18
又說:「諸比丘!比丘意喜而身輕安,心輕安時,於比丘發輕安覺支。比丘修習輕安覺支
時,於比丘輕安覺支修習圓滿,身輕安者,則得樂,得樂者,則得心安。」
所以輕安覺支的發起,須賴喜覺支修習圓滿後才達到的。因為喜覺支與輕安覺支唇齒相關
,而且兩者都是色界四禪裡的禪支,喜禪支在二禪才顯著,而輕安禪支在三禪才顯著。
身輕安是在呼吸調柔變得極微細之後意喜才能達到;心輕安是在心遠離雜念,通過業處如
安般念與十遍等的修習達到心生喜悅,不生諸念,欣喜於所修習的業處後,配合身輕安才
能達到。
又身輕安與心輕安的另一翻譯叫身猗息與心猗息,猗指依,息是指止息,平靜;所以身猗
息可以解釋為身依於平靜,心猗息可以解釋為心依於平靜,這兩者的調服是定的前行。它
培育的方法可參考第十章法念處的七覺支部分。
六﹕定覺支(Samadhisambojjhangā)
佛說:「有定、有定相,彼定即是定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彼定相即是定覺分,
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19
定,指三摩地;依修止法門修四色界禪從初禪至四禪,再到四無色禪,以及滅盡定。
定相,這跟修定取相(假想觀,勝解作意)有關,如八勝處,十遍處中的地、水、火、風、
青、黃、赤、白八遍,八解脫中的內有色想外觀色,內無色想外觀色,與淨解脫身作證三
解脫,這些都是緣欲界色和色界為境,或依色界來修定。
又二禪的少光天,無量光天是定中的光明相,三禪的少淨天,遍淨天是定中的淨相,這與
十遍處的前八遍相吻合。如此的精勤修習,能起智慧,能開悟,趣向涅槃。
四禪那(Jhana)是根本定,要進入須以修止法門或業處培育五禪支才能進入,要多修習
定才能認識禪支,發現禪支。若不認識禪支,修定的人會生許多疑問甚至邪念,定也不能
持久。
所以要以正確的方法修習,善知識是很重要的。前面法念處章裡定覺支的培育方法應該注
意。
這四禪那依經所說如下:
「復此四禪支,是佛所說﹕
謂若苾芻,已能離諸欲不善法,有尋有伺,此名第一離(諸欲)生喜樂定。
若復苾芻,止息尋伺,內心清淨,安住一想,無尋無伺,此名第二定生喜樂定。
若復苾芻,不貪於喜,住於捨行,身得輕安妙樂,此名第三離喜妙樂定。
若復苾芻,斷除樂想,亦無苦想,無悅意,無惱意,無苦無樂,此名第四捨念清淨定。
如是等名為四禪定。」20
這裡所討論的初禪禪支有尋、伺、喜、樂、定,二禪有清淨,一想、喜、樂(輕安)、定,
三禪有捨、樂、定,四禪有捨、念、清淨、定。
討論光相與淨相的經文有:「世尊告諸比丘:有光界、淨界、無量空入處界、無量識入處
界、無所有入處界、非想非非想入處界,有滅界。彼光界者,緣闇故可知,淨界緣不淨(
不淨觀)故可知。無量空入處界者,緣色故可知。無量識入處界者,緣內故可知。無所有
入處界者,緣所有可知。非想非非想入處界者,緣有第一故可知。滅界者,緣有身可知。
諸比丘白佛言:世尊!彼光界,乃至滅界。以何正受而得?佛告比丘:彼光界,淨界,無量空
入處界,無量識入處界,無所有入處界,此諸界於自行正受而得。非想非非想入處界,於
第一有正受而得。滅界者,於有身滅正受而得。」21這是跟色界禪乃至滅盡定有關的。
又在《中阿含。長壽王品。天經》中提到佛過去時修光明相的紀錄:「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我本未得覺,無上正真道時,而作是念,我寧可得生其光明,因其光明而見形色。如是
我智見極大明淨,我為智見極明淨故,便在遠離獨住,心無放逸,修行精勤。……我復作
是念,我寧可得生其光明,因其光明,而見形色,……即得光明,便見形色,及與彼天,
共同集會,共相慰勞,有所論說,有所答對,亦知彼天如是姓,如是字,如是生,亦知彼
天如是食,如是受苦樂,亦知彼天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命盡,亦知彼天作如是業已
,死此生彼。亦知彼天,彼彼天中,亦知彼天上,我曾生中,未曾生中也。」這是修色與
光明遍,也是色界禪。
這也說明佛如何成就無上正等正覺,於此世,諸天,魔王,梵天,沙門和婆羅門之中,無
能超越於佛。亦說明為何佛得解脫種種的繫縛,顛倒想,而能作獅子吼,並說我生已盡,
所作已辦,不更受有。
七﹕捨覺支(Upekkāsambojjhangā)
佛說:「有捨善法,有捨不善法,彼善法捨即是捨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彼不
善法捨即是捨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22
捨是指無有取著,對善法與不善法,不予取著,捨棄而歸於寂靜,最後般涅槃。
所以這七覺支的每一覺支,都是「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迴向於捨。」23
金剛經也提到:「法尚應捨,何況非法?」為什麼善法也要捨呢?若一個行者遠離惡行後
尚執著於善行,那個‘我’還沒有捨棄,這是不可能證得無上菩提的。
五上分結是阿羅漢道要斷除的五結:色(貪)愛,無色(貪)愛,掉舉,我慢,無明。若一個
‘我’還在的話,色愛也在,無色愛也在,我慢也在,無明也在。
當我們心從貪欲和瞋恚解脫後,得心解脫,若慧觀諸漏(五上分結,有漏,無明漏)已盡,
則慧解脫。對純觀修而解脫的阿羅漢是慧解脫阿羅漢,那些定、慧俱修的阿羅漢道行者,
在解脫時是俱解脫阿羅漢。
如下經所示:「……謂聖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阿難復問上座:云何諸解脫界?上
座答曰:尊者阿難,若斷界,無欲界,滅界,是名諸解脫界。尊者阿難復問上座:云何斷
界乃至滅界?上座答曰:尊者阿難,斷一切行,是名斷界,斷除愛欲是無欲界,一切行滅
是名滅界。」24
諸行無常,我們的根門在接觸境時所起的思惟造作,都是屬於行,因為是因緣和合,故是
無常。但我們卻對這根境的和合,起心動念生愛恨,招受眾苦。正確認識它們(行)是無常
,是苦,才能捨,才能斷除愛欲,一切行滅時,心已寂靜,故名為滅。如此做,可以免除
四有(Upadhi或譯生存因素,執著):即欲有,染(煩惱)有,業有和蘊有。
在《雜阿含》七四零經中佛開示說﹕「若比丘修習此七覺分,多修習已,當得七果。何等
為七?謂現法智;有餘涅槃;及命終時,若不爾者,五下分結盡,得中般涅槃;若不爾者
,得生般涅槃;若不爾者,得無行般涅槃;若不爾者,得有行般涅槃;若不爾者,得上流
般涅槃。」故七覺支的修習有大功德﹐能得大果。
又在《增壹阿含》等法品六經裏提到七覺支治病的功能:「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等受持
此七覺意法,善念諷誦,勿有狐疑於佛法眾者,彼眾生類,所有疾患,皆悉除愈。所以然
者,此七覺意,甚難曉了,一切諸法,皆悉了知,照明一切諸法,亦如良藥療治一切眾病
。猶如甘露,食無厭足。若不得此七覺意者,眾生之類,流轉生死;諸比丘!當求方便修
七覺意。」
七覺支的圓滿修習
這是以正思惟來觀察七覺支。要知道這是成佛的七大步,每一個解脫道與菩薩道行者都須
走的七大步。修習四念處來培育念覺支;修習正見正思惟四正勤來培育擇法覺支;修習四
正勤來培育勤覺支;修習與喜處相應諸法來培育喜覺支;修習意喜而身輕安心輕安來培育
輕安覺支;修習止禪法門從四色界禪至四無色禪以及滅盡定來培育定覺支;修習捨不善法
及捨善法來培育捨覺支。它的貫徹是以遠離惡法,斷除貪愛,滅盡諸煩惱結,最後連所證
悟的也捨棄而達到諸行寂靜的涅槃。
註:
1.《雜阿含》,七三三經。
2 《相應部》,覺支相應,第五經。
3.《雜阿含》﹐七一零經。
4 《相應部》﹐覺支相應,第十三經。
5.《相應部》﹐覺支相應,第六經。
6.《雜阿含》﹐七三三經。
7.《雜阿含》﹐七一三經。
8.《清淨道論》﹐第八章,二四五頁。
9.《雜阿含》﹐五四二經。
10.《雜阿含》﹐六三八經。
11.《雜阿含》﹐七一三經。
12.三漏:欲漏,有漏和無明漏;遍指煩惱和生憂戚之法。《中阿含》﹐《漏盡經》。
13.《雜阿含》﹐七一三經。
14.《雜阿含》﹐二六三經。
15.《雜阿含》﹐七一三經。
16.《雜阿含》﹐四八二經。
17.《雜阿含》﹐七一三經。
18.《相應部》﹐覺支相應,第一,戒。
19.《雜阿含》﹐七一三經。
20.《大集法門經》卷上。
21.《雜阿含》﹐四五六經。
22.《雜阿含》﹐七一三經。
23.《相應部》﹐覺支相應,山品一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